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六日 (第33日)

關黃偉美傳道

敬拜公義的上帝

阿摩司書 五21-24

21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22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看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23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琴瑟的樂曲。2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寫作時正因為以色列國中出現很多的壓榨,富有人為富不仁。他本是猶大國的先知,卻去了以色列國把神的話向國人申述。
      我們所相信的神是怎樣的神呢?如十月十四日(第31日)所指,祂是創造萬物的主,在祂沒有甚麼欠缺。祂是掌管天地的主,眾天軍都向祂服役。
      那我們可以用甚麼去討主喜悅。難道,我們可以奉獻金錢財物從中被主看重?我們仍想以有限的物質去討無限的主的欣賞與稱讚?如是這樣,那就一切都顯得失宜了。
      經文告訴我們,我們可以怎樣呢?就是在我們的生命中以行公義去討主的喜悅。我們在待人處事上能公平公正如大水滾滾嗎?我們在日常的行事為人上可以顯出公義如江河滔滔嗎?當我們與主面對面的時候我們可以站立得住嗎?但這是唯一可以討主喜悅的方法。
      就讓我們以行公義去生活,去敬拜我們公義的主!

思想問題:

  1. 我是否誤把獻上財物認定為神的需要與要求,而忘記了祂是萬物的擁有者。
  2. 我可以怎樣重新檢視自己是否在對人與處事上都是行公義?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