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3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因怕猶太人,所在的地方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20說了這話,他把手和肋旁給他們看。門徒一看見主就喜樂了。21於是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2說了這話,他向他們吹一口氣,說:「領受聖靈吧!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

      主復活顯現的那一天,夜裡向門徒顯現,門徒躲在屋裡,因為怕猶太人。
      我們先前有稍微提到,約翰福音裡似乎經常刻意把法利賽人、文士等當時的宗教權貴(參對觀福音)一併稱為猶太人,像是要突出當時猶太人和跟隨耶穌的人的對立情況。第一代的讀經人(聽經人)會意,以約翰福音之於第一世紀九十年代以降成書而言,那時代確實有可能猶太教和基督徒漸行漸遠之勢,是越來越明顯;兩家之分道揚鑣已無可避免。這樣說的意思,是叫我們更為走近一個歷史演變的氛圍,而不是馬上假設一種第一代的基督徒打從一開始便刻意與猶太信仰的母體切割出來的意圖。
      話說回頭,原來當時門徒怕的是「自家人」,自己的同胞,認信於耶穌基督,不容於那些祭司長和長老們。這種情況,大概到一世紀末不但沒有式微,反而是越演越烈,部分原因可能是從六十年代的尼祿到九十年代,羅馬帝國和猶太人之間的張力增加。基督徒群體不像猶太教享有羅馬帝國所賦予的「合法宗教」的地位,那是羅馬當局治理猶太族群的方式。
      然而,第一世紀末的基督徒群體,在此看見了早在主復活之當夜,第一批的門徒一樣面對著自家人的逼迫。主向門徒顯現,說了兩句話:「願你們平安!」和「領受聖靈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第二句話是隨著祂做的一件事而說的,即「向他們吹一口氣。」
      若以希伯來文說出,耶穌對門徒說的應該šālōm ʿalēḵem(其實阿拉伯文也如此,伊斯蘭教徒也是如此道安的)。在面對艱難和逼迫的日子裡,相互道安是何其珍貴的事。一句:你好嗎?你一切平安嗎?盡在不言中。主向門徒吹氣,象徵祂把生命賜給門徒。祂說「領受聖靈吧」,這話和路加所記載的五旬節聖靈降臨重點不一樣,明顯和約翰福音的神學是一致的,說的是耶穌就是生命,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約翰福音不是使徒行傳,卻有使徒行傳的聖靈差遣之勢。當然,就神學而言,主說:「領受聖靈吧!」這讓人想起創造天地和人的上帝。在此,就言語而言,聖靈沒有直接的差遣,主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受差遣的門徒有從祂而來的權柄。主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這裡的意思不是要叫門徒(包括我們)可以濫用這赦免的權柄,也不一定指向對觀福音所記載:「但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可二10;比較太九6)。馬可特別記載文士們對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非常不滿,心裡議論說:「除了上帝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二7)。

      我們到底該如何解釋這話呢?我們真有赦罪的權柄嗎?本來,文士們的認知按傳統而言也是無可厚非的,但耶穌似乎說著上帝國(天國)來臨了的事實。當上帝的權柄藉著祂的國臨在的時候,祂的子民是應該這樣實踐生命的。馬太福音有段非常相似的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八18,比較十六19)。

      事實上,那是一段論罪論饒恕的經文。原來,在罪與被罪之間,後者因前者的過犯而握有原不原諒對方的權利;前者不能強迫後者寬恕他,因為當他侵犯或傷害後者的時候,便欠了後者,所以免不免了的「罪債」之權落在後者(即被傷害者)的手上。這樣說來,「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這話是就上帝國(天國)倫理來理解的。活在這上帝國的實在裡,我們被差遣叫人從罪中得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