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日 (第1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六章

1「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不至於跌倒。2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而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還以為是在事奉上帝。3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4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在他們做這些事的時候,你們會想起我對你們說過的話。」「我起先沒有對你們說這些事,因為我一直與你們同在。

      我們在上一則已提到在第一世紀末,猶太教與基督群體已越來越不咬弦,這當然包括約翰福音的第一批受眾,就好比這裡說:「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相信那些年,基督徒受到猶太教徒的逼迫或已越演越烈。這裡如此指出:「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還以為是在事奉上帝。」或許我們會想到當年的掃羅正是以為自己在事奉上帝才到處捉拿基督徒。
      不過,這種被「趕出會堂」的意思,也可以說是被趕出主流群體,或更寫實一點,被趕出所屬群體。我們知道猶太會堂本身不是有生命的,而是會堂裡的人,甚至領袖。有時候,宗教領袖(用教會的話說就是教會領袖)也有可能基於片面的、僵化的教義正確,或表面的道德主義,急於把某些成員逐出,還以為是在事奉上帝。
      耶穌說,他們這麼做,是因為他們「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祂。藉著以上一段又一段的話,我們是否已經認識了上主呢?從第十三章一節開始,就說到愛祂所揀選的到底,說到我們住在祂裡面,就是住在愛裡面;反之我們也遵守祂的誡命,就是彼此相愛,這樣父上帝就向我們顯現。記得祂稱我們為朋友嗎?記得在西乃山上,上帝向摩西顯現,「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出卅三11)。上帝也稱他為祂的朋友。
      最後,主說:「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在他們做這些事的時候,你們會想起我對你們說過的話。」你有想起主先前講的話嗎?先前也有兩次類似的講話(十四24,29),就是要叫門徒想起。在迷失和沮喪之時,在紛亂和紛爭之時,要想起。即或不然,求主憐憫,並藉聖靈在我們心中叫我們想起。

十月十九日 (第14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

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要知道,他們在恨你們以前已經恨我了。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會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而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20你們要記得我對你們說過的話:『僕人不大於主人。』他們若迫害了我,也會迫害你們,他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會遵守你們的話。21但他們要因我的名向你們做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差我來的那位。22我若沒有來教導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24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做過別人未曾做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了,也恨惡了。25這是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他們無故地恨我。』26「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的那真理的靈,他來的時候要為我作見證。27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初就與我同在。」

      若我們真如此彼此相愛,彼此服事,為對方捨命和放下,視對方為真朋友。我們不應該恨對方。約翰壹書的作者,真的明白耶穌的教導中的含義。我們怎麼能一方面說愛弟兄姊妹,高呼合一,卻因著種種的因素:或是害怕、或是不明不白的控訴、或是懷有某種的目的而使用屬靈的高調,但卻不能切切實實的愛眼中看得見的人呢?我們怎麼如此自我欺騙呢?我們「知道一切虛謊都不是從真理出來的」(約壹二21下)。真理,是從真實⁄信實的主而來的。我們不敢面對真理,其實是不願意面對真相,不能面對真相,是因為內心不真實(not truthful)。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約壹二9)。「惟獨那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也在黑暗裏行走,不知道往哪裏去,因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約壹二11)。「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了;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愛上帝的,也要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壹四20-21)。
      話說回頭,耶穌在這一段裡要說的是要指出門徒群體和這世界的張力。且不說第一世紀末基督門徒與主流猶太教似乎越走越不咬弦,這從約翰福音裡一再提到猶太人如何反對耶穌,並於最後在大祭司那裡受審的描寫中,看到一點蛛絲馬跡;按全書營造的神學,世界是屬黑暗的,也是敵擋光,不接納耶穌的。這就如耶穌所說:「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做過別人未曾做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了,也恨惡了」(十五24)。耶穌來到他們中間,現在他們不能假裝沒有見過他,唯有選擇拒絕。那感覺就是,這光太刺眼了。所以,那些在黑暗中的人,或說跟隨世界那套作為行事方針的人,不知不覺就以那樣的眼光看事看人,那樣的盲目,豈不極為諷刺。教會不會以世界的方式來看人吧?
      所以,我們活在這世上,在根本上不是選擇與世界為敵,而是作為主耶穌的門徒,就自然像我們的老師一樣。祂若被拒,我們也必然被拒。主說:「世人(kosmos,主格)若恨你們,你們要知道,他們在恨你們以前已經恨我了。」反之,「你們若屬世界(kosmou,所有格),世界(kosmos,主格)會愛屬自己的」」(十五18);這才叫我們感到害怕。應該這麼說,如果我們所活出的樣式,真的是像主一樣揭露虛謊,叫人活在真相,活出真實,那麼那以欺騙和虛假的價值觀來矇騙世人的,或那靠假面目來取得地位和權力的,必要恨我們。這樣的人也不愛真實,因為唯有繼續活在假我所帶來的安全感,不讓你刺穿他花了多年編織的謊言,才能繼續活在他藉欺騙所贏來的社會、政治和宗教地位,以及人們的愛戴。若是這一切受到了威脅,他必與你反臉,全力對付你。 
        所以弟兄或姊妹,主既說「只因你們不屬世界(kosmou),而是我從世界(kosmou)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kosmos)就恨你們)(十五19)。作為被揀選了的門徒,你若是真心跟隨祂而被針對,那就知道你是屬主的了。

