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64日)

梁沛生傳道

聖經為權威

提摩太後書 三16-17

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17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保羅指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直譯是「聖經都是神吹氣的」,意思是聖經作者都是藉著聖靈,被神的靈感動去寫的。因此,聖經是出於神,乃是神的話語。聖經在幾方面對信徒是有益的,包括「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教訓」可解作教導,是指聖經內的信息可以讓人明白福音的真理;「督責」又可解作斥責,意思是指斥罪惡,使人知罪;「使人歸正」意即糾正過錯,聖經能夠將人在道德生活上的惡行指出來,然後作出糾正;「教導人學義」直譯為訓練行義,讓信徒學習如何行公義和正直的事。[1]
       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裏,價值觀和道德觀都被扭曲,有些時候,我們很難分辨甚麼是對或錯,那麼我們怎樣能夠每天行在主的心意當中?保羅提醒我們,我們要渴慕神的話語,因為聖經可以指斥罪惡,糾正惡行,讓我們明白甚麼是神喜悅的事,以致我們能夠活在主的旨意中,過合神心意的生活。
       堅浸於2025年將會推行全教會讀經運動,盼望大家都積極參與,每天研讀聖經,思想神的話語,以致我們的生命得著裝備,「預備行各樣的善事」。若每一位弟兄姊妹都渴慕神話語,勤讀聖經,教會就能夠成為一間榮神益人的教會,為主作美好見證。

思想問題:

  1. 你認為敬拜的教會和愛讀聖經的信徒有甚麼關係?
  2. 信徒不渴慕神的話語,能夠成為合神心意的敬拜者嗎?為甚麼?

你的禱告:


[1] 張永信,《天道聖經註釋﹕教牧書信》(香港:天道書樓,2005),478-4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