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六日 (第11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二章

13耶穌又到海邊去,眾人都到他跟前來,他就教導他們。14耶穌往前走,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在稅關坐著,就對他說:「來跟從我!」他就起來跟從耶穌。15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因為有很多人也跟隨耶穌。16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與罪人和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的門徒說:「他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嗎?」17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從不潔淨的靈(污靈),到不潔淨的病(痲瘋病),又到純粹身體上的病(發燒),再到心身症(癱瘓),我們看見馬可陳列出耶穌醫病趕鬼的記載,是有系統的。把這幾種類別整合起來,我們可以說耶穌的服事是整全的。
      接下來,我們看見另一個例子:利未(我們從別的福音書知道他應該就是門徒馬太。這利未是個稅吏。不是生活在那個時代的我們,或許不知道身為猶太人卻作稅吏為羅馬人向自己同胞收稅,是背叛國族的,被視為賣國賊那樣的罪人,那在當時等候民族光復的集體意識下,是必定被排斥的。加上在稅吏中,乘機向自己同胞敲詐的稅吏大有人在。路加福音裡所記載的撒該(路十九,他是稅吏長,更是其中佼佼者)。
      耶穌不會不知道這一點,但卻主動的呼召利未。說來也諷刺,利未這稱呼,明明反映他這的身分,我們感到納悶的是,為甚麼他不是在聖殿裡事奉。還是他藉聖殿裡的關係,更有圖利的便利?馬可沒有告訴我們他何時去了利未家,總而言之他在他那裡坐席,席上還有其他稅吏和罪人。相信他頗為富有,但也和自己的同行並豬朋狗友同流合污。
      我們不知道所被形容為罪人的,到底犯下了甚麼摩西律法上的罪,有可能是倫理上的,是誡命和律例上所指明的,最普遍有可能是貪婪、搶奪、作假見證、姦淫等十誡裡所說的罪,而且是因為有人脈關係而沒有被定罪。門徒也在席上,馬可此處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有甚麼感覺。若你是門徒,你會有甚麼心理的衝擊呢?
      至於經文中提到法利賽人中的文士,顯然他們被耶穌所做的冒犯了。今天,我們當然認同耶穌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但試想像,若我們是當時的猶太宗教中的一員,眼看著有這一名(他們心中認為是)自命為拉比而實際上沒有任何宗教權威地位的加利利人,必然嗤之以鼻。 我們既指出了耶穌服事了人身心靈上的需要,叫人從罪和捆綁中得釋放,在這裡,更進一步看見祂臨到人的社群問題中,處理社會結構中的罪,走入現場,接納並修復。這等等,不也就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乍現嗎?不是處處帶來生機,處處是福音的起頭嗎?

