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九日 (第4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八章

34於是他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3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必救自己的生命。36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37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38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與聖天使一同來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眾所皆知,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酷刑,尤其愛用來釘死政治犯或嘗試推翻羅馬政府者,有斬首示眾、殺雞儆猴的目的。被判釘十字架的死囚,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一步一步的走向城外的各各他山上。既是死囚,沿途相信也不乏路人的嘲笑和羞辱。
      所以當耶穌對門徒說:「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之時,等於是自己主動的背起,自視為死囚。那是一個怎樣的呼召?在當時,背起十字架的人,不就是起義失敗,或被羅馬當局識破相關意圖,被捕以致被判死刑的結果嗎?如今,「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即是非因被捕,而是主動的背起十字架,為要跟從主。
      「捨己」,這裏隱藏一個生命的奧秘。向來在華人教會對「己」有不少否定,在語境上不少中國文化中不突出自己、慎槍打出頭鳥、明哲保身的處世哲學,以至虛懷若谷的道家哲學相融合,進一步又聖經中文譯本的語境相融合,諸如「反倒虛己」(腓二7上)、「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到底耶穌是否要我們模糊了自己的個性,毫無看法、見地,對自己缺乏認識呢?為了對當代文化中的自我主義(諸如me-ism, egoism)加以否定,而把一己(self)完全抹殺,更像是因噎廢食。我們在此無法詳盡闡述。我們耶穌指出的是一個悖論(paradox),可是卻真的是人活出一己的最珍貴且合乎創造主心意的方向。
      耶穌說:「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必救自己的生命。」生命是這裏所強調的重點,主旨是如何得著生命,或說救得到自己的生命。救,原文意思也可以指保存。這裏蘊含一個生命哲學,一個倫理學的重要思想。從倫理學來看,聖經中愛人如己的道理涵蓋了倫理不可或缺的思想。愛人如己的實踐在於看見他人,視對方的需要,視恢復上帝所造的人的尊嚴為呼召,在他人的臉孔和生命的虧缺中看見自己被呼召去回應。越是健康的自己、越能付出自己、走出自我,邁向他人。但同樣的,一個破碎的自己,若開始不看自己的傷口和裂痕,反而去關心他人的需要;在如此回應之時,便救回了自己、成全了自己。
      耶穌說「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甚麼是為主,甚麼是為福音呢?福音就是上帝的臨在,耶穌基督就是福音、福音的具體臨在。我們所做的,若是叫人遇見耶穌基督,便是遇見福音了。我們從第一章讀到這裏,已見證了一個又一個與耶穌相遇的事蹟,看見不同的生命重獲生機,復得視力,能再聽見,回歸群體,這些就是福音的起頭。反之,我們也看見許多看而不見、聽而不聞的人物。他們或許緊握著這世界的權勢、社會網絡、資源所給予,但卻喪失了自己的生命,被這些所捆綁。經文中「淫亂」和「罪惡」是互補的詞語,「淫亂」(moichalis)一詞也有惡或邪惡的意思(比較太十二39),反映一種不信實的生命,對人對上帝亦然,也就是與上帝為敵,與世界為友(雅四4),也就是以世界的遊戲規則、面子、權位、人脈等指引自己的行事為人。這是屬靈的淫亂。 
      「主的道」若是主動的背起十字架,你會覺得羞辱嗎?人可以把羞辱加給你,但你若能主動的把羞辱背起如同背負十字架,就真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