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五日 (第4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九章

30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31因為他正教導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三天後他要復活。」32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33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裏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34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35耶穌坐下,叫十二個使徒來,說:「若有人願意為首,他要作眾人之後,作眾人的用人。」36於是耶穌領一個小孩過來,讓他站在門徒當中,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37「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凡接納我的,不是接納我,而是接納那差我來的。」

      離開那裏之後,輾轉經過加利利,馬可沒說去了哪裏,或許「耶穌不願意人知道」,原因在於他再次向門徒提到人子必須受害被殺,第三天復活。門徒依然不明白,不過,馬可說他們「又不敢問他」。
      不過,他們心裏關心的事卻是誰為大。猜想那是他們的領受和推論:這已經是耶穌第二次說要被交在人手裏,先前又向他們提起要背起十字架──這代表羅馬叛黨或起義分子的刑罰。那是耶穌的暗號嗎?如果是的話,成事以後,得國以後,他們十二門徒的排位會是如何呢?所以,在途中一直走到迦百農之前,他們便在議論著這些。
      小孩沒有資源,沒有盤算,沒有人脈,接待小孩不能求報酬。不過,小孩單純的接納你的愛,也以愛回應。「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凡接納我的,不是接納我,而是接納那差我來的。」後來的約翰福音,也給我們窺見那接納的深一層含義。約翰說:「祂在世界,世界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並不接納祂。凡接納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0-12)。不過,此處談接待,重點在於強調拒絕的反面,而是在於接納看不起眼的,就等於接納他了。
      換個角度而言,像個用人一樣去服事眾人的,也就是服事他了。為首的,在這世界上給予的小則有權柄指使人,要給感受他的指令,展示出行政和決策的「肌肉」,大則呼風喚雨。可是,主眼中所要的為首者心裏所惦掛的是人的需要,是成全人、建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