十月十八日 (第1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

9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10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會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11「我已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讓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讓你們的喜樂得以滿足。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是我的命令。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14你們若遵行我所命令的,就是我的朋友。15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但我稱你們為朋友,因為我從我父所聽見的一切都已經讓你們知道了。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派你們去結果子,讓你們的果子得以長存,好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會賜給你們。17我這樣命令你們,是要你們彼此相愛。」

      我們若真明白主以上的叮嚀,就必明白為何祂最後總是會回到愛這個主題。本來在第十三章出現的愛的命令(誡命),在此又兩度出現(十五12,17)。關係是雙向,主以祂和父的關係為喻,祂說父愛祂,祂也常遵守父的命令(誡命),而守祂的誡命,也就是愛的表現。在此特別用「誡命」作為提示,好讓我們想起十誡,而十誡的總綱便是愛上帝並愛鄰舍如同自己。所以,我們也可以說父與子的關係是雙向的愛的關係,並且延及愛他人、愛鄰舍;所以,彼此相愛根本也就是實踐誡命的必然踐行方向。
      為了叫門徒更把握祂這個教導,主耶穌接著用「為朋友捨命」來說明。我們前面已經不只一次說過,父與子都把自己給了對方。愛就是把自己交付給對方。說把自己的命給對方,或說為對方捨己,好像就是那麼一個好漢般的舉動,說的好像是中國俠義精神那種為兄弟捨命的氣概。事實上,聖經中提到上帝的義,也就是這種對祂的子民捨命,把他們的問題扛上的義氣。耶穌對上帝的愛也有這一分的忠義。
      當然,在生活實踐上,我們不必一下跳到捨命這類慷慨就義的那一步。而是撫心自問,自己在哪些方面,為了同為枝子(同作肢體)的弟兄姊妹放下自己,為對方給自己帶來的不便放下,為對方洗腳?我們有許多的心理障礙,不但是主動去洗的,或是被洗的。那障礙不只是文化中的保守作法,不只是尊卑的問題,不只是社會不成文的界限與規矩帶來的尷尬,而是在實踐為對方洗腳之時要打破的重重心理防護機制。神學家一再提醒基督信仰的顛覆(subversive)性質。[1]
      我們為對方放下甚麼呢?放下自己的既有地位和權力,放下曾被誤會和傷害那隱隱作痛的傷口,把一切都帶到基督的跟前,真正的尊祂為主,真正的因祂的緣故、為祂的緣故。 祂是主,祂揀選了我們。我們是屬祂的,既是屬祂的,就遵守祂的誡命,效法祂,為朋友捨命,為朋友放下。


[1] 其中Walter Brueggemann和Eugene Peterson均為華人教會較熟悉者。

十月十七日 (第1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

1「我就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2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掉;凡結果子的,他就修剪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3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4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5我就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6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被丟在外面,枯乾了,人撿起來,扔進火裏燒了。7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想要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全。8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我們是枝子,要連於葡萄樹,一個非常簡單明瞭的比喻。這是生命的連結關係,延續著先前已道出的住在主裡面的含義。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主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常在主裡面;這樣父就向我們顯現。這是上主同在的應許。
      我們或許常從個人靈命的角度反思這段經文,若是把經文中的「你們」更多應用在教會群體的角度來看,說主在「你們」裡面,教會群體的果子是甚麼呢?甚麼是主所要修剪的枝子呢?是某些我們視為不結果子的枝子嗎?主說,祂愛世間屬祂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十三1),這樣把人剪除,不會是我們對這經文首要的詮釋。反之,甚麼是使到教會(上帝子民)這群體不結果子的,不合祂心意的事和方式,以及價值觀,都應修剪乾淨。這樣,我們就讓祂自己的榮光顯現在我們當中。
      第七節說:「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想要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全。」作為教會,我們想要主為我們成全甚麼呢?只要我們誠心所求,就必然不應當、也不敢按自己的私心所求。我們是誰,敢為教會群體求那滿足自己私欲的事,敢藉教會滿足自己的野心、權力、慾望?不,斷乎不敢。若真有這樣的隱藏的心思意念,真的求主修剪乾淨。
      當然,就個別信徒而言,就如同你和我,我們也是這葡萄樹的一份子,我們也當讓主在我們身上,即教會群體中作修剪的工作,就是上述的各樣出於私意的事,好叫上帝「因此得榮耀」,主耶穌說,這樣「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十五8),這一句正呼應了「你們要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這一句(十三34-35)。
      是的,叫上帝在教會群體中得榮耀,這一個願景,不是說上帝好得榮耀。這個得榮耀的願景也是愛的願景,或說是藉著捨己的愛達成的,是更為貼地的叫我們放下私心、不蓄意傷害同為肢體(同作枝子)的,因為大家都從同一棵樹上得養份,都飲於同一個聖靈。若彼此傷害,各懷鬼胎,互有保留,而不是走多一步,為著對方的好處,為著對方的軟弱,顧惜他,幫扶她,關照他,提醒她;替他擔當,而非落井下石。這樣的為著對方而捨下自己像父為子捨下,把一切都給了子,像子為父捨下,把生命也給了父一樣。

