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七日 (第3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31因為這日是預備日,又因為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子,猶太人就來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搬走,免得屍首在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32於是士兵來,把第一個人的腿,和與耶穌同釘的另一個人的腿,都打斷了。33當他們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他的腿。34然而有一個士兵拿槍扎他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來。35看見這事的人作了見證—他的見證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好讓你們也信。36這些事發生,為要應驗經上的話:「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7另有經文也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這是安息日前的那一日,安息日一到,就甚麼工都不可做了。所以替耶穌收屍的事,也要及早辦妥。收屍的記載突然注意起細節來,就是耶穌的骨頭有沒有被打斷,並肋旁是否被扎。即是,士兵因發現耶穌已斷了氣,就省下那可加速耶穌死亡的舉動。然後,其中一個士兵則是拿槍扎他,既有血和水流出來,證明已死。不過,一個生物學或醫學上的驗證,在作者心裡所想卻不只如此。兩段經文浮現於他心中。

在此,我們視作者和約翰福音中兩處經文中所反映的「見證人」是同一人(學術上的討論在此就姑且略過)。首先是出現於本段經文其中一節所說:「看見這事的人作了見證——他的見證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好讓你們也信」(十九35)。最後,在全書結束前最後第二節說到:「這門徒就是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廿一24)。事實上,在約翰福音裡,作見證的還有施浸的約翰、耶穌自己、聖靈、父上帝、聖經、撒瑪利亞婦人,耶穌要呼籲門徒要為他作見證。這裡所指的不只是我們一般所說的「有好的見證」,即是在行為上不犯罪,而是為真理、為真相、為上帝所作的、正確的事作見證。

在耶穌屍首所取下之際,作者見證的是個義人。關於骨頭不折斷的話,他引述自詩篇所說:「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又保護他全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卅四19-20)。關於刺穿他肋旁的話,作者用來印證他們所扎的乃是上主。這是引自撒迦利亞書的話,經文中的「我」,就是以第一人稱稱呼自己的上主。主上帝說:「我要將那施恩與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那位。他們必為他悲傷,如喪獨子,又為他哀哭,如喪長子」(亞十二10)。

誠摯希望我們也和作者一樣,引經據典也好,現場報導也好,為的是為真理、為真相作見證。真正的問題,我們如何知道甚麼是真理、甚麼是真相呢?在此所考驗我們辨識的能力。辨識,不是單憑感動或以訛傳訛的話,也不是不經考驗的想法。由於人心之詭詐、自欺、懶惰,在思想、情感上的薄弱,在聖經的話語上沒有穩健的根基,不長期操練則無法養成。然而,我們可以肯定,這樣的操練是屬靈的,也是教會不可或缺的。

十一月十六日 (第34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28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29有一個盛滿了醋的罐子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綿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嘴邊。30耶穌嘗了那醋,說:「成了!」就低下頭,斷了氣。

      「這事以後」(meta touto)或「這些事以後」(meta tauta),這樣的用詞在約翰福音裡出現了十二次(二12;三22;五1;五14;六1;七1;十一7;十一11;十三7;十九28;十九38;廿一1),這是第十次。最後一次就是在提比哩亞海向門徒顯現的那一段記載。基本上,所有耶穌要做的事,都已經做完了。
      作者說,耶穌為了「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這裡,作者可能回應著詩篇裡的話:「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六九21)。確然,那些士兵拿海綿蘸了醋給他嘗。若我們用心再品讀同一首詩前兩句:「你知道我所受的辱罵、欺凌、羞辱;我的敵人都在你面前。辱罵刺傷我的心,使我憂愁。我指望有人體恤,卻沒有一個;指望有人安慰,卻找不著一個」(詩六九19-20)。可以更感受到耶穌所受的苦,但作者似乎無意刻劃耶穌的苦,反而是表明他知道一切所發生的,都是他看著必要發生的事,正如他看猶大的出賣也是必然的。
      同一首詩篇裡另說到:「因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詩六九9)。上半句先前便被引述於潔淨聖殿的一幕。沒錯,他就是那殿。如果作者有意首尾呼應,「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把它重建」(二19)。這樣的前後呼應也同樣出現在上一段(我們已指出),就是耶穌的母親出現在主耶穌顯出第一個記號的那一幕,對比於母親出現於耶穌掛在十字架的一幕。 
      「成了!」如果說得榮耀時候就是這一刻,我們也想到拉撒路復活的記號(神蹟)。成了,預示著三天後的復活。沒有酒了,預示著水變為酒。從向母親並一班婦女告別,一點的叮嚀;不過,更深含義的是祂所說:「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十一25)。這也是我們一般聚在彌留的親人床邊之際,心裡所存的盼望。
                                            

