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七日 (第2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19於是,大祭司盤問耶穌有關他的門徒和他教導的事。20耶穌回答他:「我一向都是公開地對世人講話,我常在會堂和聖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導人,我私下並沒有講甚麼。21你為甚麼問我呢?去問那些聽過我講話的人,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22耶穌說了這些話,旁邊站著的一個警衛打了他一耳光,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23耶穌回答他:「假如我說的不對,你指證不對的地方;假如我說的對,你為甚麼打我呢?」24於是亞那把耶穌綁著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

      耶穌來到大祭司亞那面前,後者自然使出他的權柄,對他發出盤問。不但盤問他的事,也盤問他門徒的事,還有他教導些甚麼。當然,若有甚麼違反摩西的教導,或他們所認為的、他們詮釋下的摩西教導,就能以言入罪了。耶穌坦然的請他們自行去搜集證據,去問那些聽過他教導的人。
      這樣做,該是冒犯了那些慣常服役於大祭司威權的人,他們心想:我們一直以來都對大祭司畢恭畢敬,憑甚麼你可以例外。或許耶穌確實是冒犯了這威權,但集體主義或威權下的群體,心理便是這麼一回事:我們行之有效多年的、以謊言和虛情假意構建出來的穩定合一,不容你把它戳破了。於是,說是狐假虎威也好,說是出手維護那集體意識也好,有一個在旁的警衛,不假思索地便賞了耶穌一個耳光。  
      面對著這樣的一個不說理的對象,耶穌說:「假如我說的不對,你指證不對的地方;假如我說的對,你為甚麼打我呢?」這話並非真的換回一個真誠的回答。那護衛打他,就是因為耶穌說對了吧!至少對讀者而言。反之,耶穌若說得不對,那護衛和他的後台,他們全都可以把耶穌說得不對之處帶出,若原來是他們聽錯了,或耶穌沒有說得清楚,至少耶穌可以澄清;若真是說錯了,在經過對話後,耶穌也可以改正過來。正是因為耶穌說得對了,他們知道自己若再理論,也就會顏面盡失。
      我們會不會也有這方面的經歷?你會是這情境中的那一個人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