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一日

陳俊儀傳道

啟示錄一10-20 (3)

10有一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11說:「把你所看見的寫在書上,寄給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12我轉過身來要看看是誰的聲音在跟我說話。我一轉過來,看見了七個金燈臺;13在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的,身穿垂到腳的長袍,胸間束著金帶。14他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他的眼睛好像火焰,15雙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得發亮的銅,聲音好像眾水的聲音。16他右手拿著七顆星,從他口中吐出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好像烈日放光。17我看見了他,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人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怕。我是首先的,是末後的,18又是永活的。我曾死過,看哪,我是活著的,直到永永遠遠;並且我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9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現在的事和以後將發生的事,都寫下來。20至於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顆星和那七個金燈臺的奧祕就是:七顆星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個燈臺是七個教會。」

今天,我們要看教會作為金燈臺的角色。主耶穌出現在七個金燈臺中間(一13),並指出「七個燈臺是七個教會」(一20),就是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一4),約翰看見異象之前,主要他把所看到的寫給那七個位於亞西亞的教會(一11)。這七間教會所在的城市,是沿著官道而列。有人認為這七城都是當日驛遞的中心站,城與城間相隔約50至80公里,構成一個圓周。約翰很可能以此七教會為亞西亞省傳道的核心,而用以弗所作總部,循官道探訪沿途各教會。對「七教會」的解釋計有:一、約翰寫作時位於亞細亞省的七個教會;二、教會史上七個時期;三、當時的教會,但也是每時代教會的典型。這說與本書的結構符合,本書原就是一封信,也與二7、11等經文符合。

  「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使者』在原文與『天使』同一字,因此有解經家將使者解釋作保護教會的天使。然而,亦有解經家將使者解釋作教會的領袖,例如教會的長老、監督或牧師。燈台並不是燈盞,而是托住燈盞的台座,羔羊和聖靈才是燈(參四5;廿一23);燈台若要發揮『光照』的作用,必須讓基督和聖靈得著彰顯。教會正常的光景,乃是全體信徒都能為主發光。燈台若是失去主所預期的功用,就會被主從原處挪去(參二5)。

思想:

  1. 我成長和所在的教會的處境,比較像七教會的那一間教會?我可以怎樣為教會守望?
  2. 燈台若要發揮『光照』的作用,必須讓基督和聖靈得著彰顯。我怎樣為主發光?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