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五日 (詩篇十五篇)

江山偉牧師

祢是救恩的源頭,祢是我們的避難所

      本篇是「進殿詩」,朝聖者在聖殿門口聽見人誦讀本詩,便會記得神對他們的要求。[1]
      甚麼人可以寄居在神的帳幕?「耶和華啊,誰能寄居祢的帳幕?誰能住在祢的聖山?」(1節)所謂寄居,就是以賓客的身分居住,條件是聖潔。
      聖潔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2節)。行為是生活方式;正直是完全及完整的意思;公義是神看為正的事。大衛知道朝見神的人,只在表面上獻祭是不夠的,討神喜悅不在於外面的宗教行為,而在於整個人的聖潔。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就是每天如何生活和怎樣處事,都在於正直和公義。
      在言語上,心裏要說誠實話,不以舌頭讒謗人(3節)。很多人為了維護自己,就會說謊,歪曲事實,委過於人,顛倒黑白是非。我們最容易犯罪的地方是舌頭。在人際關係,不單只不要讒謗人,亦不要惡待朋友,不要隨夥毀謗鄰舍(3節)。人喜歡跟人互相比較,若別人優於自己,就產生嫉妒,好想壓倒別人,就會毀謗對方,把一切不好的都推在對方身上,使自己好看。若我們對別人不好,也會得罪神。在價值觀,就是眼中藐視匪類(4節),要疾惡如仇,千萬勿見到別人敗壞,還當對方是英雄。在個人的品格,要尊重那些敬畏耶和華的人,如果發誓了,自己吃虧也不要更改。神不喜歡人口是心非,出言之後又反口(4節)。在財富上知足,不要放債取利,借錢給人不要乘機收高利息,趁別人急需要錢,就乘人之危收高息。不要收受賄賂以害無辜(5節),不要因為錢而放棄公義,令人受苦。知足的人不以金錢作為行事為人的動機,要拒絕不義的錢財。[2]
      當人有以上的實踐,可承受一個應許:「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5節),就是住在神的帳幕中,得到神的保護和照顧,不會被逐出主的帳幕,在上帝面前的堅定地位,必蒙上帝堅立他手中所做的事。

思想:

  1. 我渴望進入主的聖所,瞻仰祂的榮美嗎?我每天以此來自省今天一整天的生活嗎?
  2. 我確定我在主面前有一個堅定的地位嗎?我領受了主堅立我手所做的工嗎?

你的禱告:


[1] 鄺炳釗:《明道研經叢書:詩篇(一~二十篇)-稱頌顧念人的神》(香港:明道社,2008),頁348。

[2] 鄺炳釗:《明道研經叢書:詩篇(一~二十篇)-稱頌顧念人的神》(香港:明道社,2008),頁35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