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日 (第6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一章

12第二天,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13他遠遠地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過去,看是不是在樹上可以找到甚麼。他到了樹下,竟找不到甚麼,只有葉子,因為不是無花果的季節。14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都聽到了。

      前一天看見聖殿的耶穌,第二天離開伯大尼要再回到耶路撒冷,但先入眼簾的是一棵無花果樹。經文說那不是無花果的季節,當然也找不到果子。雖說無花果樹本是當地常見的果樹,因此也常被用來比喻以色列民。或許正因如此,看見沒有果子的樹,耶穌先前的感慨一時宣洩而來,對著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我們知道,那是借樹喻人的話。
      到底那代表以色列的聖殿是甚麼景像,以致耶穌如此失望。今天的教會,有甚麼耶穌要看而看不見的,反倒是看見了一些污穢不潔、一些交易和妥協。到底當時的聖殿祭祀體制有甚麼樣的腐敗呢?主耶穌若今天也所看見,祂會指出嗎?若祂指出,教會──我們的反應會是如何?是選擇性的接受祂的指責,只容許祂部分的按我們的意思干預,還是放下一切的條件,邀請祂成為教會真正的主?
      本來,以色列民是上帝的子民,要在他們在萬邦中成為上帝的見證,使人認識耶和華上帝是一個怎樣的上帝:公義、公正、美善、滿有憐憫和恩典等等。彼得前書裏說:「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五月九日 (第5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一章

1耶穌和門徒快到耶路撒冷,來到伯法其和伯大尼,在橄欖山那裏。耶穌打發兩個門徒,2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一進去的時候會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裏,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把牠解開,牽來。3若有人對你們說:『為甚麼做這事?』你們就說:『主要用牠,但會立刻把牠牽回到這裏來。』」4他們去了,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門外街道上,就把牠解開。5在那裏站著的人,有幾個說:「你們解開驢駒做甚麼?」6門徒照著耶穌的話說,那些人就任憑他們牽去了。7他們把驢駒牽到耶穌那裏,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8有許多人把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把田間的樹枝砍下來鋪上。9前呼後擁的人都喊著說:

「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10那將要來的我祖大衛之國是應當稱頌的!至高無上的,和散那!」 11耶穌到了耶路撒冷,進入聖殿,看了周圍的一切。天色已晚,他就和十二使徒出城,往伯大尼去。

這一段敘述耶穌進入耶路撒冷。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受難之後,便和門徒啟程走向耶路撒冷,彷彿這是他當行之事。先前他主要逗留和服事的地區多在加利利一帶,並包括加利利湖沿岸的一些城鎮。另外也到過地中海沿岸的外邦人地區推羅和西頓一帶。

耶路撒冷,是政治和宗教的中心地帶。如果耶穌有心起義的話,前往耶路撒冷可以說是直搗黃龍。這可能也是他的門徒所猜測的,問題是他們沒有招集群眾一起隨行。

可是,他們「來到伯法其和伯大尼,在橄欖山那裏」。這描寫看似沒有甚麼,卻是大有文章。讓我們引述撒迦利亞書一段較長的記載:

1看哪,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你的財物必被搶掠,在你中間被瓜分。2我要招聚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搶奪,婦女被玷污,城中的一半被擄去;但其餘的百姓不會從城中被剪除。3那時,耶和華要出去與那些國家打仗,如同從前戰爭的日子打仗一樣。4那日,他的腳必站在橄欖山上,這山面向耶路撒冷的東邊。橄欖山必從中間裂開,自東至西成為極大的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5你們要從我的山谷中逃跑,因為山谷必延到亞薩。你們要逃跑,如在猶大王烏西雅年間逃避大地震一樣。耶和華-我的上帝必降臨,所有的聖者與你同來。

6在那日,必沒有光,不會放晴,只有烏雲。7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8在那日,必有活水從耶路撒冷出來,一半往東海流,一半往西海流;冬夏都是如此。

9耶和華要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無二,他的名也是獨一無二。10從迦巴直到耶路撒冷南方的臨門,全地要變為曠野。耶路撒冷要矗立於本處,從便雅憫門到舊門,又到角門,並從哈楠業樓,直到王的酒池。11人要住在其中,不再有詛咒;耶路撒冷必安然屹立。(亞十四1-11)

