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4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

1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2西門‧彼得、叫低土馬的多馬、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和另外兩個門徒,都在一起。3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對他說:「我們也和你一起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4天剛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他是耶穌。5耶穌就對他們說:「孩子們!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他:「沒有。」6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會得到。」於是他們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很多。7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外衣,跳進海裏。8其餘的門徒因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就坐著小船把那網魚拉過來。9他們上了岸,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面有魚和餅。10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11西門‧彼得就上船,把網拉到岸上,網裏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雖然魚這樣多,網卻沒有破。12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他們知道他是主。13耶穌走過來,拿餅給他們,也照樣拿魚給他們。14耶穌從死人中復活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這些事以後」(原文meta tauta或meta touto)在約翰福音前後共出現十二次,一般而言是帶有階段性的一個轉接點。不論我們的生命季節,或是遭遇一些事件的起承轉合、柳暗花明、水落石出,回顧起來我們若可以說「這些事以後」,心裡總多多少少給了之前的事作出一點結論。不論是已經明白了事情的緣由,是心裡終於肯放下,也算是一個了結。有時,不一定事事都有一個滿意的答案,但放下可以專心把當下和未來的事做好,放下是為了活得好。
      第二節提到「西門‧彼得、叫低土馬的多馬、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和另外兩個門徒,都在一起。」我們不知道那最後提到的兩個門徒是誰,只能猜測。我們也不真正知道為甚麼作者在此要隱藏他們的名字。不過,過不了多久(在第七節),他已提到「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向彼得指出站在他們眼前的是耶穌。
      回顧這一幕,是耶穌第三次向門徒顯現(廿一14)。至少我們知道祂已經向彼得和祂所愛的那門徒顯現,也向多馬顯現過。所以名單中至少有三個人是見到復活之後的主。話說他們去打魚,整夜勞力而毫無斬獲。天剛亮的時候,耶穌出現,向他們要吃的,他們可能心灰意冷,黎明時分未看清楚,竟沒有認出站在岸上的是他們的老師耶穌,或許距離也是有點遠,越有兩三百呎之遙。無論那原因是客觀的,或是主觀的,沒有認出可以說是沒有意識到,也沒有期待會再見到耶穌。如果說門徒在前兩次已經見過復活後向他們顯現的主,他們能想到的人生,竟然仍然是回去打魚,或許主的顯現仍然沒有給他們帶來甚麼實質的震憾。我們可能覺得這太不可思議了。我們近年來可能聽過這話:一個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事實是,有許多因素影響我們直視真相,於是該看見的、該辨識出的,無論如何就是看不見、認不出。
      在他們知道魚很多,拉不上來的那剎那,主所愛的那門徒認出是祂。這和先前他先跑到墳墓,又因看見就信了的反應是一致的。他總是先知先覺,至少比起彼得和其他門徒而言。不過,雖然他是先察覺的,一告訴彼得,彼得卻是最先行動的,一聽見是主,二話不說,便跳進海裡,迫不及待的衝向岸上。
      話說捕到的魚「共一百五十三條」。歷代以來釋經者嘗試推測這數字的含義,不過總的來說,我們首先較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實數與否,它表示這一漁獲的豐富,再者就是象徵福音所要得的人(比較路五10下)。
      話說直到耶穌呼喚他們來吃的時候,作者才說門徒已認出是耶穌了。給他們吃的,正是從先前他們漁獲裡的魚。作者說:「耶穌走過來,拿餅給他們,也照樣拿魚給他們。」我們知道約翰福音裡沒有特別記載七個餅和幾條魚餵飽四千人的事蹟,只有五餅二魚的故事。對觀福音裡的雙重記載,可以代表主的生命足夠供應以色列民,也同樣供應外族人。在約翰福音裡,只是一個記載便強調了祂就是生命的糧,是分給所有人的,是普世的,是全人類的。這一刻當耶穌把餅和魚遞給他們的時候,正是叫他們回想起這個事蹟和其中的教導。
      故此說:「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他們知道他是主。」
      我們若和門徒一樣終夜打魚,人生像是終日辛苦,似乎忘卻了札根之處,希望也有那麼一刻,在某個轉角,某個時間裡,主向我們顯現,提醒我們說:是我。是的,是我們生命的主,是供應我們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