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三日 (第1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二章

1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說他在屋裏,2於是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3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由四個人抬來的;4因為人多,無法抬到耶穌跟前,就把他所在那房子的屋頂拆了,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去。5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6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7「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褻瀆的話了。除了上帝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8耶穌心中立刻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裏為甚麼這樣議論呢?9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10但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11「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12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著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給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曾到迦百農(參一21),再度回來。在某間屋裡,可能是西門彼得和安得烈的家。這是一般老百姓之屋,是平房,屋頂不高,或許十呎左右,外側有石階梯級可以上到屋頂,是輕易可以掀開的禾稭和泥合成的板子質料,這也是他們在迦百農會逗留之處。[1]敘事中房子的大小,不是馬可的焦點。或許,對於第一世紀的受眾而言,任誰都知道在迦百農一般房屋如何。
      這或許是一般日常,可是卻有許多人聚集。耶穌在講道,是在民房,不是會堂。聖殿在遙遠的耶路撒冷,一般百姓或許在猶太人三大節日才上京獻祭。先知卻在民間。許多人聚集,喜愛聽耶穌講道。慕名而來的人,當然有那真正有需要得醫治的人。這一次是一個由四個人抬過來的癱子。
      此事之美,是因為不論這癱子個人意願高不高,至少有四個願意,甚至違反當事者的不願也說不定,把他抬來,還要辛苦的從屋頂把他縋下。馬可說:「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信心」這詞的原文,也可理解為信實。在此,如果我們按信實的含義再來解讀這經文,那意義也更豐富。這一分對癱子的信實和不離不棄,反映著多少的陪伴和鼓勵。這分堅持,或也是信心的表現之一。
      或許我們不明白,這和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有甚麼關聯呢?如果他想要的是站起身行走,真正的問題卻為是否被接納的問題呢?罪使他放棄了自己,也癱瘓了。感恩的是,他身旁其實有人願意幫助他,不希望他就如此一直不能行走。但或許對他的這一份信實陪伴和同行,仍無法深入他的內心。他內心的幽暗,就是自慚形穢。「我這麼差勁,就只配得這樣的身體。」於是,漸漸從心靈中的放棄再積極行動,到肢體上變得不良於行。從舊約至新約,罪和身體的疾病常常相連繫(參詩四一4;一零三3;一零七17;賽卅三24)。[2]
      同在屋裡圍觀的文士,聽見「你的罪赦了」這話,感覺甚為逆耳。若不代入當時猶太人的宗教意識,以及那些文士的身分——有分於審斷與聖經以及信仰相關的事務,我們恐怕體會不出他們那紛紛議論的箇中心態。誠如他們說:「他說褻瀆的話了。除了上帝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這份對教義正確的執著,使他們看不見眼前的人身心的需要;也更不明白這人被赦免被釋放,就能重拾行走的信心——當聽見耶穌叫他起來行走的時候,便起來行走——是那麼自然的反應。
      「眾人都歸榮耀給上帝」,這是何等美好的事。只是,那批文士,是眾人中的一分子嗎?還是仍在那裡嘀咕呢?

[1] Culpepper, Mark, 76–77.

[2] 參ibid.,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