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 (第5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十章

1耶穌從那裏起身,來到猶太的境內,約旦河的東邊。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裏,他又照常教導他們。2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男人休妻合不合法?」意思是要試探他。3耶穌回答他們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4他們說:「摩西准許寫了休書就可以休妻。」5耶穌對他們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誡命給你們。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7因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與妻子結合,8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9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他們到了屋裏,門徒又問他這事。11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這是夾在耶穌第二次(可九30-32)和第三次(可十32-34)預言自己將要受害被殺中間的敘事。這時法利賽人又出現在場景中了,再過不久就是十二章裏提到:「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到耶穌那裏,要用他自己的話陷害他」(可十二13)。經文上一回把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並提時是第三章六節:「法利賽人出去,立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除掉耶穌。」

耶穌來到猶太境內,法利賽人也拿個尖銳的問題挑戰他說:「男人休妻合不合法?」馬可也明說這是要來試探耶穌。的確,在當時休妻是極為普遍的事。當時猶太群體中的休妻,不完全等於今天的離婚,充其量是非平等的離婚。即是說,丈夫若發現妻子有「不合宜的事」(參申廿四1-4),便可以把妻子休了。

話說那時法利賽人分成希列派(Hillelites)和煞買派(Shammaites),前者過於開放無度,後者則相對保守。希列派基於申命記的教導(申廿四1-4)所提到的「不合宜的事」(indecency),而主張這話表述的「任何理由」(any cause),甚至可包括類似煮飯煮得不好,便已構成足夠理由把妻子休了。至於煞買派則主張唯有發現有「不當的行為」(for a matter of indecency),才可休妻。這「不當」的意思,指的是姦淫。

法利賽人的目的是要試探耶穌,要讓他面對兩面不討好的局面,因為大家都訴諸於摩西律法(申廿四1-4)。耶穌沒有上當,而是把摩西律法為何有這一條例的原因列出:「因為你們的心硬」。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心硬:夫妻之間在傷害和誤解中、在寬恕和任意中,有時候是故意心硬,有時候是走到那一步,關係損壞到無可挽回。在這樣的前題下,摩西認可休妻是不得已的一個出路。

可是,這樣不能廢棄掉那更根本的律,就是夫妻本來是成為一體,豈是為了分開呢!換句話說,如果人隨意便把配偶休了而另娶,不是那被告的一方──以當時而言主要指的是妻子犯了姦淫──而是作丈夫的,因為他不是在充分的理由下休妻,而是任意休妻另娶,他不但是辜負了妻子,陷她於不義──在姦淫之咎不成立的情況下被迫再嫁,等於不合法「被休」而再嫁,那便等於被迫犯姦淫了。再者,那隨意休妻的,更且是主動為了自己姦淫之心作鋪排而休妻,才是罪魁禍首。

四月二十七日 (第51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九章

42「凡使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個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43如果你一隻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一隻手進入永生,比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還好。45如果你一隻腳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比有兩隻腳被扔進地獄裏還好。47如果你一隻眼使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比有兩隻眼被扔進地獄裏還好。48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9因為每個人必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50鹽本是好的,若失了鹹味,你們怎能用它調味呢?你們中間要有鹽,彼此和睦。」

在為首者當為僕,接待小孩子就等於接待了主,爭論誰才有資格作福音的合法傳播者的背後,隱藏著摻雜在服事者心靈中的比較心和野心,但原來比較心和野心所求的報償若是為大為尊,所需要的歸正乃是看見與自己所以為的大功勞相比,只是一杯水的服事,稱不上甚麼功績,可是這樣的人同樣配得主的報答和獎賞。

我們不知道馬可的原受眾,即閱讀他這福音敘事的教會群體,其中一眾所謂領袖和弟兄姊妹的實況如何。或許他們也如耶穌的門徒一般,為著福音卻反而失去福音。福音若是上帝國的臨在和實現,當主耶穌說「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的時候,我們也當從那與上帝國做法背道而馳的心態悔改。

