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三十日 (第44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

20彼得轉過身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餐時靠著耶穌胸膛說「主啊,出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21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主啊,這個人怎樣呢?」22耶穌對他說:「假如我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還在,跟你有甚麼關係呢?你跟從我吧!」23於是這話在弟兄中間流傳,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而是對彼得說:「假如我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還在,跟你有甚麼關係呢?」

24這門徒就是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就是全世界也容不下所要寫的書。

      主對彼得說:「你跟從(akolouthei)我吧!」沒想到彼得反應是轉過身來看見那位主所愛的門徒也「跟著(akolouthounta)」,所以彼得就極為關心,並問主說:「主啊,這個人怎樣呢?」彼得的意思是甚麼呢?他是關心那門徒是否也會跟從主嗎?還是說他真正想問的是,那門徒是否也會和他一樣有份「餵養」主的羊。彼得如果是這樣想的話,那麼他和西庇太的兒子約翰和雅各一樣,關心的是被重用與否的問題。我們知道約翰福音裡沒有記載這兩兄弟(或他們的母親)向主查詢將來主若是得國,是否可以讓他們一個坐他的右邊、一個坐他左邊(其實等於我們說的左右丞相的地位)的這一個片段。
      跟從主的你我,心中關心的是甚麼呢?在自己回應主的呼召的當下,我們是否掛念著的是自己比較被重用,還是別人比較被重用呢?還是說,我們關心的是同道、同工是否能堅持跟隨主的道路?
      從約翰福音裡的敘事,我們猜想彼得對於這位「側身挨近耶穌的胸懷」(十三23)講話的、主所愛的門徒,心裡可能有點「那個」,即或許夾雜著自歎不如、感覺自己沒那麼被愛、比較、嫉妒、羨慕等心情。不過,作者沒有明說,我們也不敢過分想像。即使真是如此的話,也是人之常情。重點的是,主回答他說:「假如我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還在,跟你有甚麼關係呢?你跟從我吧!」言下之意,是暗示彼得說:你在意他此刻在我身邊嗎?即是當我和你在交談的時候,他也在身邊嗎?你在意的是:為何你就不能和我有個單獨(沒有他在)的個人傳授的時間嗎?
      彼得是否希望自己才是獨特的一個?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是獨特的。是的,我們都是上帝的傑作,都是按祂的形像、按祂的心意而創造的。看重和珍惜這一點,並沒有錯,而且也可能更能欣賞自己,且至終學得不亢不卑的生命情操。然而,主的呼召超越這一點,無論是彼得也好,是那門徒也好,主的呼召是:你跟從我吧!因此,彼得不需懷疑自己是否獨特的,重要的是跟從主。至於那門徒如何,不關他的事。
      作者記載這事的時候,如前所述,彼得應該早已殉道;至於那門徒是否也和彼得同一下場呢?更有可能是耶穌所說「假如我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還在」這話被解釋為那門徒一直活著直到主再來的時候,因此「這話在弟兄中間流傳,說那門徒不死。」作者澄清說,這話的重點是那人會如何,與彼得無關。
      這樣的回顧提供了一個更清晰的視角。不少時候,對於一些傳聞,一些事與人、對與錯的判斷,要取決於事發的當下或一切都未明朗、觀點也未清晰的時候,實在不容易。所謂的水落石出,或事過境遷,事情漸漸沉澱下來,心情或主觀的混雜面也清澈起來後,才能像史家一樣來個蓋棺論定。借用保羅的話說:
      我被你們評斷,或被別人評斷,我都以為是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評斷自己。雖然我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判為無罪;審斷我的是主。所以,時候未到,在主來以前甚麼都不要評斷,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揭發人的動機。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裏得著稱讚(林前四3-5)。
      話說回頭,或許經文中反映的是主所愛的門徒(或作者所屬的)群體裡,仍有這樣的傳聞:即「那門徒不死」。更重要的是:「這門徒就是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就是全世界也容不下所要寫的書。」所記載的這些事,不單是關乎耶穌所行的事,也關乎門徒的事、圍繞著耶穌身邊的種種,就是「這些事」。這就是這門徒所要見證的。在第二十章的結尾,我們已讀到:「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他,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因此,第二十一章像是補編,目的是處理並交代彼得和主所愛的那門徒分別建立的信仰群體。誰才是主的門徒,誰才是真正的跟隨者呢?這一點,我們各人有一天也要在站在主面前,到時一切便都清楚了(林前十三12)。

