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六日 (第7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三章

9但你們自己要謹慎;因為有人要把你們交給議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裏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10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11有人把你們解送去受審的時候,不要事先擔心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而是聖靈。12兄弟要把兄弟、父親要把兒女置於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13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

      同一段話的第二次提到「要謹慎」,不過最後一句是「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這和信主而得救有沒有關係呢?整段基本上說的是逼迫將臨到門徒。議會、會堂代表著猶太的民事與宗教裁判中心,也是先前出現的各路領袖:祭司長、長老、法利賽人、文士、希律黨的人和撒都該人所組成的。所以,耶穌本身既一再面對這些人密謀把他剷除,他也預言了自己必要受害被殺。先前我們曾引述過:「學生不高過老師,僕人不高過主人。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僕人所遭遇的與主人一樣,也就夠了」(太十24,參札記第六十二日)。
      今天,我們若是耶穌的門徒,是他的學生。他所經歷的,我們也有可能經歷。我們的時代也有屬於這世代的「議會」和「會堂」。試想想當時的祭司長本就由羅馬派駐於猶大的總督所任命。所謂的聖殿或宗教事務,也是由祭司集團所主持,藉由他們,以及議會的成員,猶太人上上下下也已被「看管」著。
      猶太人的宗教領袖無權審問叛國罪,即意圖背叛羅馬帝國之罪。所以,正如耶穌最後將會被交在彼拉多手上,門徒也會被交給「統治者和君王」。「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傳」可以譯為「宣告」。試想像,當年「福音」(好消息)一詞,也是那自視為神人(divine man)並救主的凱撒奧古斯都大帝向統治版圖內的萬族萬民所宣告的「福音」(與新約裡所用的「福音」同一個字,參公元前九年的《普林尼碑文》(Priene Inscription)。[1]再者 ,我們知道第三以賽亞(指賽56-66章)的神學便是萬國萬民要來錫安朝拜耶和華上主,而如前所述,以賽亞書是馬可福音神學的重要底本之一。
      這時候,讓我們再回顧一章一節所說:「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在那時代出現這話,分明有點挑釁,但更好的理解是對當時的信徒而言,作者要他們明白的對比。這一位上帝的兒子,祂帶來的福音是甚麼。說到(為主)作見證,馬可說:「又為我的緣故站在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可十三9下)。路加的寫法相仿,但卻略去了後面的那一句:「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參路廿一13)。至於馬太,卻是把相關的這一句:「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終結才來到」(太廿四14)乾脆放在全段經文的最後。
      比較三卷對觀福音,我們可以說不管三卷各有其敘事起承轉合,終離不開作福音的見證,也就是像萬民公告耶穌基督的福音。讀這靈修札記的信徒當會意,從一開始,我們說明要學習馬可的敘事。從第一章至此,我們是否已讀出一個端倪:福音的起頭在哪裡?上帝國的顯現是怎樣的?耶穌基督做了些甚麼?為甚麼祂就是福音呢?為甚麼與祂相遇就是福音的起頭呢?你想起了經文中哪些人物呢? 
      可是,宣告耶穌基督的福音,不會毫無挑戰,因為「兄弟要把兄弟、父親要把兒女置於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我們常想耶穌是和平的君王,但這世界並不以他為和平,反而視他和跟隨他的人會顛覆其權柄,並且害怕他的教導揭示其假面目。馬太福音的說法同樣尖銳:「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刀劍。因為我來是要叫『人與父親對立,女兒與母親對立,媳婦與婆婆對立。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太十35-36)。我們不需要按字面完全對號入座式的領受這經文所說,正如我們不需按字面定下國攻打國、民攻打民以作出一個事件應驗表。要明白的是,在持守耶穌基督福音的真義之時,我們已經和凱撒所代表的世界,以及那些以凱撒所象徵的價值觀相對立了。我們不須故意與人作對,不是與人難以相處便等於是為福音作見證。我們乃是為著耶穌這名所代表的價值觀,效法他的踐行而不阿諛奉承等等,便和他們那些人有所不同。這樣就會惹來人的不悅,因為人不喜歡那些不能被收買、不能被收編的人。

[1] Ibid.,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