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五日 (第47日)

張智偉傳道

敬拜那使我們見證基督的靈

使徒行傳 一7-8

7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和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耶穌基督吩咐門徒要留在耶路撒冷,等候父所應許,在聖靈裏受浸(4-5)。雖然聖靈降臨和猶太國末後被重建的日期和時間,只有父知道,但門徒卻要隨時做好準備,當聖靈降臨時,他們必親自經歷聖靈的作為和聖靈的加力,必須勇於為神作見證,就是藉聖靈重生的生命,彰顯復活的基督,並且講說神國的事讓人知道(3)。
      正如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告訴我們:「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的那真理的靈,他來的時候要為我作見證。」聖靈不但使基督從死裏復活,見證基督是神的兒子,是神本體的真像,祂也賜門徒基督復活的證據,堅固他們的信心去傳揚福音。而使徒行傳五章32節也告訴我們,「神賜給順從的人的聖靈也為這些事作見證。」聖靈感動及加力給信徒讓他們承認「耶穌是主」為祂作見證,直到地極。
      是上帝差派的聖靈,讓我們確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來到世上為罪人死而復活,也賜人口才和膽量去宣講和作見證。當我們順服心中聖靈的引導,遵行父上帝的旨意為基督作見證,這就是我們對聖靈的敬拜。既然如此我們又有甚麼藉口不去為主作見證呢?我們確信和以行動去傳福音,與聖靈同工(基督開始傳道事工也是如此)便是最好的侍奉(或敬拜)。

思想問題:

  1. 我們要相信聖靈加給我們能力,而福音是神的大能,實在沒有藉口不去執行大使命為基督作見證。
  2. 我們可否立志學習門徒同心合意,恆切禱告,支取聖靈的力量去告訴未信的人,基督再來的應許∕審判。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