這是一段提到「耶和華的日子臨近(erchontai,原意「來」)」的經文。對第一世紀的以色列民而言,我們先前(第四十七天)已經提過parousia,即特別出現於馬太福音用來指上帝臨到、主的日子臨到的字眼,並指出馬可福音則沒有用上此字,在相關章節裏用的是撒迦利亞書一章一節裏的「臨近」一詞,分別是「來臨」(亞十三26,erchomenon)和「來」(亞十三35,erchetai)和「來到」(elthōn)。英文譯本主要譯為「回來」或「復臨」(return)的。非常可能馬可是以撒迦利亞書作為他敘述耶穌的底本的。在他寫到耶穌進入山的兩旁的伯大其和伯大尼的時候,也有經文中「橄欖山從中間裂開,自東至西成為極大的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亞十四4下)、以及「活水從耶路撒出來,一半往東海流,一半往西海流」(亞十四8)之勢。

隨即也看到,這一個景象要宣告的是「耶和華要作全地的王」,至終「耶路撒冷必安然屹立」。所以說,耶穌這一個行動,像是宣告耶和華的「腳必站在橄欖山上」(亞十四4上)。這對馬可福音的讀者而言,也是非常生動應景的,因為自公元66年以來,在尼祿把羅馬的大火嫁禍給基督徒,而且羅馬和猶太人的戰爭又再次升級直到聖殿於70年被毀,經文中所說的「我要招聚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是對這一個場面的描述。

試想想跟隨在耶穌身邊的門徒,我們相信他們一定對這深具象徵含義的經文和地方有所聯想,即使當下沒有,後來回想起來,必也想到耶穌這一舉動的深遠意義。事實上,或許他們本來未必想到,但當耶穌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一進去的時候會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裏,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把牠解開,牽來。若有人對你們說:『為甚麼做這事?』你們就說:『主要用牠,但會立刻把牠牽回到這裏來。』」他們大概會想起這一段經文:「錫安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啊,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和地騎著驢,騎著小驢,驢的駒子」(亞九9)。

原來騎著驢子,不再是普通的騎著,而是一個以色列終末期盼的符號之一。即是說,如果有人提出要一頭驢子,這人就是必是那一位要來的了。當驢子牽來後,耶穌就「騎上」了,這「騎上」,像是撒迦利亞書裏騎著小驢的王。群眾就呼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那將要來的我祖大衛之國是應當稱頌的!至高無上的,和散那!」這裏分別撮取了三篇詩篇的字句,即蘊藏著詩篇一一七篇的最一節結合了一一八篇的二十五節(不用「求你拯救」,而用「和散那」)、一百一十一篇十節、以及一四八篇第一節。[1]所以,一位騎著驢子進入耶路撒冷的人物,就以色列人的集體認知而言,這是告訴他們:是我(參札記第一單元第三十四日)。

還有是「主要用牠」這句話,它曾是華人教會培靈會或主日信息中常被引述的,勉勵信徒作個卑微的僕人,就好像一個無名無姓的小驢子一樣,任主使用。這的確是能化解人心中對於自己生命有用與否的執念,事實上誰無此執念呢?勸人之為主作自甘無用之僕人的人,難道自己內心沒有這執念嗎?又或許已被主用,卻仍未覺滿足。或許,心中仍是滿了自我。再者,「主要用牠」這話有其屬於猶太傳統的文化語境。我們的文化語境可能較近乎於伯樂與良駒。在良駒之語境下,我的學習是,主若是伯樂,我只管信任祂的眼光就是了。此「用」,是彌賽亞國(基督的國)裏的用。

敘事留下一個懸疑,就是「耶穌到了耶路撒冷,進入聖殿,看了周圍的一切。天色已晚,他就和十二使徒出城,往伯大尼去。」耶穌看見了甚麼呢?他是那以色列所等候的王嗎? 如果他今天來到我們當中,會看見甚麼呢?


[1] Culpepper, Mark, 371.