這一段經文,乍看許多人以為講的是如何避免下地獄。有人以為是一般道德上的罪,於是戰戰兢兢,怕自己的眼目手腳那一部分令自己犯了罪,以致不能「得救」,沒有「永生」且下地獄。但仔細閱讀上下文,尤其若要弄通為甚麼最後兩節的火和鹽的比喻,就必須放下這先入為主的看法,而認真看待經文中關於令一名小子跌倒的這一個提醒,實在是指信徒群體的處境。

下地獄的嚴重性襯托出在信徒中彼此善待的重要性。提到「小子」,因為「小子」微不足道,容易被忽略、被hea(當代香港「潮」語)。耶穌的意思是,假若有人令一小子跌倒,之後用了一個誇張法比喻,那使人跌倒者可以是腳、是手、是眼,或是身體上任何一部分。使人跌倒的意思有促使對方犯罪、絆跌或被冒犯的意思。現在,那跌倒者、被絆腳跌、犯罪者是那小子,那些陷他於此的,使他生氣、心中懷怨、無法釋懷的,即是那些的手手腳腳,活該被丟入地獄中。這樣便可以保存身體其他部分於上帝國中。上帝國有上帝國的倫理,那倫理就是愛上帝與愛人如己,誡命的要旨。

經文最後一部分說:「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每個人必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鹽本是好的,若失了鹹味,你們怎能用它調味呢?你們中間要有鹽,彼此和睦。」本來經文的「火」是指地獄中的火,但接著隱喻一轉,以直喻說火像鹽,火的作用不再是燒,而是像鹽一樣是醃。鹽的作用是保存。所以兩個比喻結合,意思應該是說,每個人都要被火煉淨保存。甚至說,每個教會群體都要被火煉淨保存。此外,既作為鹽,除了保存,還有調和的作用,同為一個身體,就當彼此調和,即彼此和睦。如果不能和睦,就等於鹽已經失了味。[1]


[1] 這經文重點在於說群體,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平行經文也是如此,而且該處經文之後還提到的一百隻羊失去一隻的比喻、如何對待有過錯的弟兄、饒恕七十個七次,更明顯是指群體。路加福音十七章一至四節則兼具兩段經文,但卻異常簡潔。

四月二十六日 (第5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九章

38約翰對耶穌說:「老師,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阻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39耶穌說:「不要阻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的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40不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41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

