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六日 (第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為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13你們稱呼我老師,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就是。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老師,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應當彼此洗腳。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為要你們照著我為你們所做的去做。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大於主人;奉差的人也不大於差他的人。17你們既知道這些事,若是去實行就有福了。18我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但是要應驗經上的話:『吃我飯的人用腳踢我。』19事情還沒有發生,我現在先告訴你們,讓你們到事情發生的時候好信我就是那位。2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接納我所差遣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的那位。」

      揀選的問題,仍然縈繞在我們心裡。耶穌說:「我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但是要應驗經上的話:『吃我飯的人用腳踢我。』事情還沒有發生,我現在先告訴你們,讓你們到事情發生的時候好信我就是那位。」主沒有後悔自己的揀選,也不是揀選錯了。為甚麼這揀選會有這樣的結果呢?為甚麼會選上一個會出賣他的人。透過耶穌的口,他的體悟,即他引述的話「吃我飯的人用腳踢我」,來說明這事必須發生。
      我們知道耶穌所引的是大衛的詩篇。僅將其前幾節一併節錄如下:
      我曾說:「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我的仇敵用惡言議論我:/「他幾時才會死,他的名幾時才會消滅呢?」/當他來看我的時候,說的是假話;/他心存奸惡,走到外邊才說出來。/所有恨我的,都一同交頭接耳議論我,/他們設計要害我。/他們說:「他有怪病纏身,/他已躺下,必不能再起來。」/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信賴、吃我飯的人也用腳踢我。(詩四一4-9)
      詩人大衛向上主禱告自己如何四面受敵,連那些本來以為是密友的,也出賣他。我們知道那和耶穌要受害毫不相干,更談不上是甚麼「彌賽亞詩篇」,承載著甚麼關於彌賽亞的含義。
      然而,就是在這當下,耶穌想起的正是這一首詩篇,若有所悟,知道自己必如大衛一樣被人出賣。他把所悟的說給門徒聽,好叫他們在事情發生之時,有所領悟。活在事件發生當下的我們,也常常當局者迷。我們一樣需要有人先給我們預早提醒說事情會如何演變、甚麼人會如何如何(若非聖靈親自點醒或提示我們),好叫我們在事發之時可以相信,可以醒悟過來,看清真相。他隨時教導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接納我所差遣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的那位。」光照在黑暗裡,但黑暗是否接納光?不久之前,他才對眾人說:「光在你們中間為時不多了,應該趁著有光的時候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趁著有光,要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十二35-36)。
      對猶大的出賣而想起的詩篇,對門徒的叮嚀,都是在這極其傷痛的心情下而生發的。不久之前(或許那就是對觀福音裡記載的客西馬尼園嗎?),[1]他自言自語式的禱告說,「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嗎?但我正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於是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十二27-28)。父如何因此得榮耀呢?我們知道這裡是主耶穌要叫父得榮耀(即他要榮耀祂),但叫父得榮耀所指的乃是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同時那又是主耶穌自己得榮耀的時候(十二23;十三31-32)。這裡有相互把自己給了對方的含義,也就是喪掉生命,卻又因此得著生命的意思。
      正因如此,他為門徒洗腳。所以他問:「我為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我們今天如何當老師呢?主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稱呼我老師,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就是。」他沒有諱言不認自己就是主。可是既是主,又是老師,他尚且為門徒洗腳。其中一個將要出賣他,另一個將要否認他三次,其他的都將鳥獸散。即使如此,他為他們示範,作他們的榜樣,為他們洗腳。他說:「為要你們照著我為你們所做的去做。」主實在只呼召我們跟隨祂。「主啊,這個人怎樣呢?」(和合本譯:「這人將來如何?」)這是此福音書結尾之處彼得問主的話。這人將來如何,主反問彼得說:「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
      我們該如何跟隨祂呢?為對方洗腳吧!即使他是出賣你的人。如果我們看清主所說的自己得榮耀並榮耀了父這話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命捨了,把自己捨了,不是為甚麼高言大義,而是為對方、為彼此捨了。這是主的呼召。

[1] 和對觀福音不同之處還有,這裡沒有說只有彼得、約翰和雅各和他在一起,而是「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