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八日 (詩篇一百二十篇)

關黃偉美傳道

呼求恩主

      本詩是一首上行之詩,相信是以色列人每年按傳統要求,上聖殿去敬拜主而唱的詩歌,或是祭司上聖殿台階所唱的詩歌[1]
      詩中首先認定在急難中呼求,耶和華必應允我。(1節)這裏是否顯示出當我們有困難才會呼求親近主?當平順的時候,我們的主是否被我們留於門外?
      有趣的是,我們有時都不知道自己的處境,並不明白自身的落難。
      從第二節我們可以看出詩人求主救他脫離說謊的嘴和詭詐的舌頭,原來自己深陷其間也不自知,當詩人醒覺時,便即時向神呼求。
      其實人所出的話就是他心所充滿的。說話如勇士的利箭可殺人於無形,如沙漠中生長的羅騰木,它很容易被點燃並可以長久燃燒及帶出熱度;是在沙漠冰冷黑夜中很好的保暖工具(4節)。
      米設是在應許地以北,基達是在應許地以南(5節)[2]。詩人指自己寄居於此。很明顯這是詩人的演繹,指出原來自己已離開了應許之地也不自知。自己竟與恨惡和睦的人為伴同住(6節)。
      整首詩是詩人突然醒覺自己的境況,說話充滿不善傷害別人。
      感恩,詩人知道自己有缺失,他立時醒覺向神呼求。 今日我們知道自己的境況嗎?

思想:

  1. 我有否保守自己的心不出惡言,只說造就人的說話?
  2. 我有是否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殿中,與神同在?

你的禱告:


[1] 江守道:《上行之詩-信徒的上行歷程》,方克仁譯(香港:基道書樓,1993),頁16。

[2] 江守道:《上行之詩-信徒的上行歷程》,方克仁譯(香港:基道書樓,1993),頁22。

十月二十七日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下)

黃厚基傳道

因我學會了祢的法則

      後四句繼續前行四句與律法的對話和默想。

「但願我的道路堅定,為要遵守的律例。」

      祢如此訓示我。因祢深知我的腳步容易滑跌。祢雖一再耳提面命,甚至以嚼環轡頭勒住我,我仍不住偏離正道。我心因試探而坐立不安;因引誘,我的眼目恍惚閃爍。我以為已經愛上祢的教導,已牢記祢的吩咐,原來祢的話我雖嘗過她的甘甜,朝夕之間卻別有愛慕。
      我曾因罪而肺腑焦爛難堪,在唉哼之中祢心痛難耐,以苦膽作藥醫治了我。我稍覺痊癒,便又故疾復發、故態復萌。為甚麼是「但願」,正是因為意志薄弱,道路甚不堅定。所以,主教導門徒禱告說:「不叫我遇見試探,救我脫離兇惡。」如此,我或能靠聖靈走在祢的道路上。如此,我才能遵守祢的律例。是否因我道路堅定而能遵守祢的律例,還是因我遵守了祢的律例,所以能夠道路堅定?我所知道的是,我認識了自己的漂浮不定,心靈必須拋錨於主。

「我重視的一切誡命,就不至於羞愧。」

      求主教導我祢的誡命。簡單而言,誡命是甚麼呢?
      主祢豈不是已經在馬太福音的山上寶訓裏將誡命的實義教導門徒了嗎?舉凡如不可殺人,即不可恨弟兄姊妹,要愛仇敵不可姦淫,即不可動淫念,諸如此類的教導。主祢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祢說:「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法利賽人的義,就不配作我的門徒。」祢說的是律法的真含義,按我的理解,就是憐憫與公義、信實。
      我們總想:是否有甚麼特殊的情況,是在祢的誡命之外的,是情有可原的。可是,這樣,就人人都犯了罪,又如何能作祢的門徒呢?我們並非在溫室裏,並非在聖殿裏守律法,而是在真實的人生場景中。
      我們活在人群中、組織中、公司中、職場裏。我們活在關係網絡裏,我們的心、我們的眼目,在我們醒著之時,總是牽動著我們的心,我們的欲望、情感、意念總有被挑動、煽動、激動的時刻。我「重視」,主啊,與其說我已經重視、一再重視,不如說祢訓示我要重視,就是要注目(gaze upon)於祢的誡命而非其他心裏所欲望的,更非我的眼所愛看的。這樣,我就不至於羞愧。我曾經歷羞愧,求主免我於羞愧。於羞愧臨到之前、於跌倒之前,叫我知道,違背祢的誡命的實際考驗是人生的場景,發生羞愧之處是人生的種種場面和關係網絡,累及家人兒女、經濟來源、工作前途。那是一個印記,就是該隱身上所帶著的印記。
      主啊,若非祢的恩典,祢在十字架上代罪,祢在各各他路上代替承受種種羞辱。我們便自己獨自承受一些羞恥。可是祢的恩典叫祢甘心與我們一起蒙羞。祢站在被羞辱的人身旁,祢與罪人同席,祢和他們一起接受別人歧視和羞辱的眼光。這印記因祢而不再只表徵羞辱,而是更加彰顯著祢的恩典。

