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九日 (第6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

28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的辯論,知道耶穌回答得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呢?」29耶穌回答:「第一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30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31第二是:『要愛鄰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32那文士對耶穌說:「好,老師,你說得對,上帝是一位,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了;33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鄰如己,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34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這是耶穌對於那緊接於撒都該人與耶穌辯論復活之後出現的一位文士所給予的讚賞。或許有不少信徒以為,上帝的國是在將來才會有的,而一心也等待著將來離開世界,便可以進入上帝的國了。這一種想法,或先前我們提到的「進入天堂」的想法同出一轍。這顯然不是新約,更尤其不是福音書耶穌的教導中的說法。若不然,此說耶穌所說的話「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的意思便等於「你死期不遠了」。
      耶穌這話的意思是,這位文士深得誡命的真諦:愛上帝和愛鄰如己,而他在回應耶穌所說的這兩點之後,補充說這兩點「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顯然,他確實是明白律法書和先知書精意的人。話說先前提到的撒都該人,他們也是篤信五經(律法書)的。
      所以說,無論是人的復活所表達出的受造生命之連接於生命源頭,如啟示錄所說的不再有死亡,不再有眼淚,對於活在婚姻制度中的人而言,重要的是盡義;盡義者也,即是活出上帝國之真諦:愛上帝以致於愛人。為兄長立後,是在舊約律法的要求,而盡此義務便是義了,盡義是守盟約的行為表現,守盟約是愛的基礎。用新約的話說,這就是上帝國的理想的實踐。所以說,耶穌和撒都該人的對話,以及他和這文士的對話,內涵是一致的。
      「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這一句話為之前一連串的辯論畫下了一個句號。
      話說回來,雖說「從此以後」,一路走來,耶穌從受浸以來,面對曠野的試探,有天使來侍候他。之後他開始服事,重新定義安息日的意義,惹怒了法利賽人。一路走來,他使被邊緣化者、被放逐者、被遺棄者回到社群之中。他開了人的眼,使啞巴能張口,聾子能聽見;但他諷刺了那些本來熟讀律法書,叫百姓聽見上帝話語的人。一路走來,屬上帝的子民中的領袖逐步聯手要來除滅他,但是一些意想不到的人卻來經歷他。耶穌基督福音,對一些人而言是起頭,對另一些而言是絆腳石,是冒犯。 
      一路走來的他,你認識了嗎?你對耶穌認識多少呢?稍作停駐,再度回想,靜心思想,這位耶穌──馬可福音敘事裡的這一位耶穌,這樣的耶穌,你會擁抱嗎?你喜歡嗎?你愛他嗎?再思想看看,放下過去刻板的(stereotype)印象,放下自小在兒童主日學中所說那一位慈祥的、讓小孩子到我面前來的刻板印象,進入文本所勾勒的這一位立體的、在與不同的人互動所展示的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