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

「服務中心」的目標

「基督教香港浸信教會服務中心」於1988年成立,在1996年「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成立「兩年工作小組」,檢討「服務中心」的服務情況,該「小組」經商議後,修訂「服務中心」的目標及各部門的服務指標如下:

  1. 『透過不同的社會服務工作,以附近的居民為對象,向他們提供服務,並向他們傳揚福音,引領他們歸向基督。』
  2. 為長者(50歲或以上)提供各類型社交、文娛、康樂、教育及宗教等活動,促進長者建立一豐盛的退休生活。
  3. 為兒童及青少年(8-18歲)組織基督少年軍制服團體,為他們提供體能、智能、社交及靈性上的發展活動,以增強他們的個人發展,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及良好的人際關係。
  4. 為青少年人(就讀中四至中七)提供溫習、社交、文娛、康樂、功課輔導及宗教等活動,促進青少年身、心、靈的發展。
  5. 為家庭提供社交、文娛、康樂、教育及宗教等團體生活,以促進家庭內的人際關係,使家庭的生活質素得到提升。
  6. 為以上各項服務的會員,安排探訪、查經班、個人佈道等福音性活動,幫助他們認識福音,明白救恩的意義,從而歸向基督,加入教會。

「服務中心」的工作重點

因應「服務中心」的現有同工資源,由1997年起各部門的工作重點集中如下:

  1. 以常青部及家庭部為兩大重點發展事工,加強會員間的關係,建立及深化連繫的工作,從而增強他們的歸屬感以及對信仰的追求,同時發掘義工及領袖,協助各項活動的推行。
  2. 繼續現時基督少年軍的工作,並祈承接家庭部中的兒童為吸納對象,使整體「服務中心」的服務互相配合。
  3. 繼續現時青年部的工作,並邀請圖書館的同工協助推行自修室的服務。
  4. 繼續現時怡樂坊及售書服務(2006年5月起與『循道衛理書室』合作辦理售書服務。)
  5. 就「服務中心」需強化青少年人(就讀中四至中七)的服務,或將服務擴展至中年人的群體,則需因應教會對「服務中心」的資源分配及福音工作的承接力方可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