十一月十五日 (第3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的母親、姨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27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那刻起,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

早前我們已一再提起,「他一向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十三1)。屬他的人也包括這裡所提的他自己「母親、姨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吧!親眼目睹遭遇羞辱的兒子,作為母親的馬利亞,心裡是甚麼滋味呢?猶記得在迦拿那婚宴上,酒用完了,馬利亞還半催半求的和耶穌說人家酒用完了,彷彿這關耶穌的事,或說是她期待耶穌施行些甚麼特別的作為出來。結果耶穌回答她說:「母親,我與你何干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們如今當然知道,他所說的時候是甚麼意思。就第一個層面而言,那是指他被釘死之事,再者也可以是復活的事。

我們不能確定當時馬利亞是否知道耶穌說的是甚麼意思。不過,她的表現也是非比尋常。她彷彿是藉著行動,半逼半推的要耶穌顯出他的作為來。她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吧。」我們都知道事情的結果,那就是耶穌變水為酒。作者寫道:「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了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參二1-11)。

變水為酒是祂顯出榮耀的時候。更玄的是,如此被掛在十字架的祂,也是將得榮耀的時候的祂。

在這尾聲中,耶穌把母親交給他所愛的門徒。不論這門徒真正的身分是誰,我們猜想他有可能就是最初跟隨他的其中一人(另一人是安得烈)(參一35-40)。

      耶穌即將得榮耀,對門徒而言,那是他的離去嗎?這也是「道別講論」(約十四~十七)該再在我們心裡響起的時候;是的,至少對我們而言是如此。「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哪裏」(十四2下-3)。「我要求父,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十四16)。「我不會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十四18)。這一些話,要叫我們知道祂得榮耀(死),是叫我們得生命(聖靈就是生命),生命就是榮耀。父在我們裡面,父就是生命的源頭,祂既在我們裡面,榮耀在也我們身上了。 
      這一個時刻,輕輕的碰觸你的胸膛做十次的深呼吸,每一次都默默地體察聖靈在你裡頭,主在你裡頭。願祂的榮耀向你顯現。

十一月十四日 (第3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17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18他們就在那裏把他釘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被釘,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19彼拉多又寫了一個牌子,釘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20有許多猶太人念這牌子,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靠近城,而且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種文字寫的。21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那人說:我是猶太人的王』。」22彼拉多回答:「我寫了就寫了。」 23士兵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以後,把他的衣服拿來分為四份,每人一份。他們又拿他的內衣,這件內衣沒有縫,是上下一片織成的。24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我們抽籤,看是誰的。」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內衣抽籤。」士兵果然做了這些事。

有別於對觀福音,這裡沒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替他背起沉重的十字架。作者說:「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一直走到「髑髏地」,那等於是說死亡之地。這一刻,我們或許不知不覺之中已經遺忘,死亡正是耶穌得榮耀的時候。

耶穌被釘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這算是一種羞辱吧! 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種語文公告,如詔告天下一般。這顯然不是祭司長所樂於見到的,所以馬上請彼拉多更正為「那人說:我是猶太人的王」,但彼拉多卻說:「我寫了就寫了。」將錯就錯,卻成了事實。耶穌本來就是猶太人的王。

榮耀和羞辱對比,我們知道耶穌視此時此刻為得榮耀的時刻,可是,現實裡士兵卻拿他的內衣來抽籤,不是他們想要他的衣服,而是為了羞辱。作者明白這小小插曲的意義是甚麼,就是要應驗詩篇二十二篇十八節所說。其實何只十八節,十六節說:「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詩人心裡的感歎不也一樣預示著耶穌的遭遇。再說,我們若認識這種對舊約的迴響,我們還應該把詩篇二十二篇全篇讀一遍,詩人感歎自己被上主遺棄,被人嘲笑的苦況。