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4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

15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對他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小羊。」16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對他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17耶穌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無所不知,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18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輕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19耶穌說這話,是指彼得會怎樣死來榮耀上帝。說了這話,耶穌對他說:「你跟從我吧!」

      彼得一連三次否認主,這一個經驗象徵著他生命中的一個污點。污點這說法,可以從兩個角度來體會。一個是從信仰意涵上認知的罪,另一個是具有社會和群體意義的罪。對於前者,我們的信仰實踐向主認罪,也相信祂在十字架已經為我們贖罪,並成就了義。但在社會和群體的意義上,按照律法書(如利未記所記)裡的教導,人已經獻上了贖罪祭便等於已解決了罪,再獻上平安祭,代表與上帝和好,獻完以後祭肉可以和人分享,故也代表與人和好,同時是一個感恩祭。按這含義,這人理應被接納於群體。這對於生命的重建,關係的重建,群體的重建,都是重要的。不過,在現實裡,我們可能在擁抱有罪之人的實踐上,仍有許多的進步空間。於是,這樣的人似乎永遠成了代罪的阿撒瀉勒,永遠流放於曠野(利十六6-10)。
      在這一段著名的敘事裡,耶穌兩次問彼得,你愛(agapa̧s)我嗎?第三次再問的時候,用的是另一個字phileis。彼得三次都回答「你知道我愛(philō)你。」自教父奧利根(Origen)以來,便有一種詮釋,指出兩種愛的不同,並且以此表示彼得只能以友情的、熱情深切的愛來愛耶穌,但是卻無法以崇敬尊貴的,甚至犧牲的愛來愛他。不過,更可取的是考慮到作為猶太人的耶穌和門徒,他們對愛的用法,可能更加反映希伯來文的語境。意思是說,雖說此處用的是希臘文,但思考方式卻是希伯文來ʾāhēḇ的語境。這一個詞在舊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有時候譯為agapan,有時候譯為philein。[1]因此,我們若明白希伯來文ʾāhēḇ,本來就可以用來表達上帝對人、人對上帝、夫妻之間、朋友之間、奴僕對主人等等人與人之間的愛,可以表達出思念和渴慕,也可以是純淨神聖的愛。這樣,或許我們可以不過份為這兩個希臘文的詞作出區分。
      再者,段落中除了「愛」用了兩個詞,「知道」和「餵養」也分別用了兩個詞,而「羊」更是以三個詞來表達,目的可能不是為了區分,而是藉著和「愛」這一個詞同樣有字詞變化的效果,[2]好叫讀者不把agapan和philein的差別誇大了。這樣一來,倒不是判別希臘文單字使我們更明白經文的含義,而是明白或綜合字的整體語境才能叫我們明白這個對話中的「愛」的含義。
      是的,你是否感受到主對你的愛是恆久的,是信實可靠的,是惦念牽掛的呢?沒錯,主的愛叫祂心甘情願為你捨命,但也是日常那牽腸掛肚的愛。你對祂的愛也一樣可以是帶著愛慕、渴望和想念的。正如彼得,更如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以及抹大拉的馬利亞、伯大尼的馬利亞一樣。
      正如耶穌如何為門徒捨命,跟隨祂的門徒的愛,也是捨命的愛。耶穌對彼得說:「你年輕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按教會早期傳統,彼得或於羅馬尼祿皇帝的時代殉道而死。作者寫這段話的時候,彼得早已殉道。所以他補充說:「耶穌說這話,是指彼得會怎樣死來榮耀上帝。」死,再度與榮耀扯上關係。把生命捨了,就像一粒麥子一樣,看似失去了生命,卻結出許多子粒來。即是說,像是死了,卻是上帝的榮耀彰顯了;上帝就是生命。在至聖所裡,祭牲是死的,但上帝的榮耀在至聖所中彰顯。
      「說了這話,耶穌對他說:『你跟從我吧!』」這呼召也是對我們說的嗎?藉著作者的透露,我們已經知道彼得的結局是殉道,跟隨主至死。這樣,我們還願跟從主嗎?你願意嗎?


[1] Raymond Edward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Anchor Bible, 1970), 1103.

