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廿二日

第三標記沉澱再思

讀經:來七16-22

16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17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18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19(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20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21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22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這祭司不是照屬肉身的條例,意思是甚麼呢?我們既已讀過利未記裡種種獻祭的條例,就明白所獻的祭乃是要叫人與上帝之間沒有阻隔,並且上帝乃滿足祂住人中間的心意。對照創世記第三章裡分別善惡樹和生命樹的敘事,我們知道上帝的心意是要叫人得生命。

這裡說:「他成為祭司…… 是照無窮生命的大能」。麥基洗德沒有人間的譜系,正適合用來說明那超越人間的無窮生命的層次。人的軟弱在於要得生命卻失去生命,因違背律法作上帝不順從的兒女。按創世記第三章的啟示,順從原來和生命有著密切的關係。這順從不是盲目,而是對上主的信任,並因信任而經歷祂信實的保守,因此常在祂裡面,也就經歷祂也常在我們裡面的生命。誡命的規條就在祂裡面得以成全了。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你覺得上帝的誡命難不難守?你的出路在哪裡?堅持到底還是索性不理?
  2. 你有沒有實際體驗到耶穌基督在你身上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並且心裡得到釋放?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