一月十三日 (第1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二章

1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說他在屋裏,2於是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3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由四個人抬來的;4因為人多,無法抬到耶穌跟前,就把他所在那房子的屋頂拆了,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去。5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6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7「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褻瀆的話了。除了上帝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8耶穌心中立刻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裏為甚麼這樣議論呢?9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10但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11「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12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著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給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曾到迦百農(參一21),再度回來。在某間屋裡,可能是西門彼得和安得烈的家。這是一般老百姓之屋,是平房,屋頂不高,或許十呎左右,外側有石階梯級可以上到屋頂,是輕易可以掀開的禾稭和泥合成的板子質料,這也是他們在迦百農會逗留之處。[1]敘事中房子的大小,不是馬可的焦點。或許,對於第一世紀的受眾而言,任誰都知道在迦百農一般房屋如何。
      這或許是一般日常,可是卻有許多人聚集。耶穌在講道,是在民房,不是會堂。聖殿在遙遠的耶路撒冷,一般百姓或許在猶太人三大節日才上京獻祭。先知卻在民間。許多人聚集,喜愛聽耶穌講道。慕名而來的人,當然有那真正有需要得醫治的人。這一次是一個由四個人抬過來的癱子。
      此事之美,是因為不論這癱子個人意願高不高,至少有四個願意,甚至違反當事者的不願也說不定,把他抬來,還要辛苦的從屋頂把他縋下。馬可說:「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信心」這詞的原文,也可理解為信實。在此,如果我們按信實的含義再來解讀這經文,那意義也更豐富。這一分對癱子的信實和不離不棄,反映著多少的陪伴和鼓勵。這分堅持,或也是信心的表現之一。
      或許我們不明白,這和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有甚麼關聯呢?如果他想要的是站起身行走,真正的問題卻為是否被接納的問題呢?罪使他放棄了自己,也癱瘓了。感恩的是,他身旁其實有人願意幫助他,不希望他就如此一直不能行走。但或許對他的這一份信實陪伴和同行,仍無法深入他的內心。他內心的幽暗,就是自慚形穢。「我這麼差勁,就只配得這樣的身體。」於是,漸漸從心靈中的放棄再積極行動,到肢體上變得不良於行。從舊約至新約,罪和身體的疾病常常相連繫(參詩四一4;一零三3;一零七17;賽卅三24)。[2]
      同在屋裡圍觀的文士,聽見「你的罪赦了」這話,感覺甚為逆耳。若不代入當時猶太人的宗教意識,以及那些文士的身分——有分於審斷與聖經以及信仰相關的事務,我們恐怕體會不出他們那紛紛議論的箇中心態。誠如他們說:「他說褻瀆的話了。除了上帝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這份對教義正確的執著,使他們看不見眼前的人身心的需要;也更不明白這人被赦免被釋放,就能重拾行走的信心——當聽見耶穌叫他起來行走的時候,便起來行走——是那麼自然的反應。
      「眾人都歸榮耀給上帝」,這是何等美好的事。只是,那批文士,是眾人中的一分子嗎?還是仍在那裡嘀咕呢?

[1] Culpepper, Mark, 76–77.

[2] 參ibid., 79。.

一月十二日 (第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一章

40有一個痲瘋病人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你能使我潔淨。」41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42痲瘋病立刻離開他,他就潔淨了。43耶穌嚴嚴地叮囑他,立刻打發他走,44對他說:「你要注意,千萬不可告訴任何人,只要去,讓祭司為你檢查,又因為你已經潔淨,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祭物,作為證據給眾人看。」45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使耶穌不能再公開進城,只好留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到他跟前來。

      從二十一至三十八節的敘事,應該都是同這一個行程在迦百農的事蹟。三十九節開始是他「走遍加利利」一帶的其中一個片段。
      話說這裡有一個痲瘋病人主動的來求耶穌,主動的跪下,帶著信心裡的渴望和期待說:「你若肯,你能使我潔淨。」言之下意,只是看耶穌肯不肯。他的期待幾乎是說:我得潔淨(即得醫治),對你而言,根本不是甚麼難題。耶穌的「我肯」,彷彿是在他的預期中。我們甚至可以估計,這人應該聽過以利沙醫治乃縵的故事,而且從中知道先知的能力(王下五)。他有可能視耶穌為先知,也信祂是。
      耶穌的回應來自於「動了慈心」,並「伸手摸他」。這個動作意義非凡。按舊約律法的規定,「患有痲瘋災病的人,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遮住上唇,喊著說:『不潔淨!不潔淨!』災病還在他身上的時候,他就是不潔淨的;既然不潔淨,他就要獨居,住在營外」(利十三45-46)。這是一個很可憐的情況,完全失去了與家人、鄰舍、社群的關係。長久沒得醫治的話,也自然被人所排斥,一再避開。自己也必感遭遺棄,以至甚至自我遺棄。這不單是一種心理狀況,而是他的存在(being)和自覺(self-consciousness)。
      耶穌對他的回答是「我肯,你潔淨了吧!」在耶穌伸手觸摸了他,並說「我肯」這一句話之後,他便馬上痊癒了,並叫他去給祭司檢查,也是根據律法書的規定(參利十三、十四)。第八天,還要獻上一隻小公羊作為贖罪愆祭,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作為贖罪祭和燔祭(這是給窮人之例),在最後的一個步驟裡,祭司用油抹他右耳垂、右拇指和大腳趾上,然後還要用手裡剩下的油抹在他頭上(利十四17另見十四29)。
      本來,他自要按律法的要求作完這一切,就可恢復正常的生活。結果,「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使耶穌不能再公開進城,只好留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到他跟前來」(一45)。 
 