[2] 布郎恩認為我們對於這些用詞變化有何目仍是感到困惑Brown, 1102。.

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4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

1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2西門‧彼得、叫低土馬的多馬、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和另外兩個門徒,都在一起。3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對他說:「我們也和你一起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4天剛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他是耶穌。5耶穌就對他們說:「孩子們!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他:「沒有。」6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會得到。」於是他們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很多。7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外衣,跳進海裏。8其餘的門徒因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就坐著小船把那網魚拉過來。9他們上了岸,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面有魚和餅。10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11西門‧彼得就上船,把網拉到岸上,網裏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雖然魚這樣多,網卻沒有破。12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他們知道他是主。13耶穌走過來,拿餅給他們,也照樣拿魚給他們。14耶穌從死人中復活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這些事以後」(原文meta tauta或meta touto)在約翰福音前後共出現十二次,一般而言是帶有階段性的一個轉接點。不論我們的生命季節,或是遭遇一些事件的起承轉合、柳暗花明、水落石出,回顧起來我們若可以說「這些事以後」,心裡總多多少少給了之前的事作出一點結論。不論是已經明白了事情的緣由,是心裡終於肯放下,也算是一個了結。有時,不一定事事都有一個滿意的答案,但放下可以專心把當下和未來的事做好,放下是為了活得好。
      第二節提到「西門‧彼得、叫低土馬的多馬、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和另外兩個門徒,都在一起。」我們不知道那最後提到的兩個門徒是誰,只能猜測。我們也不真正知道為甚麼作者在此要隱藏他們的名字。不過,過不了多久(在第七節),他已提到「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向彼得指出站在他們眼前的是耶穌。
      回顧這一幕,是耶穌第三次向門徒顯現(廿一14)。至少我們知道祂已經向彼得和祂所愛的那門徒顯現,也向多馬顯現過。所以名單中至少有三個人是見到復活之後的主。話說他們去打魚,整夜勞力而毫無斬獲。天剛亮的時候,耶穌出現,向他們要吃的,他們可能心灰意冷,黎明時分未看清楚,竟沒有認出站在岸上的是他們的老師耶穌,或許距離也是有點遠,越有兩三百呎之遙。無論那原因是客觀的,或是主觀的,沒有認出可以說是沒有意識到,也沒有期待會再見到耶穌。如果說門徒在前兩次已經見過復活後向他們顯現的主,他們能想到的人生,竟然仍然是回去打魚,或許主的顯現仍然沒有給他們帶來甚麼實質的震憾。我們可能覺得這太不可思議了。我們近年來可能聽過這話:一個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事實是,有許多因素影響我們直視真相,於是該看見的、該辨識出的,無論如何就是看不見、認不出。
      在他們知道魚很多,拉不上來的那剎那,主所愛的那門徒認出是祂。這和先前他先跑到墳墓,又因看見就信了的反應是一致的。他總是先知先覺,至少比起彼得和其他門徒而言。不過,雖然他是先察覺的,一告訴彼得,彼得卻是最先行動的,一聽見是主,二話不說,便跳進海裡,迫不及待的衝向岸上。
      話說捕到的魚「共一百五十三條」。歷代以來釋經者嘗試推測這數字的含義,不過總的來說,我們首先較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實數與否,它表示這一漁獲的豐富,再者就是象徵福音所要得的人(比較路五10下)。
      話說直到耶穌呼喚他們來吃的時候,作者才說門徒已認出是耶穌了。給他們吃的,正是從先前他們漁獲裡的魚。作者說:「耶穌走過來,拿餅給他們,也照樣拿魚給他們。」我們知道約翰福音裡沒有特別記載七個餅和幾條魚餵飽四千人的事蹟,只有五餅二魚的故事。對觀福音裡的雙重記載,可以代表主的生命足夠供應以色列民,也同樣供應外族人。在約翰福音裡,只是一個記載便強調了祂就是生命的糧,是分給所有人的,是普世的,是全人類的。這一刻當耶穌把餅和魚遞給他們的時候,正是叫他們回想起這個事蹟和其中的教導。
      故此說:「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他們知道他是主。」
      我們若和門徒一樣終夜打魚,人生像是終日辛苦,似乎忘卻了札根之處,希望也有那麼一刻,在某個轉角,某個時間裡,主向我們顯現,提醒我們說:是我。是的,是我們生命的主,是供應我們的主。

