主題: 順服
宣召:
西20:19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撒上15:22
撒母耳說: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 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希5:8
他(基督)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向神讚美禱告
默想經文
得3:1-7 & 11-13
1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2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3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4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5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6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7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11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12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3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路得答應按婆婆的吩咐而行,表達了對婆婆的信任和順服。
**感謝神!波阿斯亦是順服的人。對路得,波阿斯表現出來極為欣賞的態度,應許必盡本分。然而,波阿斯雖然承諾為路得盡本份,他需要按照律法來做,就是找那至近的親屬。
**波阿斯是以利米勒的第二個至近的親屬。在律法上,至近的親屬應盡諸般的義。拿俄米回到伯利恆,已完成了收割期,那是五十天的日子,然而,那至近的親屬卻不曾主動照顧她們。所以,拿俄米就要求路得主動到波阿斯的田裡。
**當我們願意順服時,便會經歷及看見神大能的作為。
反思和禱告:
1.從拿俄米對路得的真心關愛,路得對拿俄米的信任與順服,我們從中有何學習?
2.我是否願效法波阿斯順從神,無私無我的成為別人的祝福?
3.在接下來的一週裏,我願意幫助_________尋找出路為他帶來平 安與祝福,並且開始為他的需要禱告。
代禱:
1.為香港面對日益嚴重的詐騙案,2024年上半年已有20000-宗。祈禱市民能辨識到詐騙的手法,在面前詐騙的時能作出明智的決定。求主賜執法機關能迅速行動,將騙徒繩之以法,保護香港社區不再受到傷害。
2.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將於2025年2月26日公佈,求主賜智慧財政司制定利民振興經濟方案。
3.10月27日下午2:30舉行的讀書分享會《黑暗中活出美善》,講員: 葉漢浩博士。求主感動更多弟兄姊妹參與,激勵大家多閱讀屬靈書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