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召:
太5:15-16
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彼前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 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默想經文
摩3:9-12
9 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裏傳揚說:「你們要聚集在撒馬利亞的山上,就看見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與欺壓的事。」
10 「那些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知道行正直的事。這是耶和華說的。」
11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敵人必來圍攻這地,使你的勢力衰微,搶掠你的家宅。」
12 耶和華如此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床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
**蒙神揀選,兼且熟讀律法的以色列人,他們竟然以強暴來搶奪他人財物,為自己積聚不義之財。
**用現代的話來解讀,就是當時的以色列民不單使用卑鄙無恥手段來爭上位、更無法無天搶奪他人財物、據為己用;
**以色列民的這些行為,莫說敬畏神,就是連沒有律法未信神的人,也不致於會如此行,難怪敵人不以神為神。
**神於是吩咐先知宣告衪會使用敵人來攻擊自己的百姓,叫敵人看見以色列人的所謂得救,只不過是從獅子口中扯出來的獵物,撕裂破爛、體無完膚。
**我們有時聽見人不信耶穌是因為看見基督徒差劣的行為。
**印度的國父甘地更曾言: 若基督徒行出他們所信的,他就早信耶穌了。
**作為神的子民,若不要敵人面前留下笑柄,不給人毀謗我們所信的神,神的子民就要活出好的生命見證!
**彌6:8 「…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主耶穌在路24:48吩咐門徒(我們)要成為衪的見證人。而「見證人」就是證明一個事實的人。基督徒的言語行為就是見證神真實可信的證據。
反思和禱告:
1.有誰的生命見證令你羨慕呢? 他/她有什麼可貴之處,值得你欣賞欽佩?
2.你現今的生命有什麼需要被神改變的-你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在2025年你會如何回應主的吩咐,以生命來見證神? 請在神面前列出你會作出的具體行動。
代禱:
1.為世界各地宣教士禱告。求主祝福堅固眾宣教士為主所作的工,並賜下堅忍的心面對各樣挑戰,靠主的靈充滿力量及勇敢作主的工作。
2.為香港的經濟困境及財政挑戰禱告。求主賜特區政府官員智慧與勇氣,在制定預算和政策時,能夠明智地控制開支,多考香港大眾市民的需要,特別是基層和弱勢群體; 祈願香港能夠在主的保守下,使社會各界可團結一致,共同面對這段艱難的時期。
3.求主興起堅浸弟兄姊妹禱告的心,同心參與週六祈禱會,一起為神家需要、為個人生命更新、也為香港及這世代得著復興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