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九日

甘心的順服

讀經:賽五十4-9

4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5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6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7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8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與我作對,可以就近我來。9主耶和華要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為蛀蟲所咬。

這位耶和華的僕人所遭遇的羞辱:「人打我的背」、「人拔我兩頰的鬍鬚」、「向我吐唾沫」。這一些虐打和羞辱的行為,其中拔一個猶太男性兩頰的鬍鬚更是非常嚴重的污辱,因那是他們的宗教禁忌。這被上帝差來的僕人,在人看來如此不濟,如過街老鼠,誰能想到那竟是上帝所膏立的人呢?主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太廿五35-36)。誰想像得到,主的形像會是如此呢?

再換個角度而言,這僕人如何學會那「受教者」的言語呢?他如何能滿有同理心和憐憫之心去扶助疲乏的人呢?正是由於他也曾經受屈辱,走過「下遊人生」,是「低端人口」的一員,是為義受逼迫被監禁於牢房被污辱的人。這令人想起盧雲《負傷的治療者》(The Wounded Healer)這本書。更叫人想到:「因他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被了解、被看見、被知道、被同在,這是心靈醫治所必須的。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讓我們來對質;誰與我作對,讓他近前來吧!看哪,主耶和華必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保羅豈不曾說:「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八33-35a)。我們的義者主耶穌基督已蒙伸冤;是的,主也知道我們的冤情。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你經歷過最深最痛的羞辱是甚麼?你知道主也曾經歷過嗎?
  2. 你為義受逼迫了嗎?你看見今天有為義受逼迫的人,是否感到憤怒?你從以賽亞書裡這義僕身上看見甚麼?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