「我學會了公義的法則,就以正直的心稱謝。」

      法則乃mispat。詩人既用sadiq又用mispat,即公義的、公正的。這兩樣是二而一的,也就是說上帝是不偏不倚的。祂向我存公義的心,是出於愛,所以不會偏待我。所以我不必抱怨祂,說祂不公平。
      我們不會自自然然地便認識上帝如此屬性,而是藉著人生各樣狀況、各階段經歷祂的保守與供應,才學習到祂的公義與公正,相信我們的生命有祂的美意。保羅證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生命出了狀況,會牽動著、激蕩起許多情緒。而上帝就在其中證明祂的存在,顯明祂的公義。
      祂不離不棄指正管教、安撫引領。這樣,我們才懂得稱謝祂;這樣,我們的心才不會偏離,願意歸正。

「我必遵守的律例,求不要把我棄絕。」

      來到此處,詩人竟然是求上帝不要把他棄絕。一開始的時候,他說「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是有福的」,我們或許以為他是站在屬靈高檯上,可是卻在這第一個單元的最後一節,表現出某種的不安(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共有二十二個以八節為一組的單元,每單元按二十二個希伯來文字母順序排列)。
       第四節說上帝要他們殷勤遵守,第五節詩人說他但願自己能走得堅定,為要遵守上帝的律法。可見他是愈來愈沒有把握、沒有信心。要是以他遵守了多少來衡量,恐怕他是要被上帝棄絕了。 他說:「我必遵守」,彷彿是向上帝再立志,再保證。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父啊,祢為甚麼離棄我」。大衞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五十一3);又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祢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祢的聖靈」(詩五十一11)。

思想:

  1. 你在生活中、職場中實踐律法,經驗過怎樣的掙扎呢?
  2. 若因自己無法遵守律法,你可能感到苦惱,當常常把耶穌基督擺在你禱告的雙膝前,又當叫基督耶穌成為你「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你的禱告:

十月二十六日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上)

黃厚基傳道

來全心尋求祂的道的,便為有福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是最長的一首詩篇,長達一百七十六節,是作者匠心獨具,以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排列而成的詩句,每個字母各作詩八節。
      此詩著意闡釋律法為生命之道,與詩篇第一篇遙相呼應。仔細咀嚼,別有一番滋味。由於全詩甚長,此處無法一一演繹闡釋,茲以一有別於靈修札記中其他詩篇的處理手法,謹以第一個字母的首八節為例,與詩人並律法(Torah)對話。以下每節一小段的默想,由少而多,漸次進入此詩意境,以前後各四節分作兩天的默想。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都是有福的。」

      這該是此詩篇的總綱吧!誰能行為完全呢?但這是詩人的體會,是他回顧人生的體會。若非經歷了偏歸與回歸,若非經歷耶和華律法之美善,豈能有願意遵行耶和華律法的心。若非因此而甘心樂意、喜愛遵行,又豈能行為完全。

「謹守的法度,全心尋求的,都是有福的。」

      這是詩人的呼籲,這是他真實的體會:當全心尋求上帝。但主的兒女,要經過曠野的熬鍊;總是不願相信,不願尋求。他們尋求,又放棄;他們跟隨,卻又沒有耐心。詩人說要全心。是的,這是對的。但主啊!巴不得我們也和詩人一樣,衷心勸勉那在曠野中的信徒要全心、要專心。但人甚麼時候會打從一開始便懂得一心尋求祢呢?若非起初的不信,不早已進入迦南地。何必在巴蘭的曠野,尋的曠野徘徊。

