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十一日 (第44日)

陳郭施惠傳道

以馬內利!以馬內利……?

馬太福音 一18-23

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19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當眾羞辱她,想要暗地裏把她休了。20正考慮這些事的時候,忽然主的使者在約瑟夢中向他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把你的妻子馬利亞娶過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22這整件事的發生,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23「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以馬內利」會否勾起你我的點滴溫暖回憶?或許是第一次返教會,或許是受浸或主餐當刻經歷與主相遇,那些被主感動的瞬間。長久以來,以馬內利彷彿是信徒之間最佳的祝福,是人神美好關係的期許。馬太福音的作者用以賽亞書的「以馬內利」,象徵著基督降世所帶來的福音。
       然而,以賽亞書中的「以馬內利」,是否如斯平安的福音?事實上,根據以賽亞書七至八章記載,「以馬內利」並非「福音」,而是以賽亞先知要宣講國之將傾的審判訊息,上主要藉亞述的手,去審判、懲罰罪惡深重的猶大國及亞哈斯王。
      以馬內利是「平安的福音」抑或「審判的先兆」?聖經作者的記述,正說明兩者皆是,對那願意相信、願意悔改的人來說,以馬內利是「平安的福音」,把上主的救恩帶給願意棄惡從善的人,而對於不願悔改、不聽先知言詞的人來說,「以馬內利」便帶來「審判的先兆」。
      保羅曾言,在他心中,總有兩個律在交戰,屬肉體的罪的律,以及屬上主的神的律。事實上,信徒一生都處於此掙扎當中,時而行善,時而行惡。以馬內利的信息,不禁讓人反思,我願意活在神的律中接受福音,還是活在罪的律中等待審判?「以馬內利」是福音抑或審判,視乎我們是站在上主一方,還是站在上主的對立面。
      下次當我們再唱「以馬內利,神與我同在」時,或許會有不一樣的反思,不一樣的感受。惟願你我努力棄絕不信與罪惡,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思想問題:

  1. 閱讀以賽亞書七至八章,你有甚麼感想?對「以馬內利」有新的看法嗎?
  2. 反思我們今天的生命,「以馬內利」對我們來說,是「平安的福音」抑或「審判的先兆」?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