或許,就讓我們翻到這一篇詩篇裡去感受詩人的心情。反之,我們也可以想像我們的恩主既也如詩人所描繪般落魄不堪,必同樣可以體會我們各樣被人數落、打臉、忽視、踐踏的經歷。

你的人生有相似的遭遇嗎?這可以被視為你生命的熬煉嗎?就像人被放在爐裡熬煉一般。更美的或許是,你知道主在這些事上也與你同在。誠如作者所說,祂在你裡面,你也在祂裡面。

十一月十三日 (第31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12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你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凡自立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13彼拉多聽見這些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14那日是逾越節的預備日,約在正午。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你們的王!」15他們就喊著:「除掉他!除掉他!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要我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16於是彼拉多把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

猶太人一心一意要置耶穌於死地,而作為羅馬帝國所派來管轄他們的,反而是被動的成為劊子手。猶太人不是想要自立嗎?如今欲加罪於耶穌,卻反過來在政治上自宮,像是表示自己是不會反抗羅馬的,而心懷不軌的是耶穌。自己表忠之餘,還「跣」彼拉多不是忠臣。

表忠的姿態,是上下一心的。彼拉多不想被扣上莫名的罪名,便坐堂開審耶穌,仍是說:「看哪,你們的王!」極具諷刺之意。猶太人大聲喊道:「除掉他!除掉他!把他釘十字架!」一來一往,一問一答,活像做戲,按對白照演。彼拉多再補問一句:「要我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彷彿完全失去民族尊嚴,也忘了全民矢志復興,脫離羅馬統治的願景,祭司長回答:「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其實,從祭司長口中而出的,應該是:「除了上主以外,我們沒有別的主。」結果,反倒是彼拉多把耶穌──他們的主,交給了他們帶去釘十字架。

為甚麼祭司長如此狠下心,似乎不除掉耶穌心裡便不得安息呢?我們是否有時候也會有此被心魔捆綁不得自由的情形呢?祭司長原是上帝所揀選的子民中負責貫徹摩西律法的一班人,照理說是最明白上帝心意的。可是,此時此刻,卻是一不做、二不休,非得把耶穌釘死十字架不可。

這一些日子裡,有甚麼心思意念纏繞著你?或許不是你,而是你觀察到的人好像搭上了罪惡心思的過山車。請靜下心來,為自己或為你心中想到的這人禱告。

十一月十日 (第3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1於是,彼拉多命令把耶穌帶去鞭打了。2士兵用荊棘編了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3又走到他面前,說:「萬歲,猶太人的王!」他們就打他耳光。4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看,我帶他出來見你們,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5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看哪,這個人!」6祭司長和聖殿警衛看見他,就喊著說:「釘十字架!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7猶太人回答他:「我們有律法,按照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自以為是上帝的兒子。」8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9又進了總督府,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10於是彼拉多對他說:「你不對我說話嗎?難道你不知道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11耶穌回答他:「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本來彼拉多是想趁逾越節特別節日大赦,放了耶穌。沒有想到,當他讓猶太人選擇的時候,他們卻選擇要巴拉巴,一名強盜。
      猶太人既執意要治死耶穌,彼拉多樂得賣了個人情。不過,他也行使了他的權柄,命令人鞭打了耶穌。吩咐下面的人去打人,黑社會如此,官府如此;在行政機關,或任何以體制行使權利的,不必真出手打人,可以是行政手法,或俗語所說的打壓。這樣一來,那些士兵就肆無忌憚的戲弄和欺負耶穌了。同理,這樣一來,其他的同僚,或是圍觀的,就可以不顧情分,行使集體霸凌了。再強調,霸凌不必真正動手;沉默是集體霸凌經常出現的現象,是結構性的共犯。有時候,一句: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很容易變成給受害者傷口上撒鹽巴,造成二度傷害。這樣的一句,無形中成為保持沉默的藉口,不給那被欺壓者發言的屬靈金牌。誰知,卻成了集體霸凌中的共犯。
      話說回頭,彼拉多還是不放心的再三向猶太人聲明他真的查不出耶穌的罪。結果祭司長和聖殿的警衛是毫不猶豫的說:「釘十字架!釘十字架!」他真的不想沾無辜人的血。所以就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
      猶太人回答他:「我們有律法,按照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自以為是上帝的兒子。」這時候彼拉多反而害怕了。如果這真是如他們所說是上帝的兒子,任誰都感到不知所措,而彼拉多也一樣。所以,他再度想和耶穌確認,對他說:「你不對我說話嗎?難道你不知道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問題是:到底誰才是真正有權柄的那一位呢?故此,「耶穌回答他:『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這即是說,真正把耶穌釘上十字架的,不是彼拉多。他的被害釘死,是要應驗他自己所說的,更是出於他父的權柄。
      如果我以一種覺悟的角度看人生的方式來看耶穌的話,我們也可以說他早有一種視死如歸的覺悟。事實是,早前馬利亞以香膏膏他,他豈不是說:「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著的」(十二7)。他也知道自己得榮耀的時候到了(十二23)。
      視死如歸,死亡即是榮耀。榮耀不是榮華富貴,不是五子登科。榮耀,是上帝的生命無間的在人裡面,不分貴賤,不分高低,不在乎衰殘。生命的計分表是甚麼?被人高舉了,還是被高舉在十字架上?功成名就了,還是踐行了愛的誡命?

