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五日 (第3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的母親、姨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27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那刻起,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

早前我們已一再提起,「他一向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十三1)。屬他的人也包括這裡所提的他自己「母親、姨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吧!親眼目睹遭遇羞辱的兒子,作為母親的馬利亞,心裡是甚麼滋味呢?猶記得在迦拿那婚宴上,酒用完了,馬利亞還半催半求的和耶穌說人家酒用完了,彷彿這關耶穌的事,或說是她期待耶穌施行些甚麼特別的作為出來。結果耶穌回答她說:「母親,我與你何干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們如今當然知道,他所說的時候是甚麼意思。就第一個層面而言,那是指他被釘死之事,再者也可以是復活的事。

我們不能確定當時馬利亞是否知道耶穌說的是甚麼意思。不過,她的表現也是非比尋常。她彷彿是藉著行動,半逼半推的要耶穌顯出他的作為來。她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吧。」我們都知道事情的結果,那就是耶穌變水為酒。作者寫道:「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了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參二1-11)。

變水為酒是祂顯出榮耀的時候。更玄的是,如此被掛在十字架的祂,也是將得榮耀的時候的祂。

在這尾聲中,耶穌把母親交給他所愛的門徒。不論這門徒真正的身分是誰,我們猜想他有可能就是最初跟隨他的其中一人(另一人是安得烈)(參一35-40)。

      耶穌即將得榮耀,對門徒而言,那是他的離去嗎?這也是「道別講論」(約十四~十七)該再在我們心裡響起的時候;是的,至少對我們而言是如此。「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哪裏」(十四2下-3)。「我要求父,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十四16)。「我不會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十四18)。這一些話,要叫我們知道祂得榮耀(死),是叫我們得生命(聖靈就是生命),生命就是榮耀。父在我們裡面,父就是生命的源頭,祂既在我們裡面,榮耀在也我們身上了。 
      這一個時刻,輕輕的碰觸你的胸膛做十次的深呼吸,每一次都默默地體察聖靈在你裡頭,主在你裡頭。願祂的榮耀向你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