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41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30耶穌在他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錄在這書上。31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他,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

      許多神蹟,直譯是許多記號。先前已指出,作者在一至十二章鋪陳了七個記號,第一個是水變酒,說:「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了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二11)。第七個是拉撒路從死裡復活。馬大還未能明白耶穌說的是甚麼的時候,「耶穌對她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嗎?』」(十一40)
      甚麼是上帝的榮耀?耶穌曾對門徒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性命的,就喪失性命;那恨惡自己在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十二24-25)。對於耶穌這番話,我們或許仍在領略中。水變酒、拉撒路死而復活(參十二10:「於是眾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馬利亞用香膏抹祂(尼哥德慕用膏膏祂),作者說:門徒當初不明白這些事,等到耶穌得了榮耀後才想起這些話是指他寫的,並且人們果然對他做了這些事(十二16)。
      耶穌得榮耀的時候,其中一部分,必然和他的死有關。他是那必要死的麥子。死,是他要把生命捨去的一刻,不只是生命,也是一種意志的降服,一種認定。不過,那不等於這認定或決斷的過程不會牽動他的心。他說:
      「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嗎?但我正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於是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十二27-28)
       或許,水變酒和拉撒路的復活這兩個記號所啟示的,正是榮耀的另外兩個部分,復活和將來萬物更新的日子,也就是上帝的生命完全替代了死亡的日子。第三十一節說:「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他,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如果這一句乃是約翰福音原本的結語,而二十一章為補篇,那麼這一句正是遙遙呼應著第一章的序言,那就是太初之道,乃是生命的源頭,是人裡面的光(參一1-5),這光也就是父和子的榮光,以恩典和忠信和真誠向世人顯明(參一14)。
      我們的盼望在於此,就是當我們彷彿失去生命、死去的時候,萬有的主、生命的源頭便因此得著榮耀,即是說祂的榮耀便彰顯了。讓我們也效法我們的主耶穌,不再緊捉自己不放,而是情願把自己的生命(參十二25《和合本修訂版》說:「世上的性命」)交給祂。

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4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24那十二使徒中,有個叫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在一起。25其他的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對他們說:「除非我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指頭探入那釘痕,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絕不信。」

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在一起。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27然後他對多馬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把你的手伸過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8多馬回答,對他說:「我的主!我的上帝!」29耶穌對他說:「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嗎?那沒有看見卻信的有福了。」

      約翰福音獨特的「點將錄」(誰看見了,誰是門徒,誰是信的人,誰是主所愛的門徒這類的問題)這一次點中了多馬。先前(就是第二十章裡)誰看見了主呢?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主所愛的那門徒都看見了。但他們信了嗎?即使信耶穌是從死裡復活了,但「他們還不明白聖經所說耶穌必須從死人中復活的意思」(二十9)。
      多馬一樣要經歷這個過程,從看見到信。不是因為其他門徒說,他就信,而是親自經歷主才信。作者特別交代主復活向彼得、主所愛的那門徒以及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後,又在當晚向其他門徒顯現之後,過了八日,才在門徒又聚集之時顯現。這一次多馬才在場。耶穌同樣的向他問安,並且隨即向多馬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把你的手伸過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耶穌這一番話,彷彿說明他知道多馬心裡質疑甚麼。
      主沒有責備多馬,反而讓他知道,祂看見他。在多馬真正看見祂之前,祂已經看見他。這叫我們想起了早前拿但業與耶穌相遇的那一幕。話說當時腓力帶拿但業來見耶穌。「耶穌看見拿但業向他走來,就論到他說:『看哪,這真是個以色列人!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哪裏認識我的?』耶穌回答他說:『腓力還沒有呼喚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一47-48)。
      耶穌回答他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嗎?你將看見比這些更大的事呢!」他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上帝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一50-51)。這段話叫人想起雅各。話說當時雅各逃離以掃,中途停在路斯,改名為伯特利(上帝的殿或天之門),夜間夢見「上帝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看哪,耶和華站在梯子上面」向他顯現(創廿八12-13上),對他說:「看哪,我必與你同在,無論你往哪裏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我總不離棄你,直到我實現了對你所說的話」(完整故事參廿八10-21)。雅各看見了上帝,拿但業和腓力呢?當耶穌對他們引述這段記載的時候,是否也是說:我必與你們同在,正如當初我與雅各同在一樣。
      是的,耶穌叫多馬「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把你的手伸過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我們不知道多馬最後是否真的如此做。且聽他說:「我的主!我的上帝!」是的,正如雅各看見了在天梯上的上帝,多馬也看見了眼前這一位正是主。
      耶穌對他說:「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嗎?那沒有看見卻信的有福了」(二十29)。這話是對多馬說的,同樣也可以是對我們說的;不過,這更對約翰福音的第一代受眾而言是深有意義的,因他們是未曾有機會看見並跟從主,卻已信了。誰是真信徒呢?誰是主所愛的呢?從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主所愛的那門徒,到多馬,彷彿呈現了一種看見與信心的張力。耶穌豈不是對拿但業說他已經看見了他嗎?是的,不單如此,他不但已看見,已經揀選,而且要愛他們到底。這話也是對我們說的。

