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該隱)

流離與飄泊經驗之產生

讀經:創四11-16

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該隱殺亞伯的故事,可以是出於嫉妒,可以是因為期望被注意。我們誰沒有這或那方面,期待獲得這人或那人注意的渴望呢?這可以是事業上、成就上,想萬人矚目的渴望;也可以是更根本的對親人或愛人的渴望,希望對方重視你多一點,留意你多一些。

如何表達?如何疏導?當那潛伏著的、不安的心態正蘊量成罪的時候,甚至是那錯誤的渴望佔據整個心的時候,如果知道就算是罪,也無法勝過愛。耶穌不是曾對法利賽人論到那有罪的女人,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愛的多」(路七47a)。

正因他內心的這些掙扎,他才動了殺機。背負著殺人之罪的他,何時才能不再流離飄蕩,何時再能看見,在負罪之時,是否終於看見這位上帝,本不在意他獻上的是甚麼。其實,他只要帶著體貼和親近上帝的心到祂面前,那便是上帝所要的。

思考或默想問題:

1.你生命或個性裡最糾纏的是甚麼?你渴望別人的注意或愛,以致妒火中燒嗎?或是自我糾結痛苦,心靈沒有出路?

2.你曾因此做錯事,以致如今背負這罪的後果嗎?你看見主其實要以恩典臨到你嗎?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