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九日 (日)

陳李諾雯傳道

今日讀經:約八1-11

1耶穌卻到橄欖山去。2清早,祂又回到聖殿裏。眾百姓都到祂那裏去,祂就坐下,教導他們。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時被捉的女人來,叫她站在當中,4然後對耶穌說:「老師,這女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捉到的。5摩西在律法書上命令我們把這樣的女人用石頭打死。那麼,祢怎麼說呢?」6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要抓到控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8於是祂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9他們聽見這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都走開了,只剩下耶穌一人和那仍然站在中間的女人。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嗎?」11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祢是萬有之主,永在之君,

祢在世的年月中已明明的顯示出祢的榮耀與能力。

祢使我們知道,祢有絕對的權柄去施行審判,把犯罪背逆祢的人趕出。

然而,祢選擇不把我們推在審判桌上,也不強行把我們拉倒。

祢凝視著滿身罪污的我們,也使我們留意到今天我確實倒下了。

愛我們的主,為何祢仍信任每個倒下的我們?

為何祢仍用期待的目光觀視我們的生命,更相信我們可以在祢的慈蔭下轉變?

主我願在祢的愛中重拾力量,轉念回家,重投環抱。

更願我此生念記著當日祢赦免之恩,

當我重新站立後,便站在祢的身後,用祢的視野去幫助每個受捆綁的人,

使瞎眼的得看見,願我們同聲宣告耶和華的禧年今天已臨到。

祢是我們的主,願我們一生一世住在祢的愛裡。

以上禱告,奉主名求,阿們。

經文抄寫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

When they kept on questioning him, he straightened up and said to them, “Let any one of you who is without sin be the first to throw a stone at her.” (John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