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札記:《約翰福音》續前篇序

文:黃厚基

      今年靈修札記的約翰福音篇,其實在預苦期中已出現,其中是以耶穌受難為經文焦點,選取了一至十二章,十三至十七章、十九章,以及二十一章的經文給弟兄姊妹默想。接下來的這兩個單元捉緊敘事的文脈,不過除了一章一至十八節外,會越過一至十二章的經文,直接跳到第十三章直讀到全書結束,只在有助於指出敘事的前後貫穿的效果時,會回頭追溯前面的內容。
      研究耶穌福音的學者稱一至十二章為「記號之卷」(中文聖經中的「神蹟」一詞,原文是記號的意思),十三至廿一章為「榮耀之卷」。前者在序言之後,以迦拿婚宴上清水變酒為始(二1-12),拉撒路死裡復活為末(十一),敘述了七個記號。居間另五個記號為:治好大臣的兒子(四46-54)、治好畢士大池邊的病人(五1-18)、餵飽五千人(六1-15)、行在海面上(六16-21)、醫治生來瞎眼的人(九 1-12)。
      當然,也有學者主張在第二章潔淨聖殿的敘事裡(二13-22),猶太人向耶穌求神蹟,他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把它重建」。這話指的既是他的死裡復活,那麼這遙指第二十章所記載的復活,故此可以說這前後呼應的敘述,是耶穌基督自己的復活為記號。其次,第六章裡餵飽五千人和行上水面上的敘事可視為一而二、二而一的記號,而這七個記號也有一個可能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
      「記號」指向甚麼呢?第一個記號,結尾出說:「顯出了他的榮耀來」。對觀福音裡的一句:「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可十四25,另參太廿六29,但馬太置換「上帝」為「我父」;路加則把下半句改為「直等上帝的國來到」)。我們相信,作者所指「顯出了他的榮耀來」是遙指上帝國揭幕閉幕全套工作已完成,新天新地已就緒。耶穌得榮耀的時候(十二23)指的是祂死的時候,(先前要叫拉撒路病重,耶穌聽見後卻說:『這病不至於死,而是為了上帝的榮耀,為要使上帝的兒子藉此得榮耀』」)(十一4)。祂的死亡和復活指向同一件事,正如主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性命的,就喪失性命;那恨惡自己在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十二23-25;十39,十六25;可八35;路九34)。
      延續著水變酒的記號,耶穌自喻為殿並預示三日內要重建(二19, 21),揭示著生命的真諦:他身體的破碎、實體聖殿的毀壞,乃是上帝榮耀的顯現的時刻。身體也罷(這裡和保羅的身體為殿的神學像是互通有無),聖殿也罷,是上帝(的靈)的居所,上帝的靈便是祂的榮耀(以西結書的神學)。
      讀懂記號,明白生命,更當明白作者要指明的是:祂就是生命。不論是序言,是論重生(從上面生),是撒瑪利亞婦人與生命泉源,是生命的糧,是論到光或論到瞎眼者得看見,說的也是生命,在序言裡早已提到,「在他裡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一4)。祂說:「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十10下)。拉撒路復活的記號,是指向耶穌的復活要預示的將來人人的復活。所以人子的死是必然之路,當馬利亞為他抹上香膏之後,他說:「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著的」(十二7)。麥子要死,人子必喪掉生命,榮耀才會顯現。這是約翰福音中死與榮耀的神學(和保羅同樣異曲同工)。
      這一位死而復活的是誰?就是那位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的那一位(十一25上)。祂就是那位說「我是」的那一位(八24,28,58;十三19;十八5,6,8)。這「我是」等於是出埃及記那向摩西顯現並說「我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那一位就是主(中文聖經習慣譯為耶和華);耶穌說「我是」的意思,是自認是主。
      接下來的靈修札記,我們會思想一章一至十八節,然後便跳至「榮耀之卷」的第十三至廿一章。祈願我們細聽聆聽這位生命的主的聲音。
      撰寫約翰福音,決定該用「他」和「祂」作為第三人稱代名詞有點困難。如先前的馬可福音,敘事中想多一點保留作為人的耶穌的這一面。傳統上常視約翰福音為高等基督論的典範文本,即是說在此福音書中耶穌基督之為上帝的兒子,是創世以前已存在,是本有神性的這一面更被強調,是為其基督論的特色。不過,我們也看見,作者刻意說明「道成了肉身」。有人的肉身的耶穌,也是不可忽略的。因此,為了顧全這兩面,本札記刻意「他」和「祂」兩個代名詞交替使用,和馬可福音靈修札記幾乎全面使用「他」有別。但卻也不只是使用「祂」,好更顯出約翰福音中神人二性的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