「他們不作不義的事;他們遵行的道。」

      行為完全的人是如何煉成的呢?他們為何不會做不義的事?未曾失去,不會珍惜。完全人不曉得不義嗎?還是因為,他們嘗過不義帶來的損壞。不義之事不只破壞外在的人事物、關係、機會、人生、組織,使其從內部腐敗,飼養人的貪婪、失信、背叛、沮喪等等。它也使人自己的生命也陷入黑暗中,以致看不見自己生命的真相、蒙蔽自己、分不清黑白。
      行為完全的人遵行上帝的道。前與後,何者是因,何者是果?人大概是因為遵行祂的道而行為完全。這是必然的推論吧!看見他們生活中的言行舉止,不得不說:這真是遵行上帝之道的人啊!這人一定是常常遵行上帝的道,看得出來啊!他們是如何培養出那一顆愛慕主道的心的呢?人本性常如保羅所說,自己所不願意的惡,自己倒去行,所願意的善,卻反而不去行。他不喜悅、不珍惜主的道,甚至受盡不義的損害仍無力尋求祂的道。
      然而,祂的道便是祂自己。是祂自己介入於他的生命,為他、在他生活中劃定界線/界限。祂的道是能力,是運行在他以外的力量。所以,那慈繩愛索呀,是何等的真實。

曾把的訓詞吩咐(ṣiwwı̂ṯāh)我們,要我們殷勤遵守(šᵉmōr)。」

      的確。祢是曾把訓詞吩咐我們。祢的吩咐即祢的命令。祢所發的命令不會落空。其實,祢的命令既是祢托住萬有的能力,祢的能力在命令中同時運行著。祢說的話就是這能力,就是那萬物的法則。祢的吩咐,乃是祢將管理萬物的責任託付給我們。祢的吩咐就是祢的信任。
      祢要我們遵守,乃是叫我們承擔祢的託付。可是,在亞當和夏娃的故事裏,我們看見的是,祢所吩咐的,是叫他們不可吃知識樹上的果子。耶和華上帝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上帝這法則,這叮囑,是要叫人學習所被吩咐的,承擔起責任。自由意志的背後附帶著責任。 我們或許不完全明白上帝為何要如此定下這法則。然而,細心思想,學習承擔責任,或者說人要真正學會負責任,才能接受託付。

思想:

  1. 請寫下你與上帝的「律法」、「法度」、「道」和「訓詞」的對話。
  2. 在你的默想中,你是否如詩篇第一篇所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祂的律法」,並因此和詩人一樣有「這人便為有福」的體會呢?

你的禱告:

十月二十五日 (詩篇一一七-一一八篇)

關黃偉美傳道

願耶和華得著我們的讚美!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萬國啊,你們都當讚美耶和華!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祂!因為祂向我們大施慈愛;耶和華的誠實存到永遠。你們要讚美耶和華!」(一一七篇)
      一百一十七篇就只有兩節,是詩篇中最短的詩。但當中包含了神的屬性與信徒要做的事情。神的屬性就是:耶和華是信實與慈愛的神。信徒要做:向祂獻上永恆的讚美與歌頌!
      願耶和華在我們中間得著榮耀與讚美,阿們!
      一百一十八篇是一首感恩的詩,分別以「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祂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1、29節)為宣告和總結。詩人呼喚有關的人:以色列人、祭司和敬畏耶和華神的人;並聽到他們即時分別確定的回應:耶和華的慈愛永遠長存!(2-4節)這些人為何會有如此的認信呢?中間出現過甚麼事情呢?讓我們一起看。
      詩中說出了神在他們身上大能的作為(5-18節)。神為保護者:在我們孤單、寂寞時成為依傍,於面對敵人重重圍剿時成為拯救,於病患接近死亡時成為活路。
      當眾人清晰一致、同心宣告耶和華的慈愛永遠長存後,經文就記錄了進聖殿的禮儀[1](19-25節);和給祭司的指引(26-27節);並記載眾人同心同聲的認信。讓你與我都一起同心同聲讀出以下的認信:
      「祢是我的神,我要稱謝祢!我的神啊,我要尊崇你!」(28節) 從詩中我們看到自己的身影嗎?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相似的經歷。神每每在困惑時,向我們展現祂的恩惠與保護。我們又能否像詩人一樣心口如一地向神認信,並高唱:「祢是我的神,我要稱謝祢!我的神啊,我要尊崇祢!」

思想:

  1. 你有在生活中時時歌頌祂,以回應神對你的大慈愛嗎?

2. 你今日活得怎樣?是以蒙恩的人而活?

