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七日

陳郭施惠傳道

啟示錄六9-11 (1)

9羔羊揭開第五個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曾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而被殺的人的靈魂,10大聲喊著說:「神聖真實的主宰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為我們所流的血伸冤,要到幾時呢?」11於是有白袍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吩咐他們還要歇息片刻,等到與他們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像他們一樣被殺的人的數目湊足的時候。

當羔羊揭開第五印時,焦點從普遍性災難的描述,轉移到信徒身上,並且道出了一個事實──那效忠神的人會遭遇苦難,甚至被殺。

  這裡的「被殺」原文是「宰殺」之意,與祭物被宰的動詞一樣,加上祭壇的影像,自然令讀者聯想起舊約獻祭的圖畫,但所獻的祭物不是羊羔牛犢,而是為主作見證的人。保羅在新約多次重新詮釋獻祭的意思(如:羅馬書十二1-2、提後四6、腓二17),讓我們知道背誦得琅琅上口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並不是口號式經文,而是每個跟隨神的人的極端回應──獻上生命見證耶穌基督,不論任何代價。

  「見證」一字原文是martus(μάρτυς),也就是今日「殉道者」martyr的字,這個字義的演變讓我們聯想到,第一世紀確實有很多信徒為了見證基督而殉道,犧牲性命,這是他們向世界宣告基督是主的深刻見證。既然如此,我們的信仰就不可能是「幸福音」──免於苦難的福音,也不可能期待世界對我們的見證永遠保持著歡迎、被感動的態度。世界必然拒絕我們,神卻必然拯救我們。

思想:

  1. 潘霍華說:「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祂是叫他來死。」[1]  我們是否真的明白神的呼召?
  2. 未必每個信徒都為了要見證基督而面對肉身死亡的殉道,可是在信仰歷程中,「獻作活祭」就是天天為基督死去自己。你今天要為基督死去甚麼?

你的禱告:


[1] 潘霍華:《追隨基督》,鄧肇明、古樂人譯(香港:道聲出版社,2013年第九版),頁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