      全心投入、熱心事奉,這可以出現於作基督徒的不同階段。有人就好比敘事中的門徒,自被呼召以來,便自以為投入了神國宏圖大計,以復興神國為己任。當然,我們都知道這班門徒的想像是以色列的復興。上文提到他爭排位也是出於這個原因,之所以出現於背十字架的呼召和耶穌山上變像後的時機,才叫人感到諷刺,因為耶穌所提到受害被殺,他們要麼是聽不明白,要麼想錯了。
      興緻勃勃,為了即將「實現」的得位夢的門徒,眼中所見者皆成為潛在的威脅。與耶穌同登山上的三個門徒之一約翰,應該是不能抑制得位雄心壯志的一位;畢竟,對他而言,心目中的對手除了親兄弟雅各和彼得之外,其他九位他不擔心,而其中彼得的弟弟安得烈,本來也是最早跟隨主的同期入室弟子,但山上一幕更令他肯定,不必過於擔心他。親兄弟雅各不難安頓,大家一左一右成為耶穌的左右手,這一點稍後他要是再用點力應該就會是囊中物了。
      正是這樣的心思,使他更帶有防備心看待周遭的人。或許在那時候,耶穌的名字已經不脛而走,不但有不少人慕他的名來尋他醫病趕鬼,甚至有人奉他的名趕鬼。約翰說:「老師,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阻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約翰的動機可能不只是怕耶穌的名被濫用或破壞耶穌的名聲,更深的機心可能是怕這些人成為他新的競爭對手。耶穌回答他說:「不要阻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的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不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人的動機可能千百種,正如保羅也曾說:「有些人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有些人是出於好意。後者是出於愛心,知道我奉差遣是為福音辯護的。前者傳基督是出於自私,動機不純,企圖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又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如何,只要基督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腓一15-18)。
      我們所謂為主、為福音所做的,是出於甚麼動機呢?上帝的話要人聽見,生命的領悟要與人分享,擁有的恩賜、能力和資源要使用,但如何進行則沒有固定的方式。讀舊約先知書,有先知在聖殿門口宣講(耶七),那是人來人往之處,也是更有機會遇上去聖殿敬拜者之處,更也是祭司們出入必經之地;有先知彷彿演實驗劇,向左側躺三百九十天(結四4-7)。他們是為了吸引人的注意力嗎?是的,但他們的行動也是奉上帝的差遣。
      今天我們不知人內心的動機,人是否受上帝差遣也不容易評斷。保羅說:
      人應該把我們看為基督的執事,為上帝的奧祕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忠心。我被你們評斷,或被別人評斷,我都以為是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評斷自己。雖然我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判為無罪;審斷我的是主。所以,時候未到,在主來以前甚麼都不要評斷,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揭發人的動機。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裏得著稱讚。(林前四1-5)
      耶穌深知約翰所處心積慮的是甚麼,或說被綑綁的心是如何。為了叫約翰從中得釋放,他對他說:「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這一個焦點的轉移,使約翰糾結於得位的心情,被轉換成一杯水的獎賞。屬基督的人,無論是誰,包括約翰兩兄弟和彼得,以及其他門徒,甚至任何其他的人,如果真正屬基督,也是奉他名傳道趕鬼的人,只要有人因此接待他們,都必得到主的獎賞。這是另一個焦點的轉移──得獎賞的不是這些門徒,而是那些接待他們的人。

四月二十五日 (第4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九章

30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31因為他正教導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三天後他要復活。」32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33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裏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34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35耶穌坐下,叫十二個使徒來,說:「若有人願意為首,他要作眾人之後,作眾人的用人。」36於是耶穌領一個小孩過來,讓他站在門徒當中,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37「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凡接納我的,不是接納我,而是接納那差我來的。」

      離開那裏之後,輾轉經過加利利,馬可沒說去了哪裏,或許「耶穌不願意人知道」,原因在於他再次向門徒提到人子必須受害被殺,第三天復活。門徒依然不明白,不過,馬可說他們「又不敢問他」。
      不過,他們心裏關心的事卻是誰為大。猜想那是他們的領受和推論:這已經是耶穌第二次說要被交在人手裏,先前又向他們提起要背起十字架──這代表羅馬叛黨或起義分子的刑罰。那是耶穌的暗號嗎?如果是的話,成事以後,得國以後,他們十二門徒的排位會是如何呢?所以,在途中一直走到迦百農之前,他們便在議論著這些。
      小孩沒有資源,沒有盤算,沒有人脈,接待小孩不能求報酬。不過,小孩單純的接納你的愛,也以愛回應。「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凡接納我的,不是接納我,而是接納那差我來的。」後來的約翰福音,也給我們窺見那接納的深一層含義。約翰說:「祂在世界,世界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並不接納祂。凡接納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0-12)。不過,此處談接待,重點在於強調拒絕的反面,而是在於接納看不起眼的,就等於接納他了。
      換個角度而言,像個用人一樣去服事眾人的,也就是服事他了。為首的,在這世界上給予的小則有權柄指使人,要給感受他的指令,展示出行政和決策的「肌肉」,大則呼風喚雨。可是,主眼中所要的為首者心裏所惦掛的是人的需要,是成全人、建立人。