願耶和華以厚恩恩待你!

你的禱告:


[1] 潘朝偉:《中文聖經註釋-詩篇(下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7),頁542-543

十月二十四日 (詩篇一百一十六篇)

關黃偉美傳道

我從心底愛著祢

      這是一首個人的感恩詩[1],從詩中我們可以看到詩人曾在死亡的邊沿中得著神的拯救;現在詩人要以行動去回應神對他的厚恩(18節)。
      詩人感謝神聽自己的祈禱,使自己在困難死亡的困窘中得著神的救贖。詩中三次提到死亡(3、8、15節),可想而知這是一個不簡單的經驗。
      你有沒有相同的經驗,在人看來是死的卻得到神恩手的拖帶步出死亡?或我們沒有如此大的經驗,但我們有否在困擾中經歷神的恩祐呢?我們又有沒有以感恩的行動去宣揚,叫神得著應得的榮耀呢?
      本詩清楚指出上帝聽禱告,我們有沒有把握此應許,多與神交談把自己的憂困全告訴祂?
      詩人教導我們上帝除了聽禱告外,祂亦會施行拯救。經歷救拯的我們,要有所回應,就是舉起救恩的杯,宣揚主的名(13-14節)。即我們要還願;亦要以行動向神獻上感恩。在我們的生命中經過多少神的恩澤,我們是宣認神的拯救或是我們說都是自己的「好彩」?當我們愁雲慘霧時,我們禱告;到雨過天清時,我們會否自己「領功」而把神忘記掉?
      詩人卻不是這樣,詩人道出神「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15節)所以上帝在乎我們當中的每一位,不要看輕自己,以為自己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小子。愛你的神卻不是以數量、功過、才幹、地位、外貌來看你,而是看你為聖徒,為眼中的王子與王女!
      求主幫助我們,在遇到別人輕視的時候記住,你是神掌上的珍寶,祂愛你,看你比其他事物更珍貴。珍貴到連自己的兒子主耶穌都為你捨棄。若是如此,我們還有甚麼理據去輕蔑自己呢! 就讓我們與詩人一起以感謝為祭獻給神,讓我們說:「我要在祂眾民面前,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在耶路撒冷當中,向耶和華還我的願。你們要讚美耶和華!」(18-19節)

思想:

  1. 你知道自己有多貴重嗎?神竟以獨生子來拯救你!
  2. 你願意怎樣去高舉宣揚主對你的厚恩?

你的禱告:


[1] 潘朝偉:《中文聖經註釋-詩篇(下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7),頁520

十月二十三日 (詩篇一百一十五篇)

關黃偉美傳道

活著的賜福者

      這是一篇團體的信靠詩[1],首先帶出神子民的訴求(1-2節)、之後指出偶像的無能(3-8節)、唯有信靠神(9-11節)及以讚美活著的賜福者為結束(12-18節)。
      詩人有三個申訴:他們淪落到今天被外邦人譏笑;他們困苦流離,但神的慈愛和誠實仍保護;他們冀望神再次以恩慈拯救同在!
      我們又有甚麼訴求?神在子民未肯謙卑信靠跟從祂的腳蹤時,仍以慈愛待他們。今日我們是否也一樣,不願意聽從神的吩咐,放下自己的執著,來跟隨祂呢?是否仍靠其他虛假的偶像謊言來蒙騙自己!
      詩人跟著指出偶像的荒唐,他們有口沒能言、有眼沒能看、有耳沒能聽、有手沒能動、有腳沒能行、有喉嚨卻沒能有功用!雖身上珠光寶器,卻是一點也沒能對人產生任何幫忙。有趣的卻是我們卻緊緊抓著它不放,我們有時把它們放在創造天地的神之上。我們似乎喜歡自己手所造的(因可以隨己心任意而為),多過那創造萬物又真又活的神!
      其實詩人是刻意對偶像有這般真實的描述,目的是襯托出下文唯有信靠神才是真理。
      外邦人所崇敬的偶像是虛假,並不能對人有真實的幫助;唯有以色列人所曾經歷過的神才是活神。祂有能力成為我們的盾牌、成為我們在遭遇各種景況中隨時的幫助!
      最後詩人以讚美那獨一的真神作結,更呼籲人要在活著的時候讚美永活的神。 親愛的兄姊!你與我可能都曾經依靠那人手所造的偶像,以它為榮為尊。今日永活的神向我們指明祂才是獨一的主,你願意放下過往的執念,單單的讚美依靠祂嗎?人生短短百年,你預備用餘生去讚美神嗎?仍有很多的人與事你要去事奉?還是你仍有很多的財帛要去贏取?仍有一些的喜好要去成就?