      先前提到耶穌清晨去禱告之後,決定避開眾人,要到別處去傳道,這一下他又必須轉移陣地了。

一月十一日 (第8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一章

35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裏禱告。36西門和同伴出去找他,37找到了就對他說:「眾人都在找你!」38耶穌對他們說:「讓我們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裏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39於是他走遍全加利利,在他們的會堂傳道,並且趕鬼。

      「眾人都在找你!」(一37)這話反映著耶穌人氣大升,至少是在上述所說的迦百農地區而言。我們今天活在網絡社交媒體世代,人氣可能說的是有多少人上網瀏覽「耶穌」講道,或新聞直播上有多少耶穌醫病趕鬼的視頻。而在那時(其實三十年前根本沒有民用互聯網),耶穌人氣上升,比較像是有多人左擠右擁、前仆後繼要來尋求祂的幫助。一般而言,我們會視耶穌的事工非常成功,以KPI(業績評估)而言,更是「冇得彈」;合理的作法,便是打鐵趁熱,拉高出席率、參加率。
      本來這也是人心所向,無可厚非,更並非甚麼不當之事。不過,話說耶穌那時候原來一大清早便去了曠野,在那裡禱告。禱告後才遇到西門和同伴捎來的話。我們先前已提到,馬可福音裡沒有馬太所記載的曠野裡的三個試探。其實,成功和得著榮耀,正是第三個試探的焦點。禱告之後聽見了這口訊,耶穌拒絕了這善意的邀請。
      不是所有的邀請都不懷好意,或說一般而言,大多數邀請都是善意的,看起來也可以為上主大發熱心,傳講主道。
      耶穌說:「讓我們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裏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不停留於一個看似受歡迎的地方,而是到別處去,到鄰近之處,目的很清楚:傳道;這便是他的心意,甚至可以說在禱告之後釐清、對焦的服事方向。他說:「我是為這事出來的。」

一月十日 (第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一章

29他們一出會堂,就同雅各和約翰進了西門和安得烈的家。30西門的岳母正發燒躺著,就有人告訴耶穌。31耶穌進前拉著她的手,扶她起來,燒就退了,於是她服事他們。

32傍晚日落的時候,有人帶著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33全城的人都聚集在門前。34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

       「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一34上)。這一句摘述了耶穌所行的。記得那不潔淨的靈曾說:「我知道你是誰,你是上帝的聖者」(一24下)。耶穌吩咐牠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本來,這不潔淨的靈好一個岔開正題的技倆,看似捉住重點,把耶穌的身分揭露,甚至還可以為祂擴大宣傳。主卻不許,並叫牠閉嘴(又看一34),並吩咐牠從那人身上出來。這裡彰顯出祂的權柄,「連污靈都聽他的」。凡受造一切都在上主的權柄之下,無論是心理的,或由罪和一切情慾的事所形成的,那肉眼看不見的領域,也在祂的權柄之下。所以,我們的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不是微不足道的。
       人的身體,也在創造主所造的。在世上,我們會遭遇病痛。這裡馬可也舉了一個例子,是祂的門徒西門的岳母發燒。 

      何等奇妙!「耶穌進前拉著她的手,扶她起來,燒就退了」。我們也無從知耶穌的醫治如何臨到她身上。我們今天未必一定經歷這樣病得醫治的情況。不過,我們確信我們的身體主也認識也知道。無論是外來的病毒的侵害,還是因為我們不懂得善待自己的身體,或過度勞累而影響了免疫力,或許該改變的是我們。讓我們以安息在祂裡面,聽見祂對我們說:「要安息,要知道我是神!」這樣的與祂連結,或許我們也得以免去一些的病痛。

