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日

陳俊儀傳道

啟示錄一10-20  (2)

10有一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11說:「把你所看見的寫在書上,寄給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12我轉過身來要看看是誰的聲音在跟我說話。我一轉過來,看見了七個金燈臺;13在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的,身穿垂到腳的長袍,胸間束著金帶。14他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他的眼睛好像火焰,15雙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得發亮的銅,聲音好像眾水的聲音。16他右手拿著七顆星,從他口中吐出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好像烈日放光。17我看見了他,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人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怕。我是首先的,是末後的,18又是永活的。我曾死過,看哪,我是活著的,直到永永遠遠;並且我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9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現在的事和以後將發生的事,都寫下來。20至於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顆星和那七個金燈臺的奧祕就是:七顆星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個燈臺是七個教會。」

今天,我們集中看經文所詳述的人子的異象。約翰在拔摩海島上,於主日見了人子的異象,他對於其形象外貌之記述,甚為清晰,這與先知但以理曾在底格里斯大河邊所見的人像,幾乎完全一樣(但十4-9)。不過約翰在此所描寫的人子,是在七個金燈檯中間,且加上祂是手拿七星,口出利劍。我們先從這一段經文形容的句子中,可以看見人子耶穌的一切威榮。頭髮皆白如雪,乃表明基督的光明,亙古永遠的常在者(但七9)。眼目如同火焰,顯明主的眼光四射,祂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神,能看透萬事,那如火焰的雙目,將人的罪惡污穢鑑察出來。腳像光明的銅,祂的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表明基督顯出大有能力,可以踐踏消滅祂的一切仇敵。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是極大而有威嚴。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這利劍乃表明主的施行審判權柄,與攻擊敵人的力量。貌如同烈日發光,顯明耶穌基督面目的榮光。

  以上是約翰用描述人子耶穌的各種榮耀,將那為神榮耀所發之光輝,本體的真像,佳美的榮形描寫出來(來一3);把舊約先知所見的人像,印證而啟示出來。上述的描寫給我們認識人子為君王、祭司及審判者。有關耶穌是君王和祭司,啟示錄的開頭(一5-6)已描寫了,現在,來到人子的異象這一段,更明顯可以看到的,是耶穌為審判者的角色。

思想:

  1. 我所認識的主耶穌是一位慈愛的救主,或是一位榮耀的王及公義的審判官?
  2. 我如何能夠認識耶穌基督更多,與祂建立真實,密切及相愛的關係?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