十一月九日 (第2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28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那時是清早。他們自己卻不進總督府,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宴席。29於是彼拉多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30他們回答他說:「這人若不作惡,我們就不會把他交給你了。」31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32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 33於是彼拉多又進了總督府,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34耶穌回答:「這話是你說的,還是別人論到我時對你說的呢?」35彼拉多回答:「難道我是猶太人嗎?你的同胞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36耶穌回答:「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我的國若屬於這世界,我的部下就會為我戰鬥,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37於是彼拉多對他說:「那麼,你是王了?」耶穌回答:「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38彼拉多對他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彼拉多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39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這猶太人的王嗎?」40他們又再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關於該亞法的記載也甚是有趣。先前提到:「於是亞那把耶穌綁著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十八24)。然後插敘彼得第二和第三次不認主(十八25-27),才到這裡重提該亞法;可是卻也只是說:「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十八28),彷彿也沒有進到該亞法府上。
      話說他們把耶穌押到了總督府,就是彼拉多那裡。由於後者是外邦人,他們怕因此而不潔淨,而逾越節近了,來不及行潔淨禮,便不進總督府。彼拉多也算是明白,遷就他們便到外頭去。他吩咐他們自己審判耶穌就好,但他們硬是要認定耶穌有死罪,並說若非如此,就不會把他帶到彼拉多那裡,這樣才可以借彼拉多之手執行羅馬政治的死刑。作者說:「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十八28)。話說先前作者已如此記錄耶穌自己曾說:「『我從地上被舉起來的時候,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十二32-33)。更早之前,他也對尼哥德慕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三14-15)。
      於是,彼拉多再回到總督府裡審問耶穌。對答之間,耶穌是不是王成為話題的焦點。彼拉多想搞清楚的是,耶穌被視為猶太人的王這一點有沒有真正的威脅。換句話說,他所做的是風險管理。他不想在他任期內出甚麼讓他丟掉官職的事。但耶穌既向他說明祂的國不在這世上。彼拉多就沒有理由擔心,也不必入他顛覆羅馬政權的罪。
      為了再三確認,彼拉多對耶穌說:「那麼,你是王了?」可能他覺得耶穌所說,只是一個宗教狂的瘋言瘋語。而耶穌進一步的回答可能叫他更為確定是如此,也就更為放心了。耶穌說:「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十八37)。這話本來是極具顛覆性的。這等於是說他是來世上作王的。但是耶穌卻又說,他是要給真理(真相)作見證,凡屬真理(真相)的,都要聽他的話。這可能又令彼拉多糊塗了。所以彼拉多才問他說:「真理(真相)是甚麼呢?」
      真相是,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狀。所以決定釋放他。是的,按法律而言,耶穌沒有犯下甚麼罪。彼拉多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真相是,這世界是祂所造的,只不過祂來到這世界,這世界卻不接受祂。 真相是,他自己的同胞首先拒絕了他。先不說我們會不會拒絕耶穌,標準答案是,我們一定不會。但更真實的是:我們今天是基於甚麼原因拒絕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