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六日 (第11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二章

13耶穌又到海邊去,眾人都到他跟前來,他就教導他們。14耶穌往前走,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在稅關坐著,就對他說:「來跟從我!」他就起來跟從耶穌。15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因為有很多人也跟隨耶穌。16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與罪人和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的門徒說:「他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嗎?」17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從不潔淨的靈(污靈),到不潔淨的病(痲瘋病),又到純粹身體上的病(發燒),再到心身症(癱瘓),我們看見馬可陳列出耶穌醫病趕鬼的記載,是有系統的。把這幾種類別整合起來,我們可以說耶穌的服事是整全的。
      接下來,我們看見另一個例子:利未(我們從別的福音書知道他應該就是門徒馬太。這利未是個稅吏。不是生活在那個時代的我們,或許不知道身為猶太人卻作稅吏為羅馬人向自己同胞收稅,是背叛國族的,被視為賣國賊那樣的罪人,那在當時等候民族光復的集體意識下,是必定被排斥的。加上在稅吏中,乘機向自己同胞敲詐的稅吏大有人在。路加福音裡所記載的撒該(路十九,他是稅吏長,更是其中佼佼者)。
      耶穌不會不知道這一點,但卻主動的呼召利未。說來也諷刺,利未這稱呼,明明反映他這的身分,我們感到納悶的是,為甚麼他不是在聖殿裡事奉。還是他藉聖殿裡的關係,更有圖利的便利?馬可沒有告訴我們他何時去了利未家,總而言之他在他那裡坐席,席上還有其他稅吏和罪人。相信他頗為富有,但也和自己的同行並豬朋狗友同流合污。
      我們不知道所被形容為罪人的,到底犯下了甚麼摩西律法上的罪,有可能是倫理上的,是誡命和律例上所指明的,最普遍有可能是貪婪、搶奪、作假見證、姦淫等十誡裡所說的罪,而且是因為有人脈關係而沒有被定罪。門徒也在席上,馬可此處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有甚麼感覺。若你是門徒,你會有甚麼心理的衝擊呢?
      至於經文中提到法利賽人中的文士,顯然他們被耶穌所做的冒犯了。今天,我們當然認同耶穌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但試想像,若我們是當時的猶太宗教中的一員,眼看著有這一名(他們心中認為是)自命為拉比而實際上沒有任何宗教權威地位的加利利人,必然嗤之以鼻。 我們既指出了耶穌服事了人身心靈上的需要,叫人從罪和捆綁中得釋放,在這裡,更進一步看見祂臨到人的社群問題中,處理社會結構中的罪,走入現場,接納並修復。這等等,不也就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乍現嗎?不是處處帶來生機,處處是福音的起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