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六日 (第2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使徒行傳 五27-32

27他們把使徒帶來了,就叫他們站在議會前。大祭司問他們,28說:「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導人嗎?看,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我們必須順從上帝,勝於順從人。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使他復活了。31上帝把他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使他作元帥,作救主,使以色列人得以悔改,並且罪得赦免。32我們是這些事的見證人;上帝賜給順從的人的聖靈也為這些事作見證。」

      使徒像是無權的被動者,大祭司等一夥是當權者,可以按自己的意思吩咐使徒到他們的議會中受審,也可以派人把他們帶來,權,像是真的在他們手上;他們也是這麼以為的。
      大祭司再一次的提醒使徒們;是的,不只是彼得和約翰,因為之後作者稱「彼得和眾使徒」(五29)。所以,大祭司的吩咐通用於眾使徒,大家一律不能再奉耶穌的名傳講和教導甚麼。況且,這批宗教權貴是置耶穌於死地的始作俑者,所以最忌諱,也最想把耶穌害死的真相掩蓋起來。
      使徒們沒有因此畏懼。自從他們見證復活的耶穌以來;自從他們想起這位被人殺害的耶穌,就是先知如大衛所提到的受膏者,而祂被人敵擋和殺害是必要發生的事;自從他們經歷了上帝的介入並差派祂的使者拯救他們以來,感覺內心裡有股越來越大的勇氣,不再感到懼怕。這些宗教權貴就如那些世上的君王(參詩二)一樣逼迫基督(基督的意思就是受膏者)。是的,使徒們確認祂就是那作元帥、作救主的(參賽五九17-18),祂也是坐在上帝右邊的(參但七9-11:詩一一零1-2)。
    彼得說他們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聖靈也同作見證。這和保羅所說:「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一同見證」(羅八16)的說法同出一轍,就是必須要有多一方的見證(申十七6)。反諷的是,當時這班宗教領袖,就是用假見證來把耶穌交審定罪。今天,若我們有機會坐在證人席上,或有機會為人作證,我們的見證是叫人死,還是叫人生?

你的回應: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