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六日 (第11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使徒行傳 二十四10-21

10總督示意叫保羅說話,保羅就回答:「我知道你在本國作法官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申辯。11你查問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冷去禮拜到今日不過十二天。12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聖殿裏跟人辯論,或在會堂裏、在城裏煽動群眾。13也不能對你證實他們現在所控告我的事。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我正按著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事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和先知書上所記載的一切。15我對上帝存著這些人自己也接受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16因此,我勉勵自己,對上帝對人,時常存著無虧的良心。17過了幾年,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物上去。18正獻的時候,他們看見我在聖殿裏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也沒有吵嚷,19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他們若有控告我的事,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20不然,讓這些人自己說,他們看出我站在議會前的時候,有甚麼不對的地方。21縱然有,也不過是為了一句話,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喊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了死人復活。』」

      與帖土羅的控詞相比,保羅的表達更有憑有據。針對前者的控詞,保羅先把時間的上限指出,就是說他進城才共十二天,不可能在耶路撒冷有那麼大的勢力去煽動群眾。第二,他在聖殿裡和人辯論的情形,他們更加沒有在場見證。所以他們的指控是無憑無據的。至於他們所說污穢聖殿的事,保羅事實是按規矩行潔淨之禮。
      不過,說保羅是為自己辯護並沒錯,但他更像是藉此來為上帝作證。他說明自己的確是事奉他們所視為異端的道(他們口中的拿撒勒教派),因為藉此他知道自己所事奉的上帝,見證耶穌基督是復活的主。所以,若真要指控的話,就只有這一點是犯著了他們。的確,這時候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羅的是祭司長和長老,撒都該人反對復活的講論,而他們該也是祭司家族成員。故此對於以復活之論入保羅的罪必是他們的心意所在。問題是這實在不是腓力斯所關心的。
      換句話說,祭司長和長老們有他們所關心的摩西律法,並對保羅所傳的耶穌基督帶來的影響甚為關注;腓力斯有他的政治考慮,也不想無事生端;保羅有自己的使命,心裡所想的裡裡外外是如何叫自己的同胞明白耶穌基督的道所承載的,便是他們歷代祖宗所事奉的上帝之道。三者似乎沒有交集。一者代表宗教團體—可比擬於今日的教會;一者是政權;一者是先知和耶穌基督的僕人,或是一個以上帝國為念的行事為人之價值。
      有時候,這種沒有交集的情況也出現在教會的領導層、全職服事者、會眾中間,本來三者都是堂會裡的成員。正因如此,其沒有交集的實況更是弔詭和令人納悶。所謂「回到聖經」,以聖經神學為主導的聲音,在這時代的挑戰是,一個深有底蘊的聖經詮釋和踐行,不是一年半載所能成就的。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所堂會,一個地區、一代的信仰群體的信仰,需要十年至一代人的耕耘,才能深入教會的經脈裡,達固本培元、活血去瘀之效。
      教會的成員,上至牧師執委,下至初信者,都是蒙恩的罪人,都是在基督裡蒙祂一再勉勵並彼此勉勵的。保羅說:「因此,我勉勵自己,對上帝對人,時常存著無虧的良心。」他更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成熟的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上帝也會把這些事指示你們。然而,我們達到甚麼地步,就當照這個地步行」(腓三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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