思想:

  1. 偶像與永活的神,你真的已選上了那個?
  2. 你願意以餘生單讚美愛你的耶和華神嗎?

你的禱告:


[1] 潘朝偉:《中文聖經註釋-詩篇(下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7),頁512

十月二十二日 (詩篇一百一十四篇)

關黃偉美傳道

讚美掌管歷史的主

      這詩是頌唱於逾越節的第八天[1],是讚美神在以色列人中曾經的作為。全詩只有八節,卻記載了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應許地前的大事蹟。
      從首兩節指出以色列人出了埃及開始,猶太人就成了一個屬主的王國。而這個宣認屬神的國遇到了甚麼事情呢?之後三至八節就有些重點的描述。
      神為以色列人大顯神蹟奇事,讓我們看看成為神國的民可以經驗甚麼神蹟。原來是一些對我們來說是反常的事情,但於神卻是無所不能的彰顯。神為了祂的民使紅海(大海)分開、使約旦河河水倒流、使西乃山(大山、小山)震動、使磐石出水。
      每一個記載都是在以色列人面臨極大需要時,神大能的手就出動。神保護以色列民在紅海中勝了埃及人,他們的敵人被水掩沒,使他們能離開被勞役的地方;以色列人在約旦河中走過,得以正式進入迦南神所應許之地,重新開展新的一篇;在西乃山賜下誡命,預備國民日後彼此相待之律法,和教導他們成為一群有紀律的神之子民!在細節上更指出神不單是高高在上的神,祂在民眾沒水的時候,賜下解決的方法,使神的子民有水泉解日常所需。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看到甚麼?

      我看到我們所相信的神是在大事與小事上都為我們操心為我們預備,是一位體貼的神! 原來活在世間,無論是日常平靜無波的日子,或在風雨漂搖中都有神為你擔當籌謀,那你為甚麼仍掛心至未能入睡、無奈至臉上掛滿愁容、驚慌至未敢出門、懼怕至惶惶不可終日呢?應當仰望神,因祂顧念你!

思想:

  1. 你知道神是無所不能又是愛護你的神嗎?
  2. 你有用以上提出的認知,來相信與依靠祂嗎?

你的禱告:


[1] 潘朝偉:《中文聖經註釋-詩篇(下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7),頁504

十月二十一日 (詩篇一百一十三篇)

關黃偉美傳道

讚美看顧貧寒人的耶和華

      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被稱為「埃及讚美詩」。即這些詩是在以色列人的三大節期(逾越節、五旬節及住棚節)、月朔及獻殿節慶典中使用[1]
      本詩是讚美神看顧貧寒人。「貧寒」不單是指在財物,亦指在地位、身份,甚至因不育而被人看輕。
      詩人一開始乃招呼人來讚美耶和華(1-3節),跟著指出讚美神為人的擺上(4-6節),和讚美神的因由,因祂連貧寒人也顧念(7-9節)。
      我們當在大會中唱詩歌讚美神!在日出與日落之地都要讚美祂神的名(即全地都要讚美耶和華)!
      請問為甚麼要讚美呢?
      因為祂不是冷漠的、高高在上的神;祂是謙卑自己進入我們中間,知道我們發生何事的看顧者。祂是與我們親近的神。祂抬舉那些地位最低下、無依無靠的孤兒寡婦及貧寒人,提拔那些在經濟上無助的窮人,使被恥笑不育的婦人除去羞恥。
      耶和華神在甚麼地方協助他們呢?是在灰塵和糞堆中,即指他們是被社會與人群所厭棄。耶和華神卻未有同流棄他們於死地,祂提升高舉貧寒的人;祂使不育的婦人兒孫滿地,改寫她在家中的地位。 神是一位無所不能的神,祂環顧我們,知道我們的境況及明白我們。或許你仍有很多的不知所措、被人恥笑、無助、貧乏、感到無能,但詩歌告訴我們有耶和華神環顧,仍有何足懼呢!

思想:

  1. 你有甚麼要讚美耶和華?
  2. 神會高舉貧寒人,那麼你又應有甚麼相應的行動呢?

