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九日 (第2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28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那時是清早。他們自己卻不進總督府,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宴席。29於是彼拉多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30他們回答他說:「這人若不作惡,我們就不會把他交給你了。」31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32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 33於是彼拉多又進了總督府,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34耶穌回答:「這話是你說的,還是別人論到我時對你說的呢?」35彼拉多回答:「難道我是猶太人嗎?你的同胞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36耶穌回答:「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我的國若屬於這世界,我的部下就會為我戰鬥,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37於是彼拉多對他說:「那麼,你是王了?」耶穌回答:「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38彼拉多對他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彼拉多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39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這猶太人的王嗎?」40他們又再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關於該亞法的記載也甚是有趣。先前提到:「於是亞那把耶穌綁著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十八24)。然後插敘彼得第二和第三次不認主(十八25-27),才到這裡重提該亞法;可是卻也只是說:「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十八28),彷彿也沒有進到該亞法府上。
      話說他們把耶穌押到了總督府,就是彼拉多那裡。由於後者是外邦人,他們怕因此而不潔淨,而逾越節近了,來不及行潔淨禮,便不進總督府。彼拉多也算是明白,遷就他們便到外頭去。他吩咐他們自己審判耶穌就好,但他們硬是要認定耶穌有死罪,並說若非如此,就不會把他帶到彼拉多那裡,這樣才可以借彼拉多之手執行羅馬政治的死刑。作者說:「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十八28)。話說先前作者已如此記錄耶穌自己曾說:「『我從地上被舉起來的時候,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十二32-33)。更早之前,他也對尼哥德慕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三14-15)。
      於是,彼拉多再回到總督府裡審問耶穌。對答之間,耶穌是不是王成為話題的焦點。彼拉多想搞清楚的是,耶穌被視為猶太人的王這一點有沒有真正的威脅。換句話說,他所做的是風險管理。他不想在他任期內出甚麼讓他丟掉官職的事。但耶穌既向他說明祂的國不在這世上。彼拉多就沒有理由擔心,也不必入他顛覆羅馬政權的罪。
      為了再三確認,彼拉多對耶穌說:「那麼,你是王了?」可能他覺得耶穌所說,只是一個宗教狂的瘋言瘋語。而耶穌進一步的回答可能叫他更為確定是如此,也就更為放心了。耶穌說:「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十八37)。這話本來是極具顛覆性的。這等於是說他是來世上作王的。但是耶穌卻又說,他是要給真理(真相)作見證,凡屬真理(真相)的,都要聽他的話。這可能又令彼拉多糊塗了。所以彼拉多才問他說:「真理(真相)是甚麼呢?」
      真相是,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狀。所以決定釋放他。是的,按法律而言,耶穌沒有犯下甚麼罪。彼拉多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真相是,這世界是祂所造的,只不過祂來到這世界,這世界卻不接受祂。 真相是,他自己的同胞首先拒絕了他。先不說我們會不會拒絕耶穌,標準答案是,我們一定不會。但更真實的是:我們今天是基於甚麼原因拒絕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