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日 (第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一章

6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7這人來是為了作見證,是為那光作見證,要使眾人藉著他而信。8他不是那光,而是要為那光作見證。9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照亮所有的人。10他在世界,世界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11他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並不接納他。12凡接納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13這些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願生的,而是從上帝生的。

      作者沒有像對觀福音(指馬太、馬可和路加)那樣引述以賽亞書的經文,[1]而是強調約翰是上帝所差來的,並且強調他是來為光作見證。作者一開始只說在這道裡有生命,這裡直言祂是真光,祂來到祂所造的世界。世界既是祂所造的,便是祂自己的。可是諷刺的是,這世界並歡迎祂,因為不認識祂。
      這「世界」指的是甚麼呢?世界不是一個人,怎會有能力認識這道呢?在約翰福音裡,kosmos這個詞既翻譯為「世界」,[2]也經常翻譯為「世人」。[3]整體而言,世界/世人對於這位創造世界的,是充滿敵意的;因為這世界仍由「世界的統治者」(和合本譯為「世界的王」)所支配(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道成了肉身的主,來到這世上,可是「他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並不接納他」(一11)。
      然而,好消息是,因著祂的到來,「現在正是這世界受審判的時候;現在這世界的統治者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本來這世界便不是屬牠的。誠如耶穌所宣告,這世界的統治者在祂身上是「一無所能」(約十四30下),牠已經「受了審判」(約十六11)。我們若屬這世界以及管轄這世界的權勢,是否願意棄惡易主,棄暗投明,呼求這光照在我們心裡呢?在此刻以默觀之心看清這世界在祂是一無所能。即是如此,祂若在我們心裡,世界的權勢也在我們生命裡一無所能。
      正如光照入黑暗中一樣,在暗中的人本可以敞開自己,讓光進入。「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九2)。再往下讀我們會讀到約翰福音中「住」的神學,至少早在第一章三十五至四十節裡,便提到兩位門徒跟隨主,並問祂說:「拉比,你在哪裏住(meneis)?」而主耶穌回應他們說:「你們來看。」作者接著說:「他們就去看他在哪裏住(menei)。這一天他們就跟他同住(emeinan)」(一39下)。
      住,這一個概念,和「接待」相呼應,就是款待對方進到家裡來,甚至住下來。耶穌來,誰願意款待他呢?作者,就是「信他名的人」。信,原來和接待或接納有關。不信,便會拒絕,就好比這裡所說「不接納」。我們說自己是信他的,可是我們有接納他嗎?有請他住下嗎?還有,我們有沒有同樣接納彼此呢?接納,就是愛和信任的表現。

[1] 馬可福音的引述句其實也來自出埃及記和瑪拉基書。

[2] 比如約一10;四42;六33;八12, 23;十一27;十二31,十四30;十五19;十六11, 28, 33;十七5, 14, 16;十八36, 37;廿一25。

[3] 比如一29;三16, 17, 19;六51;七4, 7;八26;十二19, 47;十四19, 22, 27, 31;十五18;十六8, 20;十七9, 21, 23, 25;十八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