你的禱告:


[1] 江守道:《上行之詩-信徒的上行歷程》,方克仁譯(香港:基道書樓,1993),頁80

  潘朝偉:《中文聖經註釋-詩篇(下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7),頁497

十月二十日 (詩篇一百一十二篇)

關黃偉美傳道

哈利路亞

      你想蒙福嗎?詩篇教導我們:「你們要讚美耶和華!」(1節上)(和合本修訂版作「哈利路亞!」)。這是本詩的引言並不是詩體,與一百一十一篇相同。
      如果要分一百一十一篇與一百一十二篇,或許可以說前者較多論及神(神的屬性與給予以色列的恩澤)。一百一十二篇則更多是指向人應有的回應。這首詩亦是用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為每節的首字,詳情參前篇,在此不多論述。
      本詩分別記載:論敬畏神(1節下)、論正直人(2-4節)、論公義人(5-10節)。[1]
      詩中記載敬畏神的人必然會喜愛神的命令,如何能喜愛神的命令呢?相信只有在神的話中才可找到。詩中指出唯有敬畏神的人會喜愛神的話,只因內中有蒙福的祕訣。今日我們有沒有抓緊這個途徑去蒙神的福澤呢?
      詩人認定真正敬畏神的人也必然都是正直的人,而正直人不單是自己蒙福,他的後代亦必強盛。「強盛」不單指身體強健或在戰場上威武,在此更指在社會地位上得尊榮、威望和權能(2節)[2]。跟著,詩人更指出正直人家中資財豐厚,而且是一個行公義的人(3節)。行公義的人在黑暗中有光照在他們身上,從他身上便能反映出神的屬性,有恩惠、憐憫與公義從他而出(4節)[3]
      而第三個記載是論公義人。
      他對神與人都是一樣。他待人仁慈,樂於與人分享自己的資財;為有需要的人申訴而不被任何事情或權威阻礙。因他知道自己的後盾是耶和華神,是那位公義的設計者和擁有者。
      這詩的用字以希伯來文的字母為首,可看出詩人對神的敬意與尊重。詩中的內容教導我們敬畏神的人必是正直與公義的人,而且,在期間充滿著神的祝福與恩典;而他亦能在生活中成為神的出口,去把正直、公義傳揚。 今日的我又是如何?

思想:

  1. 我們自稱為喜愛神相信神,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展示出來嗎?
  2. 你有尊重神、行事正直及公義來對己對人嗎?

你的禱告:


[1] 潘朝偉:《中文聖經註釋-詩篇(下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7),頁488。

[2] 同上。頁490

[3] 同上。頁492

十月十九日 (詩篇一百一十一篇)

關黃偉美傳道

讚美耶和華

      本詩與一百一十二篇都是以我讚美耶和華(哈利路亞)為標題開始;兩首都是字母詩。一至八節每節有兩行,九至十節每節有三行,共有二十二行,是用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為首做出的讚美詩。[1]這樣嚴緊的排列顯示出詩人對神的恭敬,詩中內容充份顯示出詩人對神的認識與確信。這樣排列亦幫助唱的人容易記憶唱頌。

      詩中指出我們要在大會(聚集敬拜)中全心稱謝耶和華(1節),是大張旗鼓的宣揚,因為……

-耶和華的作為,祂是獨行奇事又看顧以色列民的神(3、6節)

-耶和華是堅立永約的主(5節)

-耶和華的屬性是有恩典與憐憫(4節)

-耶和華是公義的所在

-耶和華是永遠堅立長存不倒的神

      詩人在末節指出以色列人可算為有智慧,就是選擇敬畏耶和華。唯一可稱為聰明的,就是遵行神的命令。

     最後一句與首句標題一致,以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為首尾呼應來結束(10節)。
      詩中指出我們要在明處稱讚與感謝主,因回想我們與神相處中的經歷,我們沒法不去向人見證宣揚主的作為。就讓我們依從詩人的教導,一心(盡心)的敬畏神,並專心的遵行神的指引,這樣就是我們的聰明與智慧所在。 
      詩人對神的嚴謹態度,有否給我們一些提醒。今日我們走人生信仰之路,是盡心的擺上,並把自己最好的獻上,還是只輕忽的對待那位公義尊貴的神?

思想:

  1. 今日你選擇成為一個怎樣的人?是選擇成為智慧與聰明人嗎?
  2. 今日神在你身上的作為,你當怎樣回應祂?

你的禱告:


[1] 潘朝偉:《中文聖經註釋-詩篇(下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7),頁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