四月二十四日 (第48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九章

14他們到了門徒那裏,看見有一大群人圍著他們,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15眾人一見耶穌,都很驚奇,就跑上去向他問安。16耶穌問他們:「你們和他們辯論甚麼?」17眾人中的一個回答:「老師,我帶了我的兒子到你這裏來,他被啞巴的靈附著。18無論在哪裏,那靈拿住他,把他摔倒,他就口吐白沫,牙關緊鎖,身體僵硬。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那靈趕出去,他們卻不能。」19耶穌回答:「唉!這不信的世代啊,我和你們在一起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20他們就帶了他來。那靈一見耶穌,就使他重重地抽風,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吐白沫。21耶穌問他父親:「他得這病有多久了呢?」父親說:「從小的時候。22那靈屢次把他扔在火裏、水裏,要治死他。你若能做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23耶穌對他說:「『你若能』,在信的人,凡事都能。」24孩子的父親立刻喊著說:「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25耶穌看見眾人都跑上來,就斥責那污靈說:「你這聾啞的靈,我命令你從他裏頭出來,再不要進去!」26那靈大喊一聲,使孩子猛烈地抽了一陣風,就出來了。孩子好像死了一般,以致眾人多半說:「他死了。」27但耶穌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28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私下問他:「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靈呢?」29耶穌對他們說:「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邪靈總趕不出來。」

      這一幕是緊接於下山之後的事。話說他們回到其他門徒那裏會合時,看見有眾人圍聚著,其中有一些文士,和他的門徒辯論。耶穌一問辯論來由,原來是有人的孩子被啞巴的靈附著,情況嚴重。他對耶穌說:「無論在哪裏,那靈拿住他,把他摔倒,他就口吐白沫,牙關緊鎖,身體僵硬。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那靈趕出去,他們卻不能。」這問題的嚴重性,可以從被賦予權柄趕鬼的門徒都束手可見一斑。
      以現代醫學角度閱讀這裏描述,這現象貌似癲癇(或稱腦癇)症。容我們稍停一停下來,體會那受折磨的孩子。在那時代,這問題完全叫人束手無策。當時的世界觀裏,身體的問題也歸咎於靈界──或許一個綜合現代醫學觀念和當時的世界觀的看法,這裏的「靈」,可以視之為一個看不見的、不可名狀的層次。孩子的父親說:「從小的時候。那靈屢次把他扔在火裏、水裏,要治死他。」可見,每次病情發作的時候,就是那「靈」揪住他的時候。
      先前那作父親的提到耶穌的門徒束手無策之時,耶穌回答是:「唉!這不信的世代啊,我和你們在一起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這「啞巴的靈」和不信有甚麼關係呢?還是說耶穌的門徒「不能」趕走,乃是由於不信呢?從先前門徒的愚頑來判斷,如果真的指他們是屬於這「不信的世代」的,也並非不可能。耶穌的反應是一種嘆息,就像先前有兩次提到他嘆息一樣。
      於是門徒們「就帶了他來。那靈一見耶穌,就使他重重地抽風,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吐白沫。」顯然那揪住這孩子生命的靈,看見耶穌而有反應。雖然這裏和之前的經文一樣,沒有揭露耶穌是誰,即後來約翰福音所要說的「道成肉身」的神,但在此這身分也是呼之欲出。你裏頭是否也有這樣的啞巴的靈呢?它是否也把你揪住呢?還是說,我們像門徒一樣,看著啞巴的靈所附的人,我們和那靈一樣的甚麼都不做,我們也被它吞蝕了,成了啞巴,在該說話,該發聲的時候,一句話都沒說上來,因為役於那靈。
      求主憐憫我們,和那父親一樣說:「你若能做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我們真的需要幫助,需要憐憫。你是否醒悟?覺得自己似乎已被啞巴的靈所捆綁。耶穌和你直面的時候,看著你的時候,你是否靈裏悸動、不自主的被攪動?是的,那父親說:「你若能做甚麼」,耶穌對他說:「『你若能』,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彷彿耶穌的回答是說,問題不在於我能不能,而是你能不能信;你若能信,我所能做的,根本不是問題。
      哈利路亞,「孩子的父親立刻喊著說:『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這父親真的值得我們欣賞,他的醒覺和回應,也是我們該有的回應。我們不要作「不信的世代」,不要再「啞巴」,要開口說:「我願意信,我信,但求你幫助我的不信!」
      這一次,非常有意思的,馬可說:「耶穌看見眾人都跑上來,就斥責那污靈說:『你這聾啞的靈,我命令你從他裏頭出來,再不要進去!』」為甚麼要等眾人都跑上來呢?有沒有留意到,耶穌斥責的是「聾啞的靈」,而非先前所說的「啞巴的靈」,在眾人都在場的時候。那斥責,直指人生命的核心,以靈稱之。禱告,從(心)靈裏出發,也對準對方的(心)靈,才會有效用,故此「那靈大叫一聲」,就離開了。不再聾,不再啞。不再聽而不聞,不再有口卻不發聲。

