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一日 (第3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七章

14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玷污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才玷污人。」17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1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難道你們不了解,凡從外面進去的不能玷污人嗎?19因為不是進入他的心,而是進入他的肚子,又排入廁所。」(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20耶穌又說:「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21因為從人心裏發出種種惡念,如淫亂、偷盜、兇殺、22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裏面出來,且能玷污人。」

      先前提到那些宗教領袖來挑毛病,這引發耶穌進一步講論甚麼才是真毛病。那些領袖只一味執著於外在的潔淨和儀文,並以此來定義一個人。他們如此在意死守這些規條,好處是可以把上帝的忠信,變為一條條可依循、用以守行為的條規。每次只要一再的把內心的不安,轉向這些宗教的外在行為,便可以成功的否定那些不安的種種原由。
      人嘗試否定的內心之種種,包括各樣的「惡念,如淫亂、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人這些內在的心思,耶穌沒有掩飾的稱為惡念。基本上,這些心思的本質是邪惡的。看得仔細、留心其性質、直面它們,沒有一樣是願意安安份份地留在心裡。它們都會從心裡滲漏出來玷污人,不但影響己身,也影響他人。意思是說,任何一樣的發生,不但罪己,也罪人,侵犯他人、傷害他人、損壞他人。
      或許,把這些字眼改為被動詞,也即是被惡念所害,諸如:被淫亂之思想和行為所牽引和玷污;被偷盜如產業、創意、想法、工資、機會等;被兇殺如無故被恨、被針對、被奪去人身自由;被姦淫,如被淫念所辱;被邪惡,即壞心眼、搶奪和破壞所污衊傷害;被詭詐諸如被人欺詐、奸計所陷害,被搬龍門、被剝削;被淫蕩,或自己陷於淫蕩中或被人所陷以致沉溺於淫蕩中;被嫉妒,即被人嫉妒,或人被你的嫉妒所傷,因嫉妒而心有毒火;被毀謗,人因利益、地位、受威脅以毀謗自保;被驕傲或許有點抽象,人被自私的私慾、自卑自大所充滿以致驕傲,也有被捧而驕者;然後是被狂妄,如驕傲一般是被一種自戀情意結、自大(self-aggrandizement)情意結的病態所困,諸如歷史上和當今一些魔君所表現者。
      耶穌私底下才對門徒說這些,看似不讓眾人聽見,只有自己人才有這特權。話說先前被指控沒有洗手的是門徒。耶穌彷彿是要提醒他們,肉身的手洗不洗倒是小事,更重要的是你們的心。我們這讀福音書的,我們不是外人,自認不是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話,那麼我們可能也是經文中所說的門徒吧!我們的心又如何呢?是否被惡念所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