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八日 (二)

陳李諾雯傳道

 今日讀經:約三16-21

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因祂得救。18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19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20凡作惡的人都恨惡光,不來接近光,恐怕他的行為被暴露。21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的行為是靠神而行的。」

      在婚禮中,一對新人深情對望,用最大的力量去說出一生的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與你白頭到老,求主垂聽我的意願……」這是一個永不改變的誓言,不更改的愛,但在人間的婚姻中,一切的誓言也只是一份許願,沒有人可完全承諾能堅守終老。因為人的有限,不論自己的心意,或是壽命也無法掌控,是的,人間的愛情即使多強烈,也就如捕風一樣虛空。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相信我們對這段經文不會陌生,即使未信者也會在許多樓宇外看見。但有多少人感受到,這句就是神面對住我們,渴想捉緊我們的手,在這世界的中心向我們大聲地作出的情深宣告,祂極愛我們,祂更要用行動去證明這穿越處境與時間的愛是會在世上出現,而這愛能穿透黑暗,穿透恐懼的靈。他要走到背叛的「另一半」面前,用擁抱代替敵視,更舉起光明與榮耀的王,來交換沉淪與污衊的我們離開迷失,得到重生。看哪,我們決不可以冷淡回應這極深厚的愛情!
      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的行為是靠神而行的。(約三21)
      誓言是雙方的約定,誓言能否流動到對方身上,就需要另一個主角,就是你和我所作的決定。要是人不願意接近光,拒絕相信神永久而堅定的愛要來扭轉他們的生命,他們必不能享受從神而來的光照和赦免。然而這強烈而光明的愛是開放的,在歡迎每個決心放下黑暗帶來剎那的快感、決心回轉光明的人。耶穌再次認真說明,每一個人也必須來接近光,走進愛的誓言中,才能得到永生的拯救。但吊詭的是這個決定也不是獨靠己力可作出的抉擇,耶穌明明說出,接近光並接受光的行為也是靠神的恩典才能完成。 
      親愛的天父,我們只能感恩今天我能走在光中,成為光明之子,是因祢不棄的憐愛;我們也為未知何時回到永恆誓約的朋友祈禱,求主的恩典臨在,使他們可以靠神接受光,被愛所觸摸。以上禱告,奉主名求,阿們。

經文抄寫

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的行為是靠神而行的。(約三21)

 But whoever lives by the truth comes into the light, so that it may be seen plainly that what they have done has been done in the sight of God. (John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