四月二十一日 (第4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九章

9下山的時候,耶穌囑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人中復活,你們不要把所看到的告訴人。」10門徒將這話存記在心,彼此議論「從死人中復活」是甚麼意思。11他們就問耶穌:「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12耶穌說:「以利亞的確先來復興萬事。經上不是指著人子說,他要受許多的苦和被人輕慢嗎?13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們任意待他,正如經上指著他說的。」。

      從八章三十一節耶穌預言自己必先被殺,然後第三天復活,間隔著對門徒的呼召以及山上變像。然後他們從山上下來,是否山上的景像仍縈繞在三位核心門徒心裏?「耶穌囑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人中復活,你們不要把所看到的告訴人。』」事實上,他們並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甚麼意思,尤其提到「復活」,就更加超越他們的想像了。事實上,當我們肯直面文本所言,常常也必須放下自己的先入為主,自己過早設定的、自以為的已經知道──誰不知道耶穌基督「復活」是甚麼意思,於是便錯過了文本要對我們說的話。
      至那時代為止,對復活這概念,猶太傳統裏仍然模糊。福音書雖是耶穌復活後的幾十年才寫成的,初代門徒傳揚耶穌基督復活,這也是主再來的盼望依據的重要環節。聖經學者稱為基督事件──包括主的降臨、受死、復活和升天,但事實上也可以包括主的再來。主的降臨,即是主的臨在(parousia),和主的再來(parousia,本來「再」在原文是沒有的,是為了清晰加上的),[1]是一個「再來」硬撐開成了前後兩下。本來,主的臨在在舊約而言,說主的日子來臨、主的審判來臨、主拯救以色列的日子來臨等等,說的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表達方式。可是初代教會經歷了主的降生至復活等等,日子依然難過,羅馬政權的壓迫依然存在,上帝的子民仍在受苦。因此,那盼望主再來(parousia)的心情是與日俱增,可是第一代和第二代的信徒一個接一個離世,主依然沒有復臨(parousia),仍在世的門徒心裏所存的盼望便動搖了。
      馬可寫作的時候,有可能剛聖殿被毀,主復活的信息既是與祂的復臨是一體的兩面,是一個臨在(parousia)撐開了兩個(時間)點來闡釋的話,對復活再認信,也就是對祂復臨的再認信。經文裏提到門徒思考復活是甚麼意思,且存記在心裏,這不但是當時主的三個貼身門徒的思考,也是馬可那時代的受眾所思考,也同樣是我們這時代的門徒一再想起的。
      彼得他們一夥三人不明白復活的含義,反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意思彷彿在說人子何時來臨(parousia)。在一些猶太經書裏,如文士便西拉所寫的《便西拉的智慧書》(The Wisdom of Ben Sira)、《西比拉神諭》(The Sibylline Oracles )[2]和《以斯拉四書》,出現的是以利亞騎著天上的馬車帶著火的審判而來,拯救雅各的眾支派。[3]因此,門徒如此問:「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是再自然不過。改革宗(Protestant)的舊約正典中的瑪拉基書也提到:「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要差遣以利亞先知到你們那裏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詛咒這地。」(瑪四5-6)。
      耶穌如此回答他們說:「以利亞的確先來復興萬事。經上不是指著人子說,他要受許多的苦和被人輕慢嗎?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們任意待他,正如經上指著他說的。」對於耶穌而言,人子已經來了。但卻加上了人子必先苦的說法,那可能指的是以賽亞書裏的僕人之歌(賽五十三)裏面的形象和含義。這人子便是上帝所要差派的僕人,而這僕人不是他們心中所想像的駕著馬車帶著火的審判而來的以利亞,門徒所想像的以利亞般的人物,耶穌說已經來了,他指的是施浸約翰(可一2-8;六14-29)。 
      簡單而言,耶穌在指正他們。他們雖也熟聖經,卻演繹錯了。或許,我們也同樣熟讀聖經,但卻誤讀了。懇求聖靈憐憫,光照我們。以免今日有如以利亞的先知來了的時候,我們也「任意待他」。