十月十六日 (第11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

25「我還與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已對你們說了這些事。26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把一切的事教導你們,並且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27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把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給你們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28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過,我去了還要回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就會因我到父那裏去而喜樂,因為父比我大。29現在事情還沒有發生,我預先告訴你們,使你們在事情發生的時候會信。30我不再和你們多說了,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將到,他在我身上一無所能。31我這麼做是照著父命令我的,為了讓世人知道我愛父。起來,我們走吧!」

      「保惠師」這一個詞,不久前已出現於第十六節。原文παράκλητος (音譯paraklētos)有代言人、幫助者、安慰者、中介人(和合本「中保」,如擔保人)、辯護人(如辯護律師)、代求者。在約翰壹書裡我們讀到「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所以說,作者給我們看見聖靈與耶穌一裡一外,一位內住於我們裡面,一位在上帝的右邊或面前,為我們伸冤、求情、祈求、發聲、辯護;也在我們心裡安慰、保護和幫助我們。換句話說,上帝真的非常之站在人這邊,一位為人可以無保留,「去到好盡」的上帝。
      你是否經歷過這位聖靈、這位耶穌、這位上帝?耶穌兩次說了類似的話:「並且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和「使你們在事情發生的時候會信」。我們今天預受(早於經歷前所接受)的教導有不少時候生命還沒有經歷,但若用心學道、用心聽,在經歷到的時侯,這些話語便會在心裡響起,聖靈也會微聲的提示,心裡便得著堅固和安慰。
      這時候,耶穌知道時間已經不多了,「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將到」,這裡把那進入猶大心裡以及其他敵對他的那些祭司長等人的黑暗權勢擬人化,可是這權勢在他身上「一無所能」。聖經神學從舊約到新約,視撒但的作為也不外乎是在上帝權柄之下,若非上帝所許可,就無所能行的。所以緊接著說牠一無所能之後,耶穌說他自己將要面對的死亡,乃是照著父上帝的命令去做的。而這麼做的目的,他說:「為了讓世人知道我愛父。」他把自己的命捨了,把自己捨了,就是為了愛。同樣的,父上帝也把自己給了他。既是如此:「起來,我們走吧!」真有一股慷慨就義之勢,但含著愛。
      我們若真明白主的心意,也有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我們的保惠師,就讓我們帶著愛慷慨就義吧!

十月十三日 (第1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

15「你們若愛我,就會遵守我的命令。16我要求父,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17他就是真理的靈,是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他們既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18我不會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19再過不久,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會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20到那日,你們就會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21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人,我父要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22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主啊,為甚麼親自向我們顯現,而不向世人顯現呢?」23耶穌回答他說:「凡愛我的人就會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24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而是差我來之父的。

      我們不是剛剛(第9日)才解釋過「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嗎?其實,認識父就是認識並遵行祂的道,就是祂的誡命(命令),行公義、好憐憫,與祂同行。誡命的總綱就是愛。「世人」(即kosmos,該譯為世界)不能接納這「真理(信實truthful and faithful)的靈」;早在第一章便說了,這道來到自己的地方(祂所造的世界),但這世界卻不接納祂。是的,這世界「看不見他」。看不看得見這一個主題,在約翰福音裡一再出現,也是光與暗的隱喻相關;看得見主,也就認識祂。可是,有一個張力就是一章五節所說的:「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納光或不能勝過光」。
      主對門徒說:「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十四17下)。因著他肉身要離開門徒,所以他說:「再過不久,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會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十四19)。因為祂的靈要在他們裡面。這在他們裡面的靈,是祂的靈,也是父的靈;是上帝的道,祂的律法,祂的話。遵守的,就自然在祂的話裡,也在祂裡面了。上帝既在我們裡面,也就與我們同在,這也就是至聖所裡在施恩寶座上「顯現」出榮光的祂。我們的生命,就是祂榮光彰現的聖所了。
      我們是否樂意甚至熱愛遵守主的道呢?祂的道的真諦若就是愛的話,主對教會這群體的吩咐是:你們要彼此相愛,要彼此洗腳。或許有人出賣你如出賣主,有人否認你如否認主,有人離棄你如離棄主,你還能愛他嗎?反過來,如果你說你愛主,你是否愛你眼前的弟兄姊妹呢(約壹二9)?你是否有意無意出賣了他,否認他或一味的不認可對方,甚至離棄他或把他邊緣化,視他為透明的,假意看不見他。 

      如果我們聚在一起有靈裡的、生命的團契,我們是否能讓真理和信實的聖靈在我們當中自由運行,真正共融的禱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