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3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因怕猶太人,所在的地方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20說了這話,他把手和肋旁給他們看。門徒一看見主就喜樂了。21於是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2說了這話,他向他們吹一口氣,說:「領受聖靈吧!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

      主復活顯現的那一天,夜裡向門徒顯現,門徒躲在屋裡,因為怕猶太人。
      我們先前有稍微提到,約翰福音裡似乎經常刻意把法利賽人、文士等當時的宗教權貴(參對觀福音)一併稱為猶太人,像是要突出當時猶太人和跟隨耶穌的人的對立情況。第一代的讀經人(聽經人)會意,以約翰福音之於第一世紀九十年代以降成書而言,那時代確實有可能猶太教和基督徒漸行漸遠之勢,是越來越明顯;兩家之分道揚鑣已無可避免。這樣說的意思,是叫我們更為走近一個歷史演變的氛圍,而不是馬上假設一種第一代的基督徒打從一開始便刻意與猶太信仰的母體切割出來的意圖。
      話說回頭,原來當時門徒怕的是「自家人」,自己的同胞,認信於耶穌基督,不容於那些祭司長和長老們。這種情況,大概到一世紀末不但沒有式微,反而是越演越烈,部分原因可能是從六十年代的尼祿到九十年代,羅馬帝國和猶太人之間的張力增加。基督徒群體不像猶太教享有羅馬帝國所賦予的「合法宗教」的地位,那是羅馬當局治理猶太族群的方式。
      然而,第一世紀末的基督徒群體,在此看見了早在主復活之當夜,第一批的門徒一樣面對著自家人的逼迫。主向門徒顯現,說了兩句話:「願你們平安!」和「領受聖靈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第二句話是隨著祂做的一件事而說的,即「向他們吹一口氣。」
      若以希伯來文說出,耶穌對門徒說的應該šālōm ʿalēḵem(其實阿拉伯文也如此,伊斯蘭教徒也是如此道安的)。在面對艱難和逼迫的日子裡,相互道安是何其珍貴的事。一句:你好嗎?你一切平安嗎?盡在不言中。主向門徒吹氣,象徵祂把生命賜給門徒。祂說「領受聖靈吧」,這話和路加所記載的五旬節聖靈降臨重點不一樣,明顯和約翰福音的神學是一致的,說的是耶穌就是生命,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約翰福音不是使徒行傳,卻有使徒行傳的聖靈差遣之勢。當然,就神學而言,主說:「領受聖靈吧!」這讓人想起創造天地和人的上帝。在此,就言語而言,聖靈沒有直接的差遣,主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受差遣的門徒有從祂而來的權柄。主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這裡的意思不是要叫門徒(包括我們)可以濫用這赦免的權柄,也不一定指向對觀福音所記載:「但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可二10;比較太九6)。馬可特別記載文士們對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非常不滿,心裡議論說:「除了上帝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二7)。

      我們到底該如何解釋這話呢?我們真有赦罪的權柄嗎?本來,文士們的認知按傳統而言也是無可厚非的,但耶穌似乎說著上帝國(天國)來臨了的事實。當上帝的權柄藉著祂的國臨在的時候,祂的子民是應該這樣實踐生命的。馬太福音有段非常相似的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八18,比較十六19)。