[1] 這個詞在馬可福音裏沒有出現,卻是馬太福音所使用(廿四3, 27, 37, 39)

[2] 包含在東正教和天主教的正典裏。

[3] Culpepper, Mark, 301.

四月二十日 (第46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九章

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經歷死亡以前,必定看見上帝的國帶著能力臨到。」

2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領他們悄悄地上了高山。他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3衣服放光,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人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4有以利亞和摩西向他們顯現,並且與耶穌說話。5彼得對耶穌說:「拉比,我們在這裏真好!我們來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6彼得不知道說甚麼才好,因為他們很害怕。7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又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8門徒連忙向周圍觀看,不再看見任何人,只見耶穌同他們在一起。

      向門徒提出十架呼召之後,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經歷死亡以前,必定看見上帝的國帶著能力臨到。」乍聽,這是個好消息啊!至少對於那剛剛聽見十架呼召的門徒而言。畢竟他們對於所謂人子先要受害被殺沒有概念,先前已看見連彼得也同樣完全不明白,心中只有自己的一廂情願的想像。這一批門徒,對於背起十架,若把它聯想為起義的暗號,我們也不必感到驚訝。此時,耶穌既說「在沒經歷死亡以前,必定看見上帝的國帶著能力臨到」,這日子必快到。
      可想而知,門徒應是感到興奮。那種興奮,和我們普遍對於成功的著迷相去不遠。上帝的國臨到,正是先前所想像的人子降臨的時刻,代表著「權柄、榮耀、國度」(但七14上),那也是「那獸被殺,身體被毀,扔在火中焚燒」(但七11下)的時候。對於門徒而言,所聯想的非常有可能是羅馬帝國、凱撒皇帝的滅沒。
      可是,耶穌卻沒有任何動靜,「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領他們悄悄地上了高山。」馬可少有的以明確的時間切入。他說「過了六天」,從那一天算起呢?這六天對門徒而言,會是一種緊張而難耐的等候嗎?或是興奮和雀躍呢?畢竟,人之常情,我們總是把過多的感受放在對未來的憧憬中;結果自己的生命既不紮根於召命和委身中,也便缺乏活在當下、做好活好的使命感。
      隨耶穌上山的三個門徒,大概也彷彿活在夢中,在美幻的憧憬中。因此彼得才會對耶穌說:「拉比,我們在這裏真好!我們來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摩西當年在山上怎麼與上帝相會(出卅四5),對彼得而言,是如夢如幻的境界,似懂非懂;以利亞被提乘風升天而去(王下二11),對他而言,更是神奇。人子也要「駕著天上的雲而來」(但七13下)。摩西曾在營外搭起一座帳棚,進到裏面與上帝相會,彼得也依樣畫葫蘆,作出「搭三座棚」的建議(出卅三7-11)。「我們在這裏真好。」他說。
      想像歸想像,彼得其實是不知所措,他們幾個都甚為害怕。「我們在這裏真好」嗎?若是如此,何以害怕。上帝降臨於山上與摩西會面的時候,以色列民也是充滿害怕的(出十九16-18;二十18-21)。我們又如何呢?主登山變像、威嚴並恩典的榮光顯現,叫人聯想上帝在西乃山上的榮光(比較出卅三18-22)。和山上一樣的是:「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像上帝「手掌遮掩」(出卅三22)一樣。這時候,「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比較可一11)。本來,上帝也稱以色列為祂的兒子,何西何說:「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何十一1,另參出四22, 23;詩二7)。
      可惜的是,聽見這聲音的三個門徒,依然懵懵懂懂,彷彿不知身在何處。或許,最重要的是:「只見耶穌同他們在一起。」人生當中,不少時候,我們也和這三個門徒一樣,領悟力差,對主的啟示毫不體察,但主仍與我們同在。