五月八日 (第58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46他們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離開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盲人,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47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了起來,說:「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48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著:「大衛之子啊,可憐我吧!」49耶穌就站住,說:「叫他過來。」他們就叫那盲人,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在叫你啦。」50盲人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裏。51耶穌回答他說:「你要我為你做甚麼?」盲人對他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52耶穌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盲人立刻看得見,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話說耶穌一行人本是走向耶路撒冷,路經耶利哥,一進一出,正離開時遇到一個坐在路旁的盲人巴底買。盲固然是盲的,但他卻聽見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就大聲呼喊說:「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他心中所想的拿撒勒,有甚麼意思呢?是以賽亞書所提到的「從耶西的殘幹必長出嫩枝,他的根所抽的枝子必結果實」嗎?或因「枝子」一詞原文nēṣer(希伯來文)發音和Nazarēnos(希臘文)相近,而且從耶西長出的「嫩枝」豈不就是大衛嗎![1]其實,耶穌的名字便是耶和華拯救。
      巴底買雖盲,其實心裏不盲,他不但聽見耶穌經過,而且把握機會,向他求救。他心裏不盲,他看見了門徒和宗教領袖們所沒有看見的。我們是否和他一樣看見,且大聲向主呼喊說:「可憐我,憐憫我,拯救我!」即使有人叫我們「收聲」,我們仍不退縮,高呼「大衛之子啊,可憐我。」
      你的處境是否甚為可憐?耶穌說:「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3-4)。
      巴底買,是的,尊貴之子。[2]他打動了耶穌的心。耶穌叫人把他領過來,那些人「就叫那盲人,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在叫你啦。』」「放心」一詞,有勇敢自信的意思。這些人所說的,給人感覺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視巴底買為低下層的盲人、乞丐。他們沒開聲前,巴底買本來就滿有勇氣,不然就不會在目不識物之下,仍高聲呼叫耶穌。至少,他是主動的,至少在這個行動上,他是名符其實的,是尊貴的。
      來到耶穌那裏,耶穌問他:「你要我為你做甚麼?」或許你已經留意到,先前雅各和約翰對耶穌說:「老師,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為我們做。」當時耶穌也如此反問他們:「要我為你們做甚麼?」巴底買所要的,不比他們所要的簡單。他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他真的得他所要的,耶穌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反觀,對於雅各和約翰的要求,耶穌沒有正面的回應,他們也沒有得到所要的。 
      我們一生中或許也曾找錯了人、要錯了東西;或找對了人,要錯了東西;或要的東西沒錯,但卻找錯了人。或許,我們該找的是耶穌,求主憐憫。我們心中所該要的是甚麼呢?或許我們該像盲人巴底買一樣,對主說:「主啊,我要能看見。」真的,我們很多時候看不見自己真正的需要的是甚麼,該要的是甚麼。

[1] Culpepper, Mark, 353.

[2]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裏指出,巴底買(Bartimaios)一字是兩種語文的結合體,bar是亞蘭文,是兒子的意思,而timaios是希臘文,是尊貴的意思。

