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日 (第12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使徒行傳 二十五23-27

23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妮基大張旗鼓而來,與眾千夫長和城裏的顯要進了大廳。非斯都一聲令下,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24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裏的諸位,你們看這個人,他就是所有在耶路撒冷和這裏的猶太人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著的。25但我查明他並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也已向皇帝上訴了,所以我決定把他解去。26論到這個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尤其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呈奏。27因為據我看,解送囚犯而不指明他的罪狀是不合理的。」

      今天這一小段經文,最能引起我們注意的,恐怕非「大張旗鼓」這個形容莫屬。亞基帕夫婦主演,非斯都跑龍套,或第一配角,還有一群「千夫長和城裏的顯要」都到場,進了大廳。眼看人都來齊了,一齣大龍鳳馬上就開演。亞基帕想贏得是甚麼?是政途的順利?是凱撒的讚賞?是邀功的籌碼?是民眾的愛戴?非斯都呢?是要表示自己事情處理妥當?他說:「我帶他到你們面前,尤其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呈奏。」今天許多人做的許多事,尤其在職場,有像亞基帕王的,也有像非斯都的,是要組織、公司的器重,有為保住職位或得以得到上司賞識,有為做好分內的事,只要不出紕漏不做錯(do things right instead of do the right thing)。
      我們以劇來比喻以上這一幕,事實上保羅也是劇中的主角。不過,我們想深一層,保羅深諳自己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他,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我們也都讀過加拉太書裡這話(加二20)。不論我們採取加拉太書早期成書(約公元50年或更早)說還是晚期說(在哥林多前書之前寫於以弗所,約莫是公元53年),保羅這個領受早已成型於他的生命經歷中。可能是之後那一年,他說:「我想,上帝把我們作使徒的明顯地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界、天使和眾人觀看」(林前四9)。所以,保羅每一場戲都認真入戲,沒有保留,因為每一刻都是把生命活出,每一刻都是在主裡的時間,都是「彌賽亞的時間」裡的一刻,是向主活、為主活,沒有一個臨到他的審訊是絕對無聊無意義的。因為意義在於保羅的投入,投入於當下。等於說,把戲演好。
      我們都知道保羅最後終於去到羅馬,以看劇的心情,且劇透保羅抵達羅馬的那一幕,其實相對而言顯得平靜。反而是目前這一幕,更像是耶穌在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家的大廳裡,之後又被押到總督府彼拉多那裡的那一連串戲(參約十八12-38)。且看保羅如何為主作美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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