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民的立約
讀經:申六16-25
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17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18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19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20「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甚麼意思呢?』21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22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23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24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25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立約不等於「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以色列民雖離開埃及,但過了紅海不久就埋怨,質問說:「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出十七7b)。進入迦南之後,以色列民是否會重蹈覆轍?歷史證明他們確然如此。在迦南地,各國的神明、習俗觀念和價值,一再叫他們心裡搖擺。申命記有一重要的訓示,那就是你們若聽從,就會留在這應許之地,若不聽從,就會被逐出去,流放他鄉。這一切後來都發生了。
然而,以史為鑑的意思就是,你們不一定要一再重覆所犯的錯,如果你們今天可以謹記上主的吩咐,必再得著祂的幫助,像祂起初幫助你們一樣。所以,要謹記的是:「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 你們的上帝,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思考或默想問題:
- 我們的問題是否重蹈覆轍?要如何真正汲取經驗,逐步改善呢?
- 你走過的悔改之路,靠的是甚麼?如果說以色列民的那試探和質問上帝的態度是錯的,有甚麼取代之法呢?你可以用求問、求告、尋求祂的態度而非質問嗎?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