五月五日 (第5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35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老師,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為我們做。」36耶穌對他們說:「要我為你們做甚麼?」37他們對他說:「在你的榮耀裏,請賜我們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3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嗎?」39他們對他說:「我們能。」耶穌對他們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要喝;我所受的浸,你們也要受。40可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而是為誰預備就賜給誰。」41其餘十個門徒聽見,就對雅各和約翰很生氣。42耶穌叫了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作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43但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44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45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在驚訝與害怕兩種情緒之中,在忐忑之餘,或許夾雜著一些興奮吧!由於門徒便是在「得國」的以色列民掙脫羅馬統治的集體想像中,才毅然放下一切跟隨耶穌的。我們許多人活在一個生老病死、人生和事業的挫折成功失敗中、感情婚姻與兒女的感情起伏和糾纏中,少部分的人或許憂國憂民、四處奔走、慷慨赴義。後者或許和福音書裏的社會處境更能呼應;前者自有其對生命的憧憬和想像,當也能與耶穌相遇,在生命難關、困境死巷、苦無出路的時候,遇見這位恩主,體會福音在自身處境中重得「起頭」(可一1)。門徒心中存有的民族憧憬,事實上也摻雜著個人的前途和事業,期待著飛黃騰達。在這方面,或許也和我們相似。
      門徒中或自以為是耶穌的核心成員的雅各和約翰──不但是僅次於安得烈和彼得蒙召的,不久前已在山上耶穌變像的現場,估計也該是表明心跡的時候了,免得一個不察,到手的高位便落了空,落入其他人手中。他們試探性的問了一句:「老師,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為我們做。」令人感到慚愧的是,我們是否也有這種覺得「應份的」要求,覺得自己辛苦付出了多年,得回相匹配的回報也是理所當然的。
      耶穌也體貼的問他們說:「要我為你們做甚麼?」
      他們於是大著膽子,或甚至厚著臉皮說:「在你的榮耀裏,請賜我們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到底是甚麼使他們覺得自己理應勝出,比其他眾門徒優秀,要位居那相等於左右丞相的位置呢?他們不覺得同門師兄弟將來聽從他們的號令,不是有一點尷尬古怪嗎?因著這種自視甚高的心,發出如此請求,他們甚至不覺汗顏。
      不僅如此,當耶穌反問:「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嗎?」自我膨脹下的他們,毫不猶豫的回答說:「我們能。」他們知道自己說的是甚麼嗎?耶穌喝的杯是甚麼、所受的浸是甚麼,他們大概也沒有聽清楚;毫不躊躇,或至少停一停,問一問耶穌那是甚麼意思。大概野心早於衝昏了頭腦,等候多年已令他們心急而失去耐心了。
      雖然懵懂無知,該說是諷刺嗎?耶穌對他們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要喝;我所受的浸,你們也要受。」這預告耶穌在客西馬尼所用的苦杯比喻,也彷彿說出門徒未來宿命的話,對於這班野心勃勃的門徒而言,偌大的落差可是他們將來回想起來才能領會得到的。
      耶穌接著說:「可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而是為誰預備就賜給誰。」這話若再和接下來的所說的──「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作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但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作出對比,或許可以看得更準確。表面上,耶穌起初似乎沒有反對有人得賞賜坐於祂的左右邊,而是任由未來決定未來,或說任由那掌權的主有最後的決定權。不過,想深一層,打破人的慣常想像,豈非耶穌一貫的教導方式嗎?回想較早之前他說的撒種比喻,種子落在四種不同的地,那種人配那種地,只有不對號入座,人人都有同等的契機作出回應,人人都可以選擇作一個聆聽的人。這裏也是一樣,耶穌打破了他們對於為首的執迷和貪婪。為首者,若是必須成為眾人的僕人,不免澆息了那貪婪高位和權力的心。
      事實上,耶穌所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這話,讓我們回想起以掃和雅各的典故,當時上帝對利百加說:「兩國在你腹中; 兩族要從你身上分立。 這族必強於那族; 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創廿五 23)。細心體察當時的情境,「如果利百加當初有這樣的領受,不著眼於高位王權為受人服事的地位,而是看能服事人乃為尊者的『特權』, 那一句:『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便不再是爭取長子地位的誘因,而是一個叫人更有胸襟和謙卑的呼召。」[1]無獨有偶,耶穌和這兩兄弟一來一往的對話,不但把他們的野心暴露了,更是藉著耶穌的講論,把特權的秩序顛覆了、 倒轉了。他以自己(人子)為例,說明那要為首的,反是要如僕人般的服事人。這不但使那迷魅人的權力被解魅了,更重要的是,人如果擁有一種為首的地位,那不再成為人所追逐的特權,而是服事人的「特權」,這樣就叫有野心者不再那麼趨之若鶩。[2] 
      當然,其餘的門徒聽見雅各和約翰兩兄弟如此急於上位的請求,當然很生氣。這樣,就破壞了門徒之間彼此的信任,難免造成了各自揣測、各懷鬼胎的局面;若要突破,除非十字架的路,以及聖靈降臨和更新。

[1] 黃厚基, 《信實與護佑:創世記的神學詮釋》, 380.

[2] Ibid.

