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二日 (第11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使徒行傳 二十三6-11

6保羅看出他們一部分是撒都該人,一部分是法利賽人,就在議會中喊著:「諸位弟兄,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有關死人復活的盼望。」7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派。8因為撒都該人一方面說沒有復活,另一方面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承認兩方面都有。9於是大大地爭吵起來;有幾個法利賽派的文士站起來爭辯說:「我們看不出這人有甚麼錯處;說不定有鬼魂或者天使對他說過話呢!」10那時爭辯越來越大,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命令士兵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11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

      議會中當然還有其他成員,但其中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為數不少是不在話下。一派信死人會復活,一派不信。所以保羅說自己被審問是因為死人復活的盼望這個主題。他早料到這兩派必會為此起爭論,果然是不出所料。
      死人是否會復活呢?這是舊約晚期的思想,有說是第二聖殿的晚期才出現。保羅自己相信,基督既已復活,我們將來也必復活。復活關乎耶穌基督戰勝死亡,也關乎生命終究比死亡恆久。主就是生命,生命源自於祂。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兩派的爭論當然不會有甚麼結果,不過保羅相信復活,自然而然獲得法利賽派的支持,並為保羅辯護說:我們看不出這人有甚麼錯處。但爭辯之激烈,也引起千夫長的擔憂。此時此刻既已知道保羅是羅馬公民,更不容許出甚麼差池。作官的,關心的是擔責。歷代古今中外,皆有好官壞官、清官貪官之分。壞官可以是疏懶、不愛承擔責任、得過且過、委過予人、貪贓枉法、冤枉好人、只愛討好那討好他的等等不一而足。所以,作官的,是可以害人的。本來,「作官的原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羅十三3上)。但作官的不行善,與惡人私相授受,反倒欺壓行公義好憐憫的人。他們要擔的責任更大。如果體制內更高的司法者(如高等法院)能加以把關,也能作到防止舞弊的情形。可是,若整個體制上上下下都腐敗了,那麼保羅說:沒有權柄不是來是上帝的(羅十三1上)。意思是,人間體制的權柄追根溯源,仍是要向上帝交賬。
     話說這位千夫長怕出事,便叫手下把保羅從人群中救出來。本來保羅光明磊落,在千夫長面前堂堂正正,沒有因對方能領兵千人的權柄而自貶人格,既沒有犯法,也沒有欠對方甚麼人情。保羅不是要倚仗他的勢力,正如經上說,「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名」(詩二十7)。他所倚靠的是主。「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意思是說,他此時此地不會有甚麼生命危險。
      我們對主的倚靠,也必須有人生實際的場景。對主的信靠,不應該停留在求主保一家平安,五子登科,或說能否會考成績理想,成功考入心目中的大學,被大公司錄取。那和傳統華人民間信仰或求祖先保佑的心態無異。對主的信靠,應該是做生命中應做的,對社會有意義的事,並因此在其中要遭遇攔阻以及人的為難,仍能頂天立地的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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