一月九日 (第6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一章

21他們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導人。22他們對他的教導感到很驚奇,因為他教導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 23當時,會堂裏有一個污靈附身的人,他在喊叫,24說:「拿撒勒人耶穌,你為甚麼干擾我們?你來消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你是上帝的聖者。」25耶穌斥責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26污靈使那人抽了一陣風,大聲喊叫,就出來了。27眾人都驚訝,以致彼此對問:「這是甚麼事?是個新的教導啊!他用權柄命令污靈,連污靈也聽從了他。」28於是耶穌的名聲立刻傳遍了全加利利周圍地區。

      耶穌的服事一開始,便呼召門徒,在加利利。回應呼召,需要明白那呼召的真正意義。耶穌門徒的回應,與主的心意有很大的誤差。主用了三年多,仍要等到死而復活後,他的門徒才明白。
      第二代、第三代的信徒,苦等耶穌復臨未實現,逼迫增多了、聖殿又被毀,對於跟隨耶穌難免有了疑惑。我指的是馬可寫作的對象,應是公元七十年代的信徒。
      耶穌是誰?福音是甚麼?這是一個我們必須在我們的處境中一再提問的。
      話說耶穌來加利利的迦百農。他進到會堂裡教導人。當時,會堂遍佈大小城市。據說單在耶路撒冷就有幾百處。小則十人左右便可成立一會堂,大則可達三、四百人。聚會形式也不一定完全一樣,不過其中不可或缺的是讀律法書(妥拉,即摩西五經),並有相應的解讀。[1] 這似乎與我們今天不同大小和形式的堂會有相似之處。
      今天,我們也彷彿在迦百農會堂裡的人一樣聆聽主的道。主若在我們當中,我們必然也會對祂的教導大感驚奇,並且感受到祂的權柄。
      「當時,會堂裏有一個污靈附身的人。」污靈,直譯本來作「不潔淨的靈」。在耶穌的時代,不潔淨影射律法書所界定的含義。根據律法書,有不潔淨的物,有潔淨的物。被沾污了而成為不潔淨的,經過潔淨禮可以重獲潔淨;人也一樣。人復獲潔淨,要經過祭司鑑定。簡單而言,環顧舊約經文如利未記所載,關於潔淨與否,我們讀到一種從個人生理衛生到動植物與養生,從社會到宗教意義上的交織的含義。
      這裡的經文反映的可能含義著心理衛生和宗教社會含義下的隔離,而心理又發展成一種外在化、靈體化的情形。[2] 人的生命是整全的,不但包括身心靈,也有社群生活中彼此服事、相依相屬的需要。人能透過彼此肯定、彼此建立,叫人之愛人和被愛的需要得到滿足,叫人的生命尊嚴得到培養。這些也是作為基督群體的實踐方針。我們彼此,學習為了主的緣故,為他人犧牲和放下,好叫我們的服事能以配合主的心意,叫對方得以活出主在他身上美意。 
      在這樣的思考含義下,我們看看主對那污靈的斥責。在主的斥責下,不潔淨的靈離開,這人成為潔淨了,可以回到社群中。我們不知道起初那污靈怎麼在他身上了。猜想一定有多重身心靈的原因,原生家庭的原因,價值傾斜的社會的原因,個人的罪與軟弱的原因。這在古代如此,今天也如此。

[1] 有興趣者,可參閱Stephen Catto, Reconstructing the First-Century Synagogue: A Critical Analysis of Current Research (London ; New York, 2008)一書;摘述可參作者在部落格The Bible and Intepretation上的短文:”‘Synagogues’ in the New Testament Period”, https://bibleinterp.arizona.edu/articles/catto357906,2022年11月14日上網。.

[2] 靈體化可指一外在的邪靈,即那人生命心靈主體之外的一個靈,也可以是他心靈被個人自覺的不潔、自咎的、被污衊化、玷污並因此被排斥邊緣化的具體心靈,而這樣的心靈可以外顯(externalized)為一個獨立於此人意識以外的「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