五月四日 (第56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32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他們很驚訝,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十二使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33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34他們要戲弄他,向他吐唾沫,鞭打他,殺害他;三天後,他要復活。」

      方才說為他和福音捨棄生命所重視者,必在今世得百倍,並且要受迫害。耶穌和門徒便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去。這路的而且確,正是那受迫害的路。或許言猶在耳,所以經文說:「耶穌在前頭走,他們很驚訝,跟從的人也害怕。」或許,先前的幻想多多少少已變成忐忑,不知是否自己想像的那國即將實現,還是說迎面而來的是迫害和殺身之禍。
      驚訝和害怕,兩種心情交織。不身歷其境,或許無法完全想像。或許他們先有一種身先士卒、視死如歸的準備。如果是你,這時候會有甚麼心情呢?有沒有可能臨陣退縮,且給予自己一個非常堂皇的理由。
      耶穌三次向門徒預示自己被殺:
  •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三天後復活」(可八31)。
  • 「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三天後他要復活」(可九31)。
  •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向他吐唾沫,鞭打他,殺害他;三天後,他要復活」(可十33-34)。
      第一次提到人子要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要棄絕;第二次沒提,只簡單提及交在人手裏;第三次提到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但卻沒有提到長老。整體而言卻比較詳細,特別提到他要被定死罪,被人戲弄、吐唾沫、被鞭打。這些大概都是門徒始料不及的。
      在第三次的預示之前,耶穌竟然對門徒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這一個呼召,這一個「行路上耶路撒冷」,涵蓋於裏頭的,就是人子的被殺。他曾呼召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下)。那正是他第一次預示被害之後所發出的呼召。
      你信主之時是否聽過這樣的呼召,經過這些年日,曾有幾次聽見?或許才第一次聽見?

五月三日 (第5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23耶穌看了看周圍,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4門徒對他的話非常驚奇。耶穌又對他們說:「孩子們,要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26門徒就更為驚訝,彼此對問:「這樣,誰能得救呢?」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在上帝凡事都能。」28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你了。」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迫害,在來世得永生。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因著那位因產業甚多而被卡住而憂憂愁愁走掉的人,耶穌感歎的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他繼而補充說:「孩子們,要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有意思的是,在此耶穌稱他的門徒為孩子。這是福音書裏唯一的一次耶穌如此稱呼門徒。[1]這句話是字面含義嗎?有個說法是,「針眼」指的可能是耶路撒冷的一道極窄的城門,駱駝若是要經過,必須卸下牠身上一切擔子,或許才能勉強經過。[2]顯然,這個俗語是用來強調,能經過的機會是微乎其微。
      其實,愛錢財固然成為我們進上帝國的攔阻,對其他「眼目的」、「肉體的」、名利地位和身分的眷戀(參約壹二16),也同樣成為我們進入上帝國的阻礙。我們是不能眷戀於這一些,卻想活出上帝的實在。人生幾何?但若是眼目心思都只在這些愛慾,恐怕終其一生,雖然有好像「財寶在天上」、「來世得永生」,得著的機會也是微乎其微。
      門徒的擔憂正是由此而來,因此彼得問:「這樣,誰能得救呢?」現今許多信徒也是一再問這個問題,恐怕自己無法得救。反思我們自己,是否像那人一樣,我們遵守所謂的信仰規條,也就是像是累積一分好行為成績表。我們心裏掛念的也只是外在的、好像將來可得的、在天上的財寶,可是卻沒有思考今世所謂跟隨主,是怎樣的人生。
      耶穌的回答是:「在人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在上帝凡事都能。」先前耶穌曾治好一位有啞巴的靈附身的人。他的父親曾對耶穌說:「你若能做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對他說:「『你若能』,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2下-23)是的,關鍵好像不是在上帝能不能,因祂凡事都能。
      彼得好像有點領悟,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你了。」似乎回應著那位因產業甚多而憂憂愁愁走了的。彼得想說的是:「那我們應該已經得進上帝國了吧!」又換句話說:「我們應該得救了吧!」他們明白甚麼是進上帝國,甚麼是得救嗎?到底撇下一切跟從了主,得著甚麼呢?耶穌說「凡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這一句似乎回應著彼得,也回應著先前那位產業甚多的。經耶穌這麼一一細列,我們是否比那位更憂愁而走了,還是留下來呢?留下來跟隨他,有甚麼好處呢?就是在今世得回以上這一切的百倍,可是他還加上一樣──「並且要受迫害」。誰想要放下一切,而得回「受迫害」的呢?是的,「來世得永生」,就如在上一則札記中,我們也提過「義人必因信得生」的含義,這樣「受迫害」和「得永生」是一體的兩面,也是這為義而活、視死如歸的精神,因為主必報答。
      不過,這一切都不是照一般的邏輯來運算的,也不是可以誇自己「儲」了多少,誠如那人把遵守誡命也視為做得越多、起步越早,也就贏面越大。可是耶穌說:「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正是要打破這種算數,教導門徒上帝國的真正邏輯──每一個信靠祂、踐行誡命的當下,其總意正是愛上帝並愛人如己。 
      話說關於這一個敘事,本來是說到那人在「耶穌剛上路的時候」,跑上前來問耶穌如何得永生的問題。「路」是馬可福音中一再出現的母題(motif,參八27;九33-34;十32, 46, 52),[3]第一次是耶穌在「路上」問門徒說他是誰,之後彼得宣認說他是基督;第二次是門徒在路上議論,結果是在爭論誰為首;第三次就是這裏提到耶穌「剛上路」,有人提問如何得永生。到底我們是否在跟隨主走上十字架的路,還是在爭取自己上位得位、得名、得權的路上?我們所想的得永生,是否只是先前所說的守誡命成績表、完成道德成績表、宗教表現成績表而已呢?如果是的話,恐怕我們還沒有真正走在十字架的路。

