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三日 (第1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

15「你們若愛我,就會遵守我的命令。16我要求父,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17他就是真理的靈,是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他們既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18我不會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19再過不久,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會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20到那日,你們就會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21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人,我父要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22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主啊,為甚麼親自向我們顯現,而不向世人顯現呢?」23耶穌回答他說:「凡愛我的人就會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24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而是差我來之父的。

      我們不是剛剛(第9日)才解釋過「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嗎?其實,認識父就是認識並遵行祂的道,就是祂的誡命(命令),行公義、好憐憫,與祂同行。誡命的總綱就是愛。「世人」(即kosmos,該譯為世界)不能接納這「真理(信實truthful and faithful)的靈」;早在第一章便說了,這道來到自己的地方(祂所造的世界),但這世界卻不接納祂。是的,這世界「看不見他」。看不看得見這一個主題,在約翰福音裡一再出現,也是光與暗的隱喻相關;看得見主,也就認識祂。可是,有一個張力就是一章五節所說的:「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納光或不能勝過光」。
      主對門徒說:「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十四17下)。因著他肉身要離開門徒,所以他說:「再過不久,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會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十四19)。因為祂的靈要在他們裡面。這在他們裡面的靈,是祂的靈,也是父的靈;是上帝的道,祂的律法,祂的話。遵守的,就自然在祂的話裡,也在祂裡面了。上帝既在我們裡面,也就與我們同在,這也就是至聖所裡在施恩寶座上「顯現」出榮光的祂。我們的生命,就是祂榮光彰現的聖所了。
      我們是否樂意甚至熱愛遵守主的道呢?祂的道的真諦若就是愛的話,主對教會這群體的吩咐是:你們要彼此相愛,要彼此洗腳。或許有人出賣你如出賣主,有人否認你如否認主,有人離棄你如離棄主,你還能愛他嗎?反過來,如果你說你愛主,你是否愛你眼前的弟兄姊妹呢(約壹二9)?你是否有意無意出賣了他,否認他或一味的不認可對方,甚至離棄他或把他邊緣化,視他為透明的,假意看不見他。 

      如果我們聚在一起有靈裡的、生命的團契,我們是否能讓真理和信實的聖靈在我們當中自由運行,真正共融的禱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