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日 (第58日)

霍碧洳傳道

憂傷痛悔的敬拜者

路加福音 十八10-13

10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11法利賽人獨自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2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13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今天的經文記載了耶穌一個比喻,分別描述了兩種人—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態度和內容。法利賽人只懂向上主作出自義的禱文,相反,稅吏所說的話是蒙拯救的禱告。耶穌常用假冒為善、自義等的形容去指責法利賽人。但是在這個比喻中,法利賽人的行為看似沒有太大問題,並好像是今天我們所做的行為,例如禁食,十分之一奉獻,也不勒索別人,不姦淫,不做壞事。所以,為何耶穌會接納稅吏,而在這裏不接納法利賽人呢?耶穌看見一班法利賽人的動機並不正確,他們來不是真心要祈禱,而是要在神和人面前表演自己和希望神和別人的讚賞,相反,稅吏連天也不敢望,來到神面前只求赦免並求神悅納。神接納的人是這些願意謙卑來到神面前痛悔,並承認自己的罪,求神開恩憐憫。

信徒行善本是好的,是耶穌的教導,但不要漸漸地,因為自己好像做得不錯,有讀經祈禱的生活,事奉又得到稱讚,就驕傲,看不起別人。若是如此,那麽我們不知不覺,已經變成假冒為善的人,以金錢,權力,地位,自義等等,成為我們的偶像。或許耶穌所形容的這個稅吏的態度,是今天我們所缺乏的─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稅吏知道自己是罪人,自己是不配,過去做過好多得罪神的事情,但因著耶穌的厚愛和救贖,他可成為蒙福的罪人。他並沒有帶著自以為義的態度去到神面前,反而帶著一個感恩,敬畏,憂傷痛悔的心去到神面前,這豈不是我們要學習的態度。我們同樣是罪人,原是不配神的救贖,但願主更新我們的生命,成為蒙恩的罪人。

思想問題:

  1. 你覺得自己是一個自義的人,或是甘願成為一個蒙恩的罪人?
  2. 唯有我們相信自己是卑微,才可讓自己不陷於自義,成為憂傷痛悔的敬拜者, 你願意操練這功課嗎?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