      事實上,那是一段論罪論饒恕的經文。原來,在罪與被罪之間,後者因前者的過犯而握有原不原諒對方的權利;前者不能強迫後者寬恕他,因為當他侵犯或傷害後者的時候,便欠了後者,所以免不免了的「罪債」之權落在後者(即被傷害者)的手上。這樣說來,「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這話是就上帝國(天國)倫理來理解的。活在這上帝國的實在裡,我們被差遣叫人從罪中得釋放。

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38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11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她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12看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13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對他們說:「因為有人把我主移走了,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裏。」14說了這些話,她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他是耶穌。15耶穌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你找誰?」馬利亞以為他是看園子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裏,我去把他移回來。」16耶穌對她說:「馬利亞。」馬利亞轉過身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老師的意思。)17耶穌對她說:「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到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18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向門徒報信:「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把主對她說的話告訴他們。

      此處提到單單是抹大拉的馬利亞一人,這相關的敘事,在對觀福音裡都有些微的分別。馬可提到「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來到墳墓那裡,「看見一個年輕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參可十六1,2,5);馬太的記載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一個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太廿八1-2);路加的記載是那些婦女進到墳墓,「不見主耶穌的身體」,而她們「正在為這事困惑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參路廿四1,3,4)。
      可見,讀福音書的敘事,可能最重要的不是找其記載的準確性(比如說四福音同一件事的相關記載哪一個比較準確),而是嘗試細讀敘事的重點,就如電影如何處理每一個鏡頭聚焦在哪些細節上。這裡,約翰福音的作者要突出甚麼呢?事實上,抹大拉的馬利亞要到第十九章耶穌被釘於十字架的那一幕才出現。接下來便是第二十章的這一幕。不過,重要的不是出現的次數,以及遲至甚麼時候才出現。我們先前已指出尼哥德慕和亞利馬太的約瑟。前者出現於三幕(三1-21;七45-52;十九38-42),後者是遲至替耶穌收屍的那一幕才出現,但那不等於作者只為記實,也不只因太少太遲出現而不重要,而是出現的時機和獨特之處,這才顯出其意義。
      抹大拉的馬利亞出現於墳墓的記載,只有她一人,而不見其他的婦女;因為有別於對觀福音的記載,才更別出心裁。作者不是一種以文學技巧為目的的匠心獨具,而是要和那「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並列,甚至對比。仔細研究約翰福音,便會發現經文也指出耶穌愛拉撒路,他也愛他的姐姐,即伯大尼的馬利亞,甚至不排除他一樣愛猶大,而且是愛他們到底。故此,如果作者預設了讀者有聽過其他的福音書裡的抹大拉馬利亞,尤其是路加筆下的那一位(路八2),就是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的那一位(有趣的是,馬可福音十六章九節也如此記載,但我們知道第九節開始的部分,是後來添加的),更必對於此處她的出現之先於其他門徒,感到不凡。我們不知道路加在七章尾聲提到的那一位女子,即是耶穌回應法利賽人西門的質問時所稱許道「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愛的多;而那少得赦免的,愛的就少。」那女子是否也是八章一節所說的抹大拉的馬利亞。
      無論如何,至少我們知道她經歷了耶穌的大能,生命得到了釋放,不再受到鬼的纏擾。是的,在現代生活中,我們可能沒有甚麼「鬼」纏身,但事實則不一定。狹義而言,我們經歷的可能沒有傳統觀念中視為鬼魂的鬼,但卻有一些纏擾我們心靈的「鬼」,叫我們的思想和情感常常不由自主,被自卑、嫉妒、貪婪、私心、自棄、惡毒等所纏擾,叫我們水裡去火裡去。心靈沒有經歷這樣的捆綁者,可能不明白那樣的痛苦,習慣了這些惡靈的影響而不以為不正常者,也不會覺得痛苦。或說不懂得叫苦。
      抹大拉的馬利亞得了釋放,心裡當然對耶穌有所依附,她還不認識這位叫她得釋放的,並不只是一個她親身經歷的一位那麼叫她敬愛的人,更是那本與上帝同在的那一位。所以她想拉住祂。因此耶穌才對她說:「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到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
      願我們都像抹大拉的馬利亞一樣有一顆想要拉住、「黐住」(粵)耶穌的心,更願我們看見祂,也藉著祂認識上帝。看見祂的,也就是看見上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