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一日 (第2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使徒行傳 五7-11

7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所發生的事。8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錢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9彼得對她說:「你們為甚麼同謀來試探主的靈呢?你看,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10她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年輕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把她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11全教會和所有聽見這些事的人都非常懼怕。

      三小時之後,[1]他的妻子出現了。這對作者而言,是毫不意外的,彷彿是這情節必會如此發生。事實是,諷刺的是撒非喇不知道丈夫遭遇不測。正因如此,她大概就是按原初與丈夫商議好的對策和說辭(粵語俗語說:「夾定口供」)。正因如此,彼得一問同樣的話,便指責她說:「你們為甚麼同謀來試探主的靈呢?」於是向她說出她的丈夫是怎麼死的。還說:「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彼得這一句,真的像是主自己的宣判。撒非喇竟「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太不可思議了。
      「全教會和所有聽見這些事的人都非常懼怕。」作者如此記載。我們期待今天的教會也如此嗎?即是說,上主出手擊斃一個欺哄祂(的靈)的人。若真的如此,我們也不知該作如何反應。「非常懼怕」應該是一個必有的反應,事實上也應該懼怕。不過,回到經文本身,可能會有人認為那未必太小題大作或是太不可理喻了。這對夫婦也不是犯了甚麼滔天大罪,只是沒有把所有的捐獻出來而已。不,我們知道彼得指責他們的,不是因他們保留部分給自己,而是他們有所保留,卻假裝全擺上。再者,這裡展示了一個我們現代人所不熟悉的神聖領域。舊約有一些記載如以色列人在聖山下,不敢趨前靠近,因怕上帝的擊殺;利未記中提到的拿答與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約書亞記中所記載的亞干偷竊私藏「當滅之物」;撒母耳記中的牛失前蹄,烏撒扶約櫃的反射動作而被擊殺(出十九10-25;利十1-3;書七;撒下六6-7)。 不可輕漫、不可干犯上帝的聖潔。干犯者的報應乃是死亡,和律法書裡一切致死的罪,包括用當眾以石頭打死的罪,基本的神學觀是一致的:杜絕一切引致百姓陷在罪裡的機會。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問題是內心的問題:竊取和不忠實。如果這一種作法被容納於當時新形成的群體,便有可能從裡頭腐化。這樣,這個新出現的彌賽亞群體不久便會夭折。我們或許留意到行傳中聖靈的工作的其他形態:五旬節聖靈降臨說起別國的話、信徒天天擘餅、信耶穌者數千人之眾、彼得和約翰叫瘸腿者行走。但此處祂主動擊斃這對夫婦以保守這群體的純淨,這也是聖靈的工作。今天祂或許沒有以同樣的方式取走任何一個人的生命,但願祂仍然以祂的方式保守教會、除去我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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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處egeneto一詞有發生、成為的意思,英文最常譯為it came to pass (that), it happened (that), 和 became。這和撒非喇「還不知所發生(gegonos)的事」一句相對應(是同一個字的不同詞態),頗有諷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