四月十九日 (第4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馬可福音第八章

34於是他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3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必救自己的生命。36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37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38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與聖天使一同來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眾所皆知,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酷刑,尤其愛用來釘死政治犯或嘗試推翻羅馬政府者,有斬首示眾、殺雞儆猴的目的。被判釘十字架的死囚,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一步一步的走向城外的各各他山上。既是死囚,沿途相信也不乏路人的嘲笑和羞辱。
      所以當耶穌對門徒說:「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之時,等於是自己主動的背起,自視為死囚。那是一個怎樣的呼召?在當時,背起十字架的人,不就是起義失敗,或被羅馬當局識破相關意圖,被捕以致被判死刑的結果嗎?如今,「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即是非因被捕,而是主動的背起十字架,為要跟從主。
      「捨己」,這裏隱藏一個生命的奧秘。向來在華人教會對「己」有不少否定,在語境上不少中國文化中不突出自己、慎槍打出頭鳥、明哲保身的處世哲學,以至虛懷若谷的道家哲學相融合,進一步又聖經中文譯本的語境相融合,諸如「反倒虛己」(腓二7上)、「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到底耶穌是否要我們模糊了自己的個性,毫無看法、見地,對自己缺乏認識呢?為了對當代文化中的自我主義(諸如me-ism, egoism)加以否定,而把一己(self)完全抹殺,更像是因噎廢食。我們在此無法詳盡闡述。我們耶穌指出的是一個悖論(paradox),可是卻真的是人活出一己的最珍貴且合乎創造主心意的方向。
      耶穌說:「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必救自己的生命。」生命是這裏所強調的重點,主旨是如何得著生命,或說救得到自己的生命。救,原文意思也可以指保存。這裏蘊含一個生命哲學,一個倫理學的重要思想。從倫理學來看,聖經中愛人如己的道理涵蓋了倫理不可或缺的思想。愛人如己的實踐在於看見他人,視對方的需要,視恢復上帝所造的人的尊嚴為呼召,在他人的臉孔和生命的虧缺中看見自己被呼召去回應。越是健康的自己、越能付出自己、走出自我,邁向他人。但同樣的,一個破碎的自己,若開始不看自己的傷口和裂痕,反而去關心他人的需要;在如此回應之時,便救回了自己、成全了自己。
      耶穌說「凡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甚麼是為主,甚麼是為福音呢?福音就是上帝的臨在,耶穌基督就是福音、福音的具體臨在。我們所做的,若是叫人遇見耶穌基督,便是遇見福音了。我們從第一章讀到這裏,已見證了一個又一個與耶穌相遇的事蹟,看見不同的生命重獲生機,復得視力,能再聽見,回歸群體,這些就是福音的起頭。反之,我們也看見許多看而不見、聽而不聞的人物。他們或許緊握著這世界的權勢、社會網絡、資源所給予,但卻喪失了自己的生命,被這些所捆綁。經文中「淫亂」和「罪惡」是互補的詞語,「淫亂」(moichalis)一詞也有惡或邪惡的意思(比較太十二39),反映一種不信實的生命,對人對上帝亦然,也就是與上帝為敵,與世界為友(雅四4),也就是以世界的遊戲規則、面子、權位、人脈等指引自己的行事為人。這是屬靈的淫亂。 
      「主的道」若是主動的背起十字架,你會覺得羞辱嗎?人可以把羞辱加給你,但你若能主動的把羞辱背起如同背負十字架,就真自由了。