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八日 (第66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

18撒都該人來見耶穌。他們說沒有復活這回事,於是問耶穌:19「老師,摩西為我們寫下這話:『某人的哥哥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該娶哥哥的妻子,為哥哥生子立後。』20那麼,有兄弟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21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22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最後,那婦人也死了。23在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24耶穌說:「你們錯了,不正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知道上帝的大能嗎?25當人從死人中復活後,也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天使一樣。26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書中《荊棘篇》上所記載的嗎?上帝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27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你們是大錯了。」

各路人馬都出巢了,撒都該人也不甘寂寞。他們享有財富,是親政派,也是法利賽人的對頭。按馬可這段的記載而言,沒有說他們不懷好意,倒像是要來證明他們的思想有理:沒有復活這回事。換個角度而言,他們是理性主義者。不過,由於經文先前提到法利賽人,我們可以合理的想像,撒都該人乘著仍有法利賽人在場,會把這兩派分歧的尖銳問題來刁難耶穌。按著猶太人的傳統,弟弟有責任為過世的兄長立後。撒都該人想了一個邏輯上可能發生的情況,連續七兄弟都未留下後代便作古了。這樣一來,這作妻子的也就和七兄弟都有了夫妻之實。如果人會復活,這情況就尷尬了。

我們不都和這些撒都該人同一個想法。不過,圍繞於復活這議題,有人從走入基督信仰的門檻起,心繫的便是將來可以和至親在「天堂」見面。(話說天堂這概念,在聖經裡可以追溯到伊甸園。伊甸(Eden)有快樂、愉悅、福樂的意思。[1]從神學來說,伊甸園裡的生命樹象徵生命,十字架上的耶穌說:「今日,你要和我同在樂園裡了」,有回到伊甸園的生命樹,意即回到生命源頭裡去。上主就是生命的源頭。我們不完全知道人在世的記憶,和復活之後的生命如何連繫,聖經在這方面所說的極少,不足於作出有系統的整理。但更重要的是,復活象徵著基督信仰中對肉身的看重,復活所指的不只是靈魂。而且,更值得明白的是,我們是在耶穌基督裡被上帝所記念的。

耶穌說:「當人從死人中復活後,也不娶也不嫁。」意思是說,撒都該人問的是人活在世上的時侯,活在婚姻制度裡。人活在這制度裡,也就活在一個社會制度用以建立和維續倫理關係的基本框架裡,在其中實踐當盡的義。復活以後的境界,超越了世上的制度。

再者,耶穌提到摩西遇見荊棘叢的火焰中向他顯現的上帝,對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參出三6)耶穌如何用這句話來表達上帝是活人的上帝呢?這背後反映的是猶太人的文化語言和觀念,意思是說上帝過去如何作為亞伯拉罕的上帝,接著又是以撒的、雅各的上帝,今天也必作你我的上帝,將來又作那未來世代的人的上帝。這就是永活上帝的概念。在同一段的出埃及記的經文裡,耶和華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用希伯來人的觀念來看,即是說:我過去如何,現在如何,將來也必如何。我過去如何恩待,以信實待你,現在和將來也一樣如此待你。這話同樣也是對你我說的。


[1]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Rev. ed.,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76; Gordon J. Wenham,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1: Genesis 1-15 (Thomas Nelson, 1987), 61;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17,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ch.: WBEerdmans, 1990), 161。另參 NET Bible Note,第二章 Note 26。相關意義,參黃厚基, 《信實與護佑:創世記的神學詮釋》,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