[1] Ibid., 339.

[2] Ibid., 337.

[3] Ibid., 334.

五月二日 (第54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17耶穌剛上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善良的老師,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18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善良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善良的。19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20他對耶穌說:「老師,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22他聽見這話,臉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這一段前後都直接提及上帝國,夾於中間談到永生和律法:「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善良的老師,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和他的對答中,提起遵守誡命,而這人也回答說,這些他從小就都遵守了。
      有人或許以為福音書中對法利賽人常有負面的刻劃,認為他們是靠律法、靠行為,以致或多或少對舊約的律法和誡命,也有負面的看法。不過,我們也知道,耶穌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參太五17)。保羅說:「只要人善用律法,律法是好的」(提前一8)。
      基本上,誡命的總綱就是愛上帝並愛人如己。這也是上帝國倫理的實踐。當那人說自己從小就守住了誡命,耶穌當然是喜愛他、欣賞他的。難怪說「耶穌看著他,就愛他」。於是他把誡命的真正含義化為一個行動的挑戰給那人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說真的,這其實是愛人如己的實踐,正符合那人所說:「從小都遵守了。」這也即是說耶穌沒有叫他做一些他本人不願做的事,而是順著他的信仰理想給予他一個真正實踐的機會。
      沒有想到,「他聽見這話,臉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為甚麼呢?這使我們不禁納悶:如果愛人如己乃是他的價值觀(因他說相關誡命他從小就遵守了),那麼這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不會完全為難了他。馬可說:「因為他的產業很多。」或許這才是他的問題?讓我們來稍微了解一下他可能的難處是在哪裏。
      對他而言,所謂的從小遵守,可能就是像「儲積分」一樣,好比一個人從小到大一個接一個的成績表,也像是每完成一樣就打個tick(勾),完成了、交了功課的心態。同樣的,對自己遵守頗為自豪的他,也把遵守誡命看為成績表。
      對他而言,遵守誡命大概不會「肉痛」,不需要「大出血」。耶穌是否真要他變賣一切所有,我們不知道,但比較肯定的是,耶穌大概看準他那分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心態需要被揭穿。還有,他心中所想像的永生,似乎乃是遵守律法所賺取的。其實,第一世紀的猶太群體對於永生的觀念,常見於當時的作品(如《所羅門的詩篇》十四10;《舊約偽經》(OTP)2:664,1:32;以諾一書四十9;馬加比一書十五3)。[1]另外,更如哈巴谷書所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4)這一句話所表彰的那一分上帝為義人伸冤,以生命報答他們的看法,而不是指靈魂不滅。同樣也不是「信耶穌、得永生」的這一套方程式。但是,耶穌所指向的乃是遵守律法而得生命的說法:這是與智慧書的看法是一致的。事實上其背後含有一個神學:遵守律法的本質,在於聽從和信服(羅一5;十六26)上帝之言。事實上,上帝的誡命與上帝是分不開的,聽祂是因著愛祂信任祂,也愛祂所愛,愛鄰舍就也就是愛祂了。
      話說路加福音裏記載了稅吏長撒該的故事,和這裏經文所說所說那人的「產業很多」頗能相呼應因為撒該也是財主,只不過他卻是遭人排斥的罪人,因為他是猶太人群體所厭惡的「走狗」,仗羅馬政府之勢壓榨猶太窮人。然而,他竭力渴望要見耶穌。出乎他意料之外的,耶穌竟樂意的到他家作席。感動之餘,「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勒索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十九8)。
      你說,這裏哪一個人更遵守律法了?
      我們的信仰,會像是「儲積分」那樣嗎?我們也是「產業很多」,但卻成為產業的奴隸嗎?是否,當面對耶穌對準我們內心發出挑戰時,我們也和那人一樣,憂憂愁愁的走了?

