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 (第5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1耶穌從那裏起身,來到猶太的境內,約旦河的東邊。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裏,他又照常教導他們。2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男人休妻合不合法?」意思是要試探他。3耶穌回答他們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4他們說:「摩西准許寫了休書就可以休妻。」5耶穌對他們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誡命給你們。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7因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與妻子結合,8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9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他們到了屋裏,門徒又問他這事。11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這是夾在耶穌第二次(可九30-32)和第三次(可十32-34)預言自己將要受害被殺中間的敘事。這時法利賽人又出現在場景中了,再過不久就是十二章裏提到:「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到耶穌那裏,要用他自己的話陷害他」(可十二13)。經文上一回把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並提時是第三章六節:「法利賽人出去,立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除掉耶穌。」

耶穌來到猶太境內,法利賽人也拿個尖銳的問題挑戰他說:「男人休妻合不合法?」馬可也明說這是要來試探耶穌。的確,在當時休妻是極為普遍的事。當時猶太群體中的休妻,不完全等於今天的離婚,充其量是非平等的離婚。即是說,丈夫若發現妻子有「不合宜的事」(參申廿四1-4),便可以把妻子休了。

話說那時法利賽人分成希列派(Hillelites)和煞買派(Shammaites),前者過於開放無度,後者則相對保守。希列派基於申命記的教導(申廿四1-4)所提到的「不合宜的事」(indecency),而主張這話表述的「任何理由」(any cause),甚至可包括類似煮飯煮得不好,便已構成足夠理由把妻子休了。至於煞買派則主張唯有發現有「不當的行為」(for a matter of indecency),才可休妻。這「不當」的意思,指的是姦淫。

法利賽人的目的是要試探耶穌,要讓他面對兩面不討好的局面,因為大家都訴諸於摩西律法(申廿四1-4)。耶穌沒有上當,而是把摩西律法為何有這一條例的原因列出:「因為你們的心硬」。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心硬:夫妻之間在傷害和誤解中、在寬恕和任意中,有時候是故意心硬,有時候是走到那一步,關係損壞到無可挽回。在這樣的前題下,摩西認可休妻是不得已的一個出路。

可是,這樣不能廢棄掉那更根本的律,就是夫妻本來是成為一體,豈是為了分開呢!換句話說,如果人隨意便把配偶休了而另娶,不是那被告的一方──以當時而言主要指的是妻子犯了姦淫──而是作丈夫的,因為他不是在充分的理由下休妻,而是任意休妻另娶,他不但是辜負了妻子,陷她於不義──在姦淫之咎不成立的情況下被迫再嫁,等於不合法「被休」而再嫁,那便等於被迫犯姦淫了。再者,那隨意休妻的,更且是主動為了自己姦淫之心作鋪排而休妻,才是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