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日(一)

陳李諾雯傳道

今日讀經:約八12-20

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必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13法利賽人對祂說:「祢是為自己作見證,祢的見證不真。」14耶穌回答他們,對他們說:「即使我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為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到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到哪裏去。15你們是以人的標準來判斷人,我不判斷任何人。16即使我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確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判斷,而是差我來的父與我一同判斷。17你們的律法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才算為真』。18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見證。」19於是他們問祂:「祢的父在哪裏?」耶穌回答:「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會認識我的父。」20這些話是耶穌在聖殿的銀庫房裏教導人的時候說的。當時沒有人捉拿祂,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

      小女孩在清早醒來時,媽媽已在廚房預備食物。但由於早上只有媽媽一人,所以只把廚房的燈亮起來。小女孩沒有哭,因為她知道只要打開門後,便可看見媽媽。她相信哪裡有光,媽媽必在那裡等待她。當媽媽看見睡醒的可人兒,便會立時放下工作,把小女兒緊緊環抱,與她一起歡迎新一天的來臨。
      人生在世,我們難免會有經歷黑夜的時候,但我們的心知道耶穌並沒有丟下我們獨自一人,只要我們細心留意,就會發現光就在不遠處,我們亦不會因四野的黑暗而驚恐。光要在我們跟隨的步伐中越來越近,而耶穌已應許了我們必會「得著」(約八12)。
      耶穌回答:「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會認識我的父。」(約八19)
      我們今天正在被四周的黑夜環繞所懼,還是發現自己可以靠著耶穌的光步步前行?當我和我的同路人向光走近一步時,我們會因此歡喜,因為黑暗的威嚇沒有使我們停止尋求,反之光對我們生命的影響力將要越來越大,我們會越來越渴望耶穌的明淨來充滿我們的時刻。這些渴想必會帶領我們去尋求認識神是誰,祂在世上的工作與心意。我們將要與基督的真光一同工作,更願意起來為光作見證。 
      親愛的主耶穌,祢就是世界的光,也是我生命中的光輝。祢使我在黑夜中不再懼怕,祢使我的生命重見方向,祢使我要起來更認識和尋找祢。願我的心靈不只把祢的榮耀放在唇邊,更放在心上,祢要影響我此生,我要尋回被造的意義,每天為祢而活,為祢作見證。以上禱告,奉主名求,阿們。

經文抄寫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必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When Jesus spoke again to the people, he said,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Whoever follows me will never walk in darkness, but wi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 (John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