[1] Culpepper, Mark, 335.

五月一日 (第5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13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就責備那些人。14耶穌看見就很生氣,對門徒說:「讓小孩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5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接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絕不能進去。」16於是他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這一段的主題回到「上帝國」。這主題在第四章的上帝國比喻裏面出現之後,再次出現乃是緊接著耶穌第一次預告自己將受害被殺之後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經歷死亡以前,必定看見上帝的國帶著能力臨到」(可九1),然後便是他在山上變像的記載。這上帝國的主題一直延到第十四章。
      話說回頭,這主題不是只在這些章節出現,早在耶穌受浸之後開始服事,他的第一個宣告便是:「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福音!」從第五章到第八章,並非這個主題消失,而是以耶穌的服事表明祂的臨在,也使人看見、聽見、能開聲,又叫人得釋放、得醫治、得潔淨,回歸社會群體中,不被邊緣化。這是上帝國臨到和能力彰顯。
      來到此處,耶穌主動的言說上帝國。話說「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就責備那些人」。我們實在不太明白這些門徒。先前有人奉耶穌的名趕鬼,他們不悅,怕是搶了他們的光彩,成為他們在上帝國的競爭者。無獨有偶的,也正是在他們爭論誰為大的時候,耶穌要他們把焦點轉向小孩,其實目的是要他們服事不起眼者,也可以說這些被服事的小孩無法成為他們上位的籌碼,至少在當時加利利貧苦大眾的大環境中而言是如此;今天則不然,今天是一個服務小孩以取得家長們的心的世代。
      回頭說有人帶著小孩來見耶穌,似乎有機會得耶穌的歡喜,看似爭寵。門徒是這樣想的嗎?有可能。「耶穌看見就很生氣。」於是他對門徒說:「讓小孩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接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絕不能進去。」到這時為止,對於門徒而言,心目中的上帝國仍是上帝的審判來臨,叫以色列復興,得以脫離羅馬帝國的勢力,享有自主,甚至恢復大衛王朝的輝煌。耶穌所說的,正是再度當頭棒喝。
      小孩不但沒有勢力,更重要的是不為得「國」算計,沒有步步為營。耶穌所說的,與門徒所想的正好相反。原來進入上帝國,完全與擁得多少勢力或高升無關。簡單來到主前,就進入了。我們從第五至八章裏看見那些與耶穌相遇者的信心,是開放的、渴望的、期待的,於是上帝的國臨到他們。在此,要進入上帝國,就是單單的來到耶穌跟前。沒有甚麼做勢,沒有甚麼努力,就進入了。門徒懂了嗎?來到耶穌面前,來到上主面前,不為甚麼,只是經歷祂的同在,被祂擁抱。
      現在就回到小孩的樣式,來到主的面前吧!你看得見這一幕嗎?被耶穌抱起在大腿上,輕輕拍著你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