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使徒行傳 二十六9-11
9「從前我自己認為必須竭力反對拿撒勒人耶穌的名,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做過;我不但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把許多聖徒收在監裏,而且他們被殺,我也表示贊成。11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我非常厭惡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鎮。」
保羅以自身的經歷為例,說明曾作為法利賽人的他,也激烈的反對過耶穌的名。他也和祭司長們同為一黨,一味追捕耶穌的門徒。他得勢就毫不留情,在此他不再掩飾,承認自己「屢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這過程定必也是充滿暴力和殘忍,想當初門徒聞掃羅之名而色變。事實是,今天濫權的事依然一再發生。一旦合法用武力,武力可以反客為主,奴役著使用武力的人。濫權的背後是權力的魔魅之力,叫擁權者誤以為自己真的就是權力的化身。活在權力之中又自限的人,是我們今天所渴望見到的。在腓立比書中,保羅引述一首初期教會廣為流傳的詩,裡頭提到耶穌基督「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這話可以較為傳神的理解為,祂不濫用自己與上帝同等的特權。
保羅又進一步承認自己「非常厭惡」那些跟隨耶穌的門徒。這厭惡之情發乎自然,但有時候想想也毫無來由。基本上可以是出於偏見,先入為主的看法,漸漸形成一種一再強化的印象。認定對方是壞分子,之後一再因主觀的感受一再強化這印象。所以,保羅用刑逼迫門徒,是表裡一致的行為,因為他真的是感覺他們是令人厭惡的,是不值得同情的,是罪有應得的。想想上世紀納粹黨如何逼迫猶太人以及那些他們界定為次等的人,他們真的認為這些人死不足惜,留在世上是荼毒和污染人的。
回顧過去,保羅知道自己當時這樣做,真的是「自己認為必須竭力反對」。換句話說,當時的他是理直氣壯,自認所作的是對的,是替天行道。所以當保羅說:「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他真的知道自己說的是甚麼。那不是抽象的罪論,而是他的經驗(羅五8上)。一方面他可以說自己「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責的」,但同時,「就熱心說,我是迫害教會的」(腓三6)。故此,他真是竭力攻擊跟隨主耶穌的人。越認識行傳中甚至保羅書信中的保羅,越了解到他不是無知的人。他也自稱在法利賽派的迦瑪列門下受訓(廿二3),理應是
認識上帝的心意的人,因為律法書反映的是愛(主親自說,律法的總綱是愛上帝並愛人如同自己),是上主的心。可是,在他真正被主光照之前,他彷彿是個瞎眼的人。所以,這正是他的「從前」—從前的他自認為。
你的從前是如何呢?我們都有從前,求主以恩光照耀我們,照耀我們的從前,照耀我們